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湖曝光這些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將罰款

又到了萬物復甦

蓬勃生長的時節

湘湖裡的植物想要安心長大

離不開遊客們的文明守護

湘湖曝光這些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將罰款

▍湘湖特聘攝影師蔣彤侃 攝

上週,湘湖曝光了一些不文明行為,以及公佈了景區帳篷搭建調整範圍。

一週以來,遊客們也是積極配合、文明出遊,綠化帶內搭設帳篷和席地鋪墊子的現象明顯相比之前減少了。湖邊摸螺螄、戲水的現象也有所改善,無證商販相較以往大大減少。

但是仍有小部分不文明的現象——

在綠化草坪違停

湘湖曝光這些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將罰款

在非規定區域搭設帳篷、破壞綠植

湘湖曝光這些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將罰款

湘湖曝光這些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將罰款

明火燒烤,存在安全隱患

湘湖曝光這些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將罰款

存在安全隱患

湘湖曝光這些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將罰款

《杭州市蕭山湘湖旅遊度假區條例》第二十六條中規定——

進入湘湖度假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湘湖度假區有關管理規定,服從現場管理,愛護公共設施,遵守公共秩序,維護環境衛生。

湘湖度假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隨意傾倒垃圾;

(二)刻劃、汙損景物、設施;

(三)在規定區域外搭設帳篷;

(四)在湖區洗澡、洗滌物品、清洗車輛;

(五)擅自捕撈水生動物、植物或者在規定區域外垂釣、游泳;

(六)擅自向湖區、山林投放動物或者植物;

(七)擅自在湖區投放、使用遊樂設施、運動船艇;

(八)在山林防火期內,在山林防火區野外用火;

(九)擅自佔用、開墾、填埋溼地;

(十)擅自開山、採石、挖沙、取土、採礦等;

(十一)其他破壞湘湖度假區自然資源、人文資源或者生態環境的行為。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由度假區管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七項規定的,由度假區管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湘湖的美麗需要我們一起守護

共同營造文明、美好、和諧的生態環境

展現最佳面貌

湘湖曝光這些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將罰款

▍湘湖特聘攝影師何鵑 攝

TAG: 湘湖度假區擅自第二十六條搭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