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創新企業是社會財富的主要提供者?

我們今天先看看創新者有幾種角色?

我們一直常說創新者如何如何,這其實是一種泛稱,實際對應還可以細分,分為創新產生者,創新推進者,以及創新變現者等幾大類。

為什麼說創新企業是社會財富的主要提供者?

對於第一類創新產生者,是由發明家、科學家以及各類創客為代表,是指發明創造新事物或新技術的人物,發明家、科學家能創造、擁有新裝置、新設計或新方法,能更好地提高和影響人類生活水平,能推動人類社會未來發展,能在人類發明史、科技史上作出偉大奉獻。

對於第二類創新推進者,是指以科技知識傳播、科技成果轉化為己任,應用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促進科技知識的傳播及推廣,以及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商業化和產業化,以科技知識傳播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為職業的科技工作者,這一類人群,以教師、技術經紀人等為代表。

對於第三類創新變現者,或者說創新變現者,他們是把科技成果通工業設計、規模化生產先將技術轉化為實物工業品,再通市場的宣傳、渠道的推廣轉化為商品,最終透過消費者來達到真正應用的目標,這一類就是以為社會提供最新消費產品的科技創新企業。

因此從最後一點,也可以看出,科技創新企業才是創新真正的實現主體,也是提供社會財富的主要組織。

我們每天分享科技創新知識,每天積累一點點,讓創新更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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