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丨清代祭祀制度-順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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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順治元年(1644年)正月二十,順治針對以往祭祀沒有固定規制的問題,下諭規定了不同等級的具體的祭祀制度,類似於一個葬禮操作手冊或者叫管理條例,下面進行梳理。

二、總結梳理為下表格,以便對比:

解析丨清代祭祀制度-順治時期

(皇室男性及異姓超品一等公祭祀最高規格,飯後聞史原創整理)

解析丨清代祭祀制度-順治時期

(皇室女性祭祀最高規格,飯後聞史原創整理)

解析丨清代祭祀制度-順治時期

(其他官民祭祀最高規格,飯後聞史原創整理)

三、其他規定

1、無論官或民,焚燒服喪的衣服及隨葬的衣服最多五套,圍棺的帳幔不作限制;

2、自超品一等公以下、牛錄章京以上等官,父、母、妻,及未分家之子去世的,各視其家官職大小來確定用金銀紙錠、羊、桌等物的數量;鞍馬最多隻需用一匹。其各官百日、週年祭,或常祭,用金銀錠1千、紙錢1千、羊1只、桌3張。

3、自半個牛錄章京以下、暨民,用金銀錠1百、紙錢1百、羊1只、桌1張;

4、在八分內的和碩親王的子嗣、及已過門但未受封的妻子,用鞍馬七匹;

5、多羅郡王的子嗣,鞍馬六匹;多羅貝勒的子嗣,鞍馬五匹。多羅郡王妻、多羅貝勒妻卒,用鞍馬二匹。

6、第4第5條的人,祭祀用金銀紙錠、羊、桌等物,各視其父;不得用牛;從減者聽。

7、固山貝子子卒,用鞍馬四匹;鎮國公、輔國公子卒,鞍馬三匹;妻卒,鞍馬二匹;祭用金銀紙錠、羊、桌等物,各視其父,從減者聽。上不賜羊及紙錢。初喪,造室於墓所,三年滿,乃毀室築墳,其妻造室築墳如夫例;若未娶妻之子不造室。

8、在八分內無品宗室卒,其馬匹、金銀錠、紙錢、羊、桌等物,俱如鎮國將軍例。

9、超品一等公以下、梅勒章京以上,願造室與否,各聽其便,葬於五裡外。

10、甲喇章京以下、及民人,不許造室,舊造者毀,亦令葬於五裡外。

11、盛京周圍五里內民墳,各令移葬本屯牆外;其在遠地葬者,亦毀室築墳遷葬。

12、親王以下、民以上,清明節,止許插紙錢於墓;樹枝彩花,永行停止。

13、無論官或民,祭祀時金銀錠紙錢不許懸掛。奠酒可以像往常一樣。欲全焚紙幣者聽。酒漿、麵食,隨便酌用。

14、如果在規定之外額外進行祭祀,以及祭品超過規定規格的,坐以應得之罪。

四、為便於理解,此處帶來一些小科普(主要來自百度百科等):

1、清朝宗室爵位排序: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2、“章京”一詞是滿語“janggin”的音譯,而滿語“janggin”則來自漢語“將軍”。後金時武職以額真為名,清太宗天聰八年(1634年)規定除固山額真外,皆以“章京”為稱。

3、清代八旗武官不論職位高低,世爵大小有無,凡有職守之官皆稱“章京”。滿洲八旗中的“章京”從高到低依次為:昂邦章京(相當於明朝的總兵)梅勒章京(相當於副將)甲喇章京(相當於參將)牛錄章京(相當於備禦官)。

4、宗室女子爵位:固倫公主和碩公主郡主縣主郡君縣君鄉君六品格格。

5、會喪:共同參加喪葬儀式。

6、人夫:被徵發服勞役的人。

7、福金:即福晉,清朝皇室貴族之妻的封號。

8、壻:即女婿。

9、 “八分”是八種標幟,表示其顯赫的身分。如朱輪、紫韁、背壺、紫墊、寶石、雙眼、皮條、太監。其中皮條是指車上有皮鞭可驅散擋路的人,背壺是指車上可帶暖壺,護眼指雙眼雉翎,不入八分指不用在京當差,也不必在京裡住。

10、“從減者聽”、“欲全焚紙幣者聽”中的“聽”:任憑,隨他便的意思。

出處:《清實錄》章皇帝實錄卷之三

“(順治元年,甲申,春正月,庚寅朔。己酉,先是諸王以下官民人等祭神無定製,至是下諭曰,祭以致敬,若瀆祀無度,過差必多,反為無益;以後各分等次,以時致祭,務從儉約。定諸王以下官民人等祭葬禮:☆

和碩親王薨

,上輟朝三日,禮部官視祭葬;和碩親王以下、奉國將軍以上,固山額真 昂邦章京以下、牛錄章京以上,固倫公主、和碩福金以下奉國將軍妻以上,皆會喪;設親王儀仗,鞍馬十五匹,空馬十五匹;王屬下官員及妻俱喪服;用彩棺,內襯五層;王 屬下官員及妻 大祭畢 除服,王 屬下在部院衙門及閒散各官未畢祭、入署,戴纓帽、穿常服;上墳日,仍去纓;其塋垣享殿,皆 王府及所屬牛錄下 人夫 起造。初祭,賜牛一、羊八、酒九瓶、紙錢三萬;次祭,賜亦如之;加封諡,勒石塋所;初祭、次祭日,除上賜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七萬、紙錢四萬、羊九隻、桌三十張;百日、週年,金銀錠一萬、紙錢一萬、羊九隻、桌十五張。☆

多羅郡王薨

,上輟朝二日,禮部官視祭葬;和碩親王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及棺、襯、造墳、封諡、立碑等儀,俱如和碩親王例;設郡王儀仗,鞍馬十四匹、空馬十四匹;初祭,賜牛一、羊六、酒七瓶、紙錢二萬三千;次祭,賜亦如之;初祭、次祭日,除上賜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六萬、紙錢三萬七千、羊七隻、桌二十五張;百日、週年,金銀錠一萬、紙錢一萬、羊七隻、桌十三張。☆

多羅貝勒薨

,上輟朝一日,禮部官視祭葬;和碩親王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及棺、襯、造墳、封諡、立碑等儀,俱如多羅郡王例;設貝勒儀仗,鞍馬十三匹、空馬十三匹;初祭,賜牛一、羊四、酒五瓶、紙錢一萬五千;次祭,賜亦如之;初祭、次祭日;除上賜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五萬、紙錢三萬五千、羊五隻、桌二十張;百日、週年,金銀錠一萬、紙錢一萬、羊五隻、桌十張。☆

固山貝子薨

,禮部官視祭葬。多羅郡王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及造墳,俱如多羅貝勒例;用彩棺,內襯三層;設貝子儀仗,鞍馬十二匹、空馬十二匹;初祭,賜羊五隻、酒五瓶、紙錢一萬;次祭,賜亦如之;初祭、次祭日,除上賜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四萬、紙錢三萬、羊三隻、桌十五張;百日、週年,金銀錠八千、紙錢八千、羊五隻、桌八張。☆

鎮國公卒

,禮部官視祭葬;多羅貝勒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及棺、襯、造墳,俱如固山貝子例;設執事,鞍馬十匹、空馬十匹;初祭,賜羊四隻、酒四瓶、紙錢九千;次祭,賜亦如之;初祭、次祭日,除上賜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三萬、紙錢二萬一千、羊三隻、桌十五張;百日、週年,金銀錠七千、紙錢七千、羊四隻、桌七張。☆

輔國公卒

,禮部官視祭葬;多羅貝勒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及棺、襯、造墳,俱如鎮國公例;設執事,鞍馬八匹、空馬八匹;初祭,賜羊四隻、酒四瓶、紙錢八千;次祭,賜亦如之;初祭、次祭日,除上賜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二萬、紙錢一萬二千、羊三隻、桌十五張;百日、週年,金銀錠六千、紙錢六千、羊四隻、桌七張。☆

鎮國將軍卒

,禮部官視祭葬;輔國公以下、鎮國將軍以上,皆會喪;用紅棺,內襯一層;設執事、鞍馬五匹;初祭,賜羊二隻、酒二瓶、紙錢五千;次祭,賜亦如之;初祭、次祭日,除上賜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六千、紙錢一千、羊一隻、桌六張。☆

輔國將軍卒

,禮部官視祭葬;鎮國將軍以下會喪;棺、襯,如鎮國將軍例;設執事、鞍馬四匹;初祭,賜羊一隻、酒一瓶、紙錢四千;次祭,賜亦如之;初祭、次祭日,除上賜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五千、紙錢一千、羊二隻(聞史君注:這裡可能寫錯了,按理應該是1只)、桌五張。☆

奉國將軍卒

,禮部官視祭葬;輔國將軍以下會喪;棺、襯,如輔國將軍例;設旗四杆、鞍馬三匹;初祭、次祭日,除上賜羊一隻、酒各一瓶、紙錢各三千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四千、紙錢一千、羊一隻、桌四張。☆

宗室卒

,用紅棺,內襯一層;鞍馬二匹;初祭、次祭日,用引旛一杆、金銀錠三千、紙錢三千、羊二隻、桌三張。△

和碩福金薨

,禮部官視祭葬;和碩親王以下、奉國將軍以上,固倫公主、和碩福金以下、奉國將軍妻以上,皆會喪;設儀仗、鞍馬六匹;用彩棺,內襯五層;王屬下官員,帽除纓;官員妻俱喪服,大祭畢除服;初祭、次祭日,除上賜牛一隻、羊八隻、酒九瓶、紙錢二萬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七萬、紙錢五萬、羊九隻、桌三十張;百日、週年,金銀錠一萬、紙錢一萬、羊九隻、桌十五張。△

多羅福金薨

,禮部官視祭葬;多羅郡王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及棺、襯,俱如和碩福金例;設儀仗,鞍馬五匹;初祭、次祭日,除上賜牛一隻、羊六隻、酒七瓶、紙錢一萬五千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六萬、紙錢四萬五千、羊八隻、桌二十五張。百日、週年,金銀錠一萬、紙錢一萬、羊七隻、桌十三張。△

多羅貝勒福金薨

,禮部官視祭葬;多羅郡王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及棺、襯,俱如多羅福金例;設儀仗,鞍馬四匹;初祭、次祭日,除上賜羊五隻、酒五瓶、紙錢一萬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五萬、紙錢四萬、羊五隻、桌二十張;百日、週年,金銀錠一萬、紙錢一萬、羊五隻、桌十張。△

固山貝子福金薨

。禮部官視祭葬;多羅貝勒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俱如多羅貝勒福金例;用彩棺,內襯三層;設儀仗,鞍馬三匹;初祭、次祭日,除上賜羊三隻、酒三瓶、紙錢七千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四萬、紙錢三萬三千、羊五隻、桌十五張;百日、週年,金銀錠八千、紙錢八千、羊五隻、桌八張。△

鎮國公妻卒

。禮部官視祭葬;固山貝子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及棺、襯、執事、馬匹,俱如固山貝子福金例;初祭、次祭日,除上賜羊二隻、酒二瓶、紙錢六千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三萬、紙錢二萬四千、羊五隻、桌十五張;百日、週年,金銀錠七千、紙錢七千、羊四隻、桌七張。△

輔國公妻卒

,禮部官視祭葬;固山貝子以下會喪;屬員服喪、除服,及棺、襯、執事、馬匹,俱如鎮國公妻例;初祭、次祭日,除上賜羊二隻、酒二瓶、紙錢五千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二萬、紙錢一萬五千、羊五隻、桌十五張;百日、週年,金銀錠六千、紙錢六千、羊四隻、桌七張。

異姓超品一等公卒

,禮部官視祭葬;設執事,鞍馬七匹;用紅棺,內襯一層;聞訃、初祭、次祭,凡三遣官往視;初祭、次祭日,除上賜羊三隻、酒六瓶、紙錢二千五百外,自增入引旛一杆、金銀錠八千、紙錢五千五百、羊一隻、桌八張。

一等公、二等公、三等公、和碩額駙卒

,用紅棺,內襯一層;設執事,鞍馬六匹;初祭、次祭日,用引旛一杆、金銀錠七千、紙錢七千、羊四隻、桌七張。

固山額真、尚書、昂邦章京、多羅額駙卒

,用紅棺,內襯一層;設執事,鞍馬五匹;初祭、次祭日,用引旛一杆、金銀錠六千、紙錢六千、羊三隻、桌六張。

內大臣、大學士、梅勒章京、侍郎、護軍統領、前鋒統領、貝勒壻、多羅額駙、鎮守盛京總管官卒

,用紅棺,內襯一層;設執事,鞍馬四匹;初祭、次祭日,用引旛一杆、金銀錠五千、紙錢五千、羊三隻、桌五張。

甲喇章京、一等侍衛、前鋒參領、固山額駙、學士、滿洲啟心郎、理事官、盛京副守官、守外城三品以上等官卒

,用紅棺,內襯一層;設旗四杆,鞍馬三匹;初祭、次祭日,用引旛一杆、金銀錠四千、紙錢四千、羊二隻、桌四張。

牛錄章京、二等侍衛、鎮國公輔國公壻、漢啟心郎、副理事官、都察院、理藩院、啟心郎、贊禮郎、祭酒、鎮守盛京固山章京、哨長、鎮守各外城官、迎送官、兩翼管臺官卒

。用紅棺,內襯一層;設旗二杆,鞍馬二匹;初祭、次祭日,用引旛一杆、金銀錠三千、紙錢三千、羊二隻、桌三張。

半個牛錄章京卒

,用紅棺,內襯一層;鞍馬一匹;初祭、次祭日,用引旛一杆、金銀錠二千、紙錢二千、羊一隻、桌二張。

,用紅棺,內襯一層;鞍馬一匹;初祭、次祭日,用引旛一杆、金銀錠一千、紙錢一千、羊一隻、桌二張。凡官民焚所服衣及隨葬衣共五襲,圍棺帳幔各聽其便,自超品一等公以下、牛錄章京以上等官,父、母、妻,及未分家之子故者,各視其家官職大小用金銀紙錠、羊、桌等物;鞍馬止用一匹。其各官百日、週年祭,或常祭,用金銀錠一千、紙錢一千、羊一隻、桌三張。自半個牛錄章京以下、暨民,用金銀錠一百、紙錢一百、羊一隻、桌一張。在八分內和碩親王子、已娶妻未受封卒者,用鞍馬七匹;多羅郡王子,鞍馬六匹;多羅貝勒子,鞍馬五匹;妻卒,用鞍馬二匹;祭用金銀紙錠、羊、桌等物,各視其父;不用牛,從減者聽。固山貝子子卒,用鞍馬四匹;鎮國公、輔國公子卒,鞍馬三匹;妻卒,鞍馬二匹;祭用金銀紙錠、羊、桌等物,各視其父,從減者聽。上不賜羊及紙錢。初喪,造室於墓所,三年滿,乃毀室築墳,其妻造室築墳如夫例;若未娶妻之子不造室。在八分內無品宗室卒,其馬匹、金銀錠、紙錢、羊、桌等物,俱如鎮國將軍例。超品一等公以下、梅勒章京以上,願造室與否,各聽其便,葬於五裡外。甲喇章京以下、及民人,不許造室,舊造者毀,亦令葬於五裡外。盛京周圍五里內民墳,各令移葬本屯牆外;其在遠地葬者,亦毀室築墳遷葬。親王以下、民以上,清明節,止許插紙錢於墓;樹枝彩花,永行停止。凡官、民,祭時金銀錠紙錢不許懸掛。奠酒如前。欲全焚紙幣者聽。酒漿、麵食,隨便酌用。若額外祭,及祭物踰分者,坐以應得之罪)”

聞史君文學功底較為薄弱,如有理解不準確的地方,敢請大佬們批評指正;上面的原文,聞史君也根據理解加了一些標點符號和空格,方便斷句,如有不準確的地方,也請大佬們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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