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受傷事故]鬱南十一月警示案例~

[行人受傷事故]2021年08月30日07時許,錢某思駕駛粵W****8號二輪摩托車由鬱南縣河口鎮會龍村往羅定市方向行駛,行至234國道3115KM+900M路段時,與橫過公路的行人邵某芳發生碰撞,造成錢某思、邵某芳受傷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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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錢某思駕駛二輪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時疏於觀察路面情況,遇事採取措施不當,沒有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有關規定。

邵某芳橫過道路時沒有走人行橫道,沒有確認安全後透過。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行人透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透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透過。”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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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受傷事故]鬱南十一月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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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人行橫道橫過駕駛某思邵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