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3歲!高郵一幼兒被撞骨折!只因…

4月26日,高郵警方通報一起爺帶孫沒注意,過馬路被碰傷不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4月25日14時許,高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漢留中隊民警接110指令,稱:“卸甲鎮龍奔前進組一路段,電動車碰小孩,需民警到場處置。

民警到達現場,經進一步調查得知:事故發生在上午11時30分許,吳某(男,68歲,卸甲鎮人)駕駛電動腳踏車沿卸甲鎮前進組路段由南向北行駛,與橫穿馬路的小孩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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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向電動腳踏車駕駛人吳某進行詢問事故情況時,吳某稱:事發前,自已騎蘇K臨J305XXX跨騎式電動車沿龍奔村前進組路段由南向北行駛,當行駛至一處村莊時路東邊時,有幾個人在吳某前方同向並排走路,吳某就按喇叭後這幾個人將路讓下來,吳某繼續向北騎行,就在吳某向北騎行就要到家時,看到本村村民倪某站在路西邊,一個小孩子(男,年僅3歲,系倪某孫子)站在路東邊,倪某見有電動車駛來,在那邊一喊,小孫子就向西邊爺爺這邊溜,由於吳某耳朵不太好,也沒有聽到倪某叫孫子,而孫子這一溜正好刮到吳某駕駛的電動車後撐駕,吳某看到當即停車掉頭去看,倪某看到吳某是本村人又是熟人,就返回去抱跌倒在地的孫子,以為孫子沒事,現場也沒與吳某說什麼,吳某見狀就騎車回去吃飯去了,就在吳某剛到家一會,倪某將小孩抱到吳某家裡,稱吳某騎電動車將小孩碰下來了,然後報警了。

因是事後報警,民警出於群眾利益無小事,迅速趕到現場,因事發農村偏遠路段沒有影片監控,民警只有走訪目擊證人,初步確認是吳某電動車後撐架刮到小孩子了,告訴吳某孩子因為一條左腿骨折,已被送到南京市醫院治療去了。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警方提醒:家有小孩的家人,平時在帶小孩尤其是3、4歲時,不是一味放手在自已的視線範圍之內,而是一定要攜帶好孩子,不能離手,更不可將小孩帶至車流、人流密集的馬路上游玩,因這年齡段的孩子活潑好動,不知遇險行為,危險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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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吳某倪某小孩民警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