文/我的找找
圖/網路
“
文章導讀:
俗話說,未經他人苦,
莫勸他人善,
那些動不動就叫你大度的人,
沒有經歷過你的坎坷,
自然也不會懂得你的痛苦。
"凡事都勸你大度的人,
一定要離遠點,他遭雷劈的時候容易連累你。"
相聲大師郭德綱有一句話,在網路上廣為流傳,他在一次採訪中是這樣說的:
“其實我挺厭惡那種不明情況就勸你一定要大度的人,這種人你要離遠一點,因為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你。”
我們總是遇到這樣的情況,當你受盡了欺負和委屈,別人聽到你的經歷,脫口而出的第一句話,不是安慰,不是鼓勵,而是對你說:
"都是小事,你要原諒"。
我媽一個同學的女兒,回孃家住快要1年了,這1年裡老公帶著兒子來求她回去,她說除非同意離婚,否則不見面。
她未婚先孕,本來想打掉,老公家裡人哄著她生下來,結果生下來以後婆婆完全不想幫忙照顧,老公也當甩手掌櫃。
坐月子期間老公還嫖娼被抓進去,出來後她數落了幾句,就被老公拿酒瓶子砸腦袋,她這才鐵了心要離婚。
有一天找個機會收東西走了,
小孩不要了,本來也沒打算生下來的,老公一家怎麼哭鬧都沒用,除非同意離婚,否則不會見他們一面。
很多人都在說這個女人太狠心,很多人都去她家說情要她原諒,可是別人又沒吃過她受的苦。
一邊坐月子一邊帶小孩的不是他們,通宵失眠大把大把掉頭髮的不是他們,抑鬱症吃藥發胖的不是他們,馬上升職加薪卻被炒掉的不是他們,酒瓶碎片扎進腦門的不是他們……
別人又不知道她受了什麼苦,"要大度要原諒"這種話,當然能輕易說出口。
在我看來,那些明知道你受了委屈,還站在道德制高點叫你“不能生氣,要忍,要原諒”的人,和那你傷害你的,本質沒有什麼區別。
一個是捅你刀子,一個是看見你流血還不讓你搶救,前者是真惡,後者是偽善。
本質沒有什麼區別,反正都不是為了你好。
要不要原諒,用不著別人教你。
其實我挺贊同郭德綱那句話的,
一個人要不要原諒,要不要大度,那得他自己說了算。
別人始終都是旁觀者,沒有經歷別人的痛苦,不明白別人的感受,就沒有對事情評頭論足、評價算不算大事、要不要原諒的資格。
哪怕是一件很小的事,在別人看來就是受了委屈、就是讓他心裡長刺,那他就是有不原諒、不大度的自由,輪不到別人來告訴他“這都是小事,你要原諒”。
曾經有個應屆生朋友和我訴苦,說他和室友絕交了。
他本來和室友說好了畢業後一起合租,找好了一間2千多的房子,室友暫時拿不出租房的錢,他好心把押金和房租共7千多一起交完,結果室友反悔了,說定好和別人合租了,立馬就走了。
他特別生氣,就和朋友絕交了。
在當時已經畢業工作好幾年的我看來,這個應屆生朋友的煩惱,簡直不能算煩惱,甚至我會覺得這就是一件小事,但我沒有勸他原諒。
因為我知道,應屆生要供月租2千多的房子有多不容易,被自己的室友毀約有多傷心,好心幫忙別人不領情有多心寒……
不管事情是大是小,只要造成的傷害是真實的,那就有不原諒、就有生氣的權利。
如果有人總叫你大度,你應該告訴他,"等你和我經歷了一樣的事情,才有資格對我說這種話。"
其實,能被你記得、能讓你怨恨、能讓你耿耿於懷的事,都是大事。
因為小事你一定不會記得,記不得的事那都不叫事。
那些能被你記在心裡的、能讓你心裡長了一根刺的事情,不管是什麼內容,那都是大事。
別人更沒有替你選擇原諒的權利。
轉發這篇文章,
下次有人叫你大度,
記得叫他滾遠點。
“
你覺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