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首張家暴告誡書後不改?拘你!

11月8日,安慶市公安局大觀分局菱湖派出所向家庭暴力加害人魏某某發出安慶市首張《家庭暴力告誡書》,在接到告誡書後,魏某某透過軟暴力對抗的方式,使原本告誡約定的事項無法落實,造成其妻子江某某精神持續受到傷害。

11月25日,魏某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也成為安慶市收到《家庭暴力告誡書》後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曾經施暴被告誡

11月8日,大觀分局菱湖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受到丈夫毆打。接警後經調查,報警人江某某與魏某某系夫妻關係,因為夫妻感情及財務糾紛等問題,魏某某毆打妻子江某某,辦案民警就二人發生家庭暴力的行為進行了調解,在調解中對實施暴力行為的魏某某進行批評教育,為了預防再次出現類似的暴力行為,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對魏某某開具安慶市首張《家庭暴力告誡書》。

開具首張家暴告誡書後不改?拘你!

不思悔改被拘留

魏某某在收到安慶市首張《家庭暴力告誡書》後,採取關閉手機,拒絕公安機關傳喚,透過逃避這種軟暴力的方式,拒不履行之前的告誡約定,造成其妻子江某某精神持續受到傷害。

法律不是兒戲,魏某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大觀分局菱湖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對魏某某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新聞多看點

每年的11月25日是聯合國確立的“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稱為“國際反家庭暴力日”。

2016年3月1日,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家暴徹底從“家事”變為“國事”。

隨著時代發展,家庭暴力已經成為不可忽略的社會問題,更多的受害女性的態度從“不敢說”漸漸變為“走出來”。

當家暴的受害者不再只是婦女兒童等傳統意義上的“弱者”,形式也不再只是普遍認知的身體虐待,而是包含了情感冷遇、言語辱罵等更多形式,更多人也被呼喚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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