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訊息!內蒙古換領補領身份證實現全區通辦

為了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解決內蒙古自治區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不能全區通辦、臨時身份證不能異地辦理的問題, 10月1日起,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和臨時身份證實現全區通辦。

據瞭解,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全區通辦是在實現區內身份證異地辦理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方便群眾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推出的一項便民利民措施。相比區內身份證異地辦理便民措施,全區通辦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這項舉措呈現兩個亮點:一是將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由原來每個旗縣只有1個受理點擴大到了全區所有戶籍派出所和戶政大廳;二是簡化了流程手續,取消了異地辦理身份證必須進行暫住人口登記等前置條件。

據介紹,凡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到期、丟失、損壞需申請補領、換領的,可以就近在自治區內任意戶籍派出所、戶政大廳辦理。屆時,申請換領的,持原居民身份證辦理;申請補領的,持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機動車駕駛證、社會保障卡、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學生證等任一可以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辦理。

與此同時,臨時身份證全區通辦是全區公安機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為解決臨時身份證不能異地辦理問題而進行的改革措施。屆時,自治區內戶籍居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在受理居民身份證的派出所(戶政大廳)或者自治區內其他派出所異地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居民臨時身份證時,居民持受理派出所(戶政大廳)出具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即可,不再需要提交居民戶口簿及相片等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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