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警方打掉一洗錢窩點:抓獲15人,涉案資金近4000萬……

8月24日,利川警方對外公佈,利川市公安局在恩施州公安局的指導下,打掉一個“跑分”洗錢犯罪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涉案資金流水近4000萬元。

8月12日,利川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在對斷卡線索的研判工作中,鎖定犯罪嫌疑人饒某涉嫌幫助資訊網路活動犯罪。辦案民警立即展開線索排摸,對潛在涉案人員情況進行深入分析,隨即在城區某賓館內將饒某、陳某抓獲歸案,凍結涉案金額2萬餘元。

經查,饒某、陳某在明知“跑分”洗錢是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自己的銀行卡租給他人轉移贓款。透過循線深挖,當日又抓獲同案犯罪嫌疑人2名。

4名犯罪嫌疑人不僅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電話卡以及微信等支付平臺用於“跑分”洗錢活動,還介紹他人參加跑分、跑卡活動。

偵查中,辦案民警掌握到在恩施某出租屋內,藏匿有一跑分洗錢窩點。利川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立即組建專案組,經過連續數日的秘密摸排、深度經營,8月16日,專案民警對該窩點收網,一舉抓獲田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以犯罪嫌疑人田某、汪某為首的“跑分”團伙,在網上聯絡中介人員,按照1萬元錢返利5%的提成方式召集人員集中進行洗錢“跑分”。

2021年6月開始,該“跑分”團伙先後召集40餘名“卡農”,利用“卡農”的手機銀行卡、微信等支付方式為詐騙團伙的非法資金進行“跑分”。該團伙內部分工明確,有專人負責記賬、核賬以及監督跑分人員。根據初步統計,該團伙涉案銀行卡的轉賬流水近4000萬元,已關聯電詐案件40餘起。

目前,利川警方已對15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中。

“跑分”

的本質就是為網路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一個非法資金轉移渠道的一個統稱,一般的形式是透過銀行卡、微信、支付寶還有第四方支付平臺,利用個人的社交支付賬號,進行非法資金的轉移。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切勿因利益驅使將個人的銀行卡、網銀U盾以及自己的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提供給跑分團伙,一旦被不法分子用於詐騙、網路賭博或其他違法犯罪,不僅自己會成為犯罪“幫兇”,還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掌上恩施檢索發現

這是恩施州公安系統

今年打掉的第二個涉案金額超千萬的

“跑分洗錢”犯罪團伙

此前,恩施州反電詐中心5月20日通報,分別在利川市及恩施市成功搗毀2處洗錢詐騙窩點,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繳獲銀行卡225張、手機48部、膝上型電腦3臺、平板電腦1臺,POS機1臺。兩個團伙的共同特點,都是在網上註冊了“鮮果”APP,使用大量銀行卡交易“跑分”,

涉案金額超2000萬元

恩施警方打掉一洗錢窩點:抓獲15人,涉案資金近4000萬……

平臺上刷1一萬元可獲利30元

5月17日,恩施州反電詐中心工作中發現,利川市太陽小區有一個幫助境外“洗錢”團伙,並將線索轉給利川市公安局核查。利川市公安局反電詐中心、利川市公安局南坪派出所迅速調配警力組成專班聯合作戰,經過循線深挖、縝密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牟某等人長期透過手機登入Ant聊天軟體、鮮果APP等平臺,透過利用自己以及他人銀行賬號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分子轉移資金。

據瞭解,2020年12月,牟某透過玩遊戲認識了名叫“週週”的湖南龍山人,對方讓牟某將銀行卡賣給他,1張1千塊。牟某想自己賺錢,便向“週週”請教具體賺錢方法。

對方告訴牟某:“先下載一個鮮果APP,在平臺註冊,然後往平臺充值後就會賺到錢。在平臺上刷1萬返30元,一天可賺三五百元。”

於是,牟某按照對方要求進行註冊,並填寫了姓名、電話、銀行賬號等個人資訊,並且透過充錢或轉錢——對方返還(本金和利潤)等一系列操作“賺錢”。

從2020年12月到2021年4月,牟某在鮮果APP平臺“賺錢”,且在該平臺上綁定了自己的5張銀行卡,共交易了六七百萬元的流水,賺取佣金2萬多元。過程中,對方會透過Ant聊天軟體和平臺客服與牟某聯絡,向牟某解釋其收到的錢是“賭博的錢”,因賭博錢很多、量很大,他們沒有那麼多的銀行卡,所以需要藉助牟某等人的銀行卡轉賬。該團伙用於作案的銀行卡走賬超千萬元。

拉上老婆同學一起參與洗錢

5月14日,恩施市公安局收到恩施州反電詐中心下發的“斷卡行動”指令,恩施市龍鳳壩鎮三龍壩村有一幫助境外“洗錢”團伙。恩施州、市公安局反電詐中心、恩施市公安局龍鳳壩派出所迅速調配警力組成專班聯合作戰,在一居民房內將嫌疑人抓獲。

經查,去年5月,劉某在柬埔寨認識了一個外號叫“老Q”的武漢男子,雙方留下了聯絡方式。今年2月底,“老Q”聯絡上了已回國的劉某,邀請他參與網上“跑分”,劉某稱自己沒有銀行卡,便介紹了鄭某、馮某、黃某等人參與此事。“我跟老Q達成協議,只要每月有50張銀行卡在正常運轉,就固定支付我1萬元的工資。”劉某介紹,自己主要是負責聯絡上線,鄭某及其同夥負責具體操作,每一萬元按0。35%、0。15%的比例進行報酬支付。

雖知這是違法行為,但還是被利益所吸引,該團伙透過非法渠道購買了銀行卡、電話卡操作“跑分”洗錢。隨著洗錢走賬訂單越來越多,人手不夠用,團伙中成員還拉上妻子、親友、同學一起操作“跑分”軟體洗錢。

據瞭解,該團伙成員都沒有正當職業,遊手好閒,花錢大手大腳。為了滿足自身揮霍,明知“跑分”是洗錢違法犯罪,但還是鋌而走險,幫助資訊網路犯罪分子“跑分”洗錢。從2月底開始,該團伙在“鮮果”APP平臺上“跑分”,用於作案的銀行卡走賬上千萬元,非法獲利20餘萬元。

跑分就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

其實,牟某、劉某等人的行為就是所謂的跑分。

跑分,是指專門為電信網路詐騙、賭博等犯罪活動搭建平臺,使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支付途徑將贓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為。當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團伙需要轉移涉案贓款時,會將轉賬需求釋出在跑分平臺上供“跑分客”搶單。

部分人在跑分平臺上註冊會員,並提供自己的銀行卡,成為“跑分客”。搶單成功後,再經多個不同賬戶層層轉賬,達到洗錢的目的。

“我知道鮮果平臺搶單是在搞犯罪的,是在洗錢,但只需坐在電腦前手指一點,就可以輕鬆賺取佣金,我就貪圖小便宜。”牟某被抓後,後悔地說。

目前,警方已對相關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中。

恩施警方提醒,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卡、手機卡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切勿將自己的手機卡、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及結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買賣、租賃給犯罪分子。

恩施警方打掉一洗錢窩點:抓獲15人,涉案資金近4000萬……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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