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清兩位市民被騙190多萬,原因竟是...

臨清兩位市民被騙190多萬,原因竟是...

臨清兩位市民被騙190多萬,原因竟是...

2020年11月29日,河北省石家莊市男子王某某,因涉嫌票據詐騙罪被臨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該局執行逮捕。2021年2月26日,臨清公安局向臨清檢察院移送起訴。檢察院受理後,經依法審查查明如下事實:

2018年11月份,石家莊市王某某夥同他人,利用塗改後的兩張銀行承兌匯票騙取臨清市**鎮軸承市場**路中段**軸承門市部經營者李某某、何某某1948420元。經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鑑定,涉案兩張銀行承兌匯票為變造票。2020年11月29日,王某某經上網追逃被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長安分局五星派出所民警,在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307國道與海山大街交口抓獲歸案。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1、書證:受案登記表、戶籍證明信、抓獲經過、銀行承兌匯票等;2、辨認筆錄;3、鑑定意見: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鑑定報告;4、證人溫某某等人的證言;5、被害人李某某、何某某的陳述;6、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臨清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夥同他人使用變造的匯票進行詐騙活動,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票據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王某某在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2021年3月26日,臨清檢察院提起公訴,請法院臨清依法判處。

備註:2015年9月1日,該男子曾因犯信用卡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被河北省石家莊市井陘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八千元五百元。

TAG: 某某臨清石家莊市11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