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關於《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IT之家 3 月 2 日訊息,國家網信辦今日釋出公告,為了進一步規範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清朗網路空間,起草了《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網信辦:關於《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稿》指出,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應當嚴格遵守下列要求:

(一)傳播正能量,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積極推送向上向善的內容,用社會主流思想價值和道德文化滋養人心、滋潤社會。

(二)不得推送《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的違法和不良資訊,特別是惡意炒作娛樂八卦、緋聞隱私、奢靡炫富、審醜扮醜等違背公序良俗內容;不得關聯某一話題集中推送相關舊聞,惡意翻炒。

(三)未取得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不得彈窗推送新聞資訊;彈窗推送資訊涉及其他網際網路資訊服務,依法須經有關主管部門稽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的,應當經有關主管部門稽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

(四)彈窗推送新聞資訊,應當嚴格依據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的最新版《網際網路新聞資訊稿源單位名單》執行,不得超範圍轉載,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內容,保證新聞來源可追溯和新聞資訊真實、客觀、全面。

(五)提升彈窗推送資訊多樣性,科學設定新聞資訊和垂直領域內容佔比,體現積極健康向上的主流價值觀;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會熱點敏感事件,渲染惡性案件、災難事故等,引發社會恐慌。

(六)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人工力量,健全彈窗資訊推送內容管理規範,完善資訊篩選、編輯、推送等工作流程,確保彈窗資訊推送必須經過人工稽核。

(七)保障使用者權益,以服務協議等方式明確告知使用者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的具體方式、內容頻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慮使用者體驗,科學規劃推送頻次,不得惡意對普通使用者和會員使用者進行差別頻次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者影響使用者關閉彈窗;確保每條彈窗資訊明確顯示彈窗資訊推送服務提供者身份。

(八)不得設定誘導使用者沉迷、過度消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背倫理道德的演算法模型;不得濫用個性化彈窗服務,利用演算法遮蔽資訊、過度推薦等;不得濫用演算法,針對未成年使用者進行畫像,向未成年使用者推送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資訊。

(九)彈窗推送廣告資訊,必須進行內容合規審查,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明示使用者;確保彈窗廣告一鍵關閉。

(十)不得以彈窗資訊推送方式呈現惡意引流跳轉的第三方連結、二維碼等資訊;不得透過彈窗資訊推送服務誘導使用者點選,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此外,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提供者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定便捷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關於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的公眾投訴舉報。

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的,由網信、電信主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在職責範圍內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採取警告、罰款、暫停彈窗功能、停止服務等措施。

IT之家瞭解到,公眾可將反饋意見透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tcts@cac。gov。cn,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 2022 年 3 月 17 日。

TAG: 推送彈窗資訊不得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