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撿到“三塊玉石”,被罰10萬盧布
這事發生在三年前。有這麼一位54歲老保安,在布里亞特近衛軍裡做保安。
2018年四月,他被派到俄羅斯著名的白玉礦“卡沃克塔”做安保工作。他在工作期間,偶然“撿到三塊總共14。8公斤玉石,他把玉石藏到一處廢品堆裡。後來,出差結束後,他沒有來得及拿走玉石,就回到烏蘭烏德。
兩年後,他又被派回到玉礦。他結識一個礦上擔任執勤工作的警察,讓警察幫助把玉石帶回烏蘭烏德,並許諾玉石出售給中國買家後,會給警察報酬。
這位老保安找出當年藏好的玉石,放進包裡,拿進礦工活動室,並將此事告訴礦上這位值班警察。而那位警察將情況彙報給玉礦負責人。
結果,這位前保安被行政起訴。玉石估價58600盧布,被收繳上交國家。在調解法院審議時這位保安沒有到庭。但他給調解法官寫了申述 ,他辯解說,存放玉石只是為了個人欣賞。再者,他的行為也沒有違反行政法規。他也沒有打算過出售,只是想拿到家裡做浴池爐膛石料。
但是法院沒有聽取他的辯解,法院依據俄羅斯行政處罰法第7。5條款“非法開採玉石並銷售, 但行為不涉及刑事違反”予以判決。依據第7。5條款,處罰數額應為20——50萬盧布, 但法院考慮到他已經被單位辭退經濟困難,加上他還要撫養未成年孩子,法院酌情對他處理,僅罰款10萬盧布。
編譯:俄碧紫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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