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管理將要出多條新法規!不想吃罰單的請注意!

大家平日會發現

路上電動腳踏車越來越多

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到底什麼時候會立法監管?”

電動腳踏車管理將要出多條新法規!不想吃罰單的請注意!

為了規範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災事故,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廣東省司法廳微信公眾號於11月6日釋出了《廣東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送審修改稿)》(下稱《條例》),面向社會公眾徵集意見,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30日。

《條例》分為8章51條,除總則及附則以外,主要對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與維修、電動腳踏車登記制度、通行規則、停放與充電、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進行規定。

禁止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腳踏車

《條例》要求生產用於國內銷售的或者進口的電動腳踏車,

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並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

。生產用於國內銷售的或者進口的電動腳踏車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條例》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實施下列行為:(一)改裝電動腳踏車的電動機、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機、蓄電池;(二)更換不同型號的電動機;(三)拆除或者改動限速裝置;(四)加裝或者改裝車篷、車廂、座位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裝置,但將後座改裝為兒童安全座椅的除外;(五)其他影響電動腳踏車安全的加裝或者改裝行為。

對於有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腳踏車經營性行為的,

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對於駕駛非法加裝、改裝的電動腳踏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

處二百元罰款

電動腳踏車管理將要出多條新法規!不想吃罰單的請注意!

電動腳踏車登記後方可上路

《條例》顯示,電動腳踏車將實行登記制度,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方可上道路行駛。車輛所有人初次申請電動腳踏車登記,應當向其住所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交驗電動腳踏車,並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購車發票等車輛來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

對於使用偽造、變造電動腳踏車號牌、行駛證或者使用其他電動腳踏車號牌、行駛證的

,《條例》明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收繳號牌、行駛證,並

處五百元罰款

《條例》還要求,

電動腳踏車駕駛人應當年滿十六週歲,且沒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身體缺陷或者疾病

。成年人駕駛電動腳踏車

只能搭載一名不滿十二週歲的未成年人

搭載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固定兒童安全座椅

。十六週歲以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腳踏車不得搭載人員。電動腳踏車駕駛人應當規範佩戴並督促乘坐人員規範佩戴安全頭盔。

電動腳踏車管理將要出多條新法規!不想吃罰單的請注意!

新建小區應配套停放充電場所

對於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設施建設,《條例》指出,

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小區應當規劃和配套建設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

。有條件的已建住宅小區應當根據實際配套建設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道路以及車站、地鐵站、醫院、商場、公園等大中型公共場所應當配套建設電動腳踏車停放場所。

電動腳踏車管理將要出多條新法規!不想吃罰單的請注意!

貌似漏了一專案呀

禁止改裝高亮度的前照燈

看完別忘了點個小星星

TAG: 電動腳踏車條例停放改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