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女子買房簽了11個月就過戶,房主竟然這樣說. . . . . . .

看著購房合同,胡女士欲哭無淚,這合同簽了,錢也付了,可購買的這套房子卻早就過戶給了別人。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

【提醒】女子買房簽了11個月就過戶,房主竟然這樣說. . . . . . .

2018年8月上旬,在武漢的胡女士打算給大學剛畢業的兒子買套房子。透過中介的介紹,她相中了一套28平的房子,本來胡女士購買意願不強烈,但是和房東協商的時候,原先要38萬多的房子現在只要33萬多,胡女士就心動了。於是雙方就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隨後她就支付給了房主定金。

8月下旬,胡女士又向房主支付了剩餘的首付款,付完錢後胡女士心裡有些疑惑,房主拿錢就走了完全沒提什麼時候去辦理過戶之類的相關事宜。之後她詢問了小區的物業,得到了讓她心驚的訊息,房主已經將房子過戶給了其他人。胡女士連忙聯絡中介,結果中介發現房主向他們提供的房產證是假的,該房子早在簽訂合同之前就已經過戶出去,中介和胡女士連忙報警,向房主追回損失,但房主只退回了部分,剩餘錢款的還在籌措中。

在二手房交易風險中,買方可能面臨諸多風險:一房兩賣、首付款被挪用、房子被抵押或查封……歸根結底,其實都是沒有對房產交易資金進行有效監管所致。因此,很多城市都推行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透過政府搭建國有第三方獨立監管平臺,對首付款、貸款等交易資金的安全監管,確保房屋過戶成功後,監管機構才會將房款劃轉給房主;如果過戶失敗,房款將原路返還。作為買方,一定要提高風險意識,在交易時主動選擇資金監管服務,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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