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美名”成“罵名”

勞動節假期,去鍾祥市客店鎮的黃仙洞景區覓“仙”。可惜,洞中無黃仙,但有一大“怪”:不少精美絕倫的鐘乳石上,被遊客刻上了姓名和其他文字。

其實,說“怪”也不怪,因為國內不少景區都有慘遭“毒手”的煩惱,比如熱度挺高的八達嶺長城、黃山好漢坡頂崖壁等等。

這些在各地景區留下尊姓大名的遊客,你要說他有什麼壞心眼,是故意破壞國家文物和生態景觀,我是不大讚成的。他們不過是想在景區刷一刷存在感,秀一秀幸福感,表示“我到此一遊”,或許也有追求“生後不朽”、美名遠揚的小心思。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間,想為後輩留下點什麼念想,並沒有什麼錯,甚至值得鼓勵。只是這種在景區刻字的方式,實在不明智。這種行為,既不文明,也涉嫌違法犯罪。《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以刻劃、塗汙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還有《刑法》中的“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貴州江口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世界自然遺產地——梵淨山“金頂刻字”案,被告因為寫了4個字而被判處支付文物修復費、修復方案設計費、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金共12萬多元,並在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既然在景區刻畫姓名涉嫌違法犯罪,那麼我們所刻下的“美名”,實際上是“汙名”和“罵名”;我們所想體現的“美好”,實際上是“醜陋”和“糟粕”;我們所想追求的“永恆”和“不朽”,不過是後人眼中的笑話罷了。那麼,平凡的你我該如何書寫人生的成績單?該怎樣表達人生的美好和永恆?那就用汗水和智慧,把奉獻和奮鬥書寫在愛崗敬業的路上,用成績、成果、成就、成功融合幻化的刻刀,去鐫刻人生的史冊吧!(劉文泉)

【來源:荊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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