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出臺16條措施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國(連雲港)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加快建設連雲港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推進全市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培育外貿發展新動能,我市出臺《關於推進連雲港市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為連雲港市跨境電商再送春風。

支援跨境電商載體平臺建設

(一)加快完善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

支援以“點點通”跨境電商服務平臺為核心,加快建設連雲港跨境電商服務“單一視窗”。統籌規劃服務平臺建設,著力在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資訊化等方面先行先試,推動公共服務平臺提供關、稅、匯和資訊流、 物流、資金流等一體化服務。加大服務平臺建設扶持力度,結合 年度建設、執行情況給予每年最高 300 萬元專項補助。鼓勵跨境電商企業、綜合服務企業與“點點通”跨境電商服務平臺建立資料 通道、實現系統對接。對納入服務平臺統計的跨境電商企業,結合年交易額、單量增量給予最高 10 萬元獎勵。加快完善跨境電商 監管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監管服務水平。

(二)支援跨境電商產業園建設。

鼓勵各縣區、功能板塊結合本地產業特色和發展重點,編制跨境電商產業園發展專項規劃, 推動具備跨境電商全產業鏈服務能力的產業園區建設,實現跨境電商產業集聚發展、特色發展。鼓勵連雲港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B 型)及現有各類產業園區完善跨境電商配套服務功能,錯位開展跨境電商業務。支援跨境電商產業園強化中小企業孵化、產業鏈條搭建、專業人才培訓等功能。支援郵政快遞企業、行業協會等參與跨境電商產業園建設。對經認定的跨境電商產業園, 給予最高300 萬元資金扶持,並結合新增跨境電商有交易實績企業數量及交易規模等按年度給予獎勵。

(三)支援跨境電商孵化基地建設。

鼓勵各縣區、功能板塊和龍頭企業、專業機構根據自身優勢,統籌規劃、培育發展跨境電商孵化基地,加快企業、人才、資本等要素集聚,促進跨境電商初創企業、小微企業做大做強。支援水晶跨境電商出口孵化基地建設,加快完善孵化功能,壯大水晶跨境電商產業規模。鼓勵孵化基地提供跨境電商企業註冊、平臺備案、報關物流等跨境電商全流程業務幫辦代辦、“保姆式”服務。加大對孵化基地的支援力度,對經認定的跨境電商孵化基地,給予最高 100 萬元資金扶持,並結合有交易實績的新增跨境電商孵化企業數量及交易規模等按年度給予獎勵。對成效顯著、條件完善的孵化基地,優先推薦申報省級電子商務眾創空間。

培育壯大跨境電商經營主體

(四)鼓勵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

做好跨境電商政策宣貫、培訓,推動傳統外貿企業“上線觸網”。加大對傳統外貿企業應用跨境電商拓展國際市場的引導和支援力度,優先推薦成效顯著的跨境電商應用企業申報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和數字商務企業。鼓勵傳統外貿企業應用 9710、9810 等模式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實施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培育計劃,鼓勵支援跨境電商企業規模化發展。鼓勵引進行業影響較大、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發展跨境電商總部經濟,對在我市設立區域運營中心、創新中心和分撥中心的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企業,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援。

(五)培育招引跨境電商服務企業。

加快跨境電商服務體系建設,支援交易撮合、倉儲物流、支付結匯、代運營、軟體開發、資料分析、翻譯服務、人才培訓等各類服務企業位服務功能。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轉型開展跨境電商綜合服務業務。鼓勵各縣區、功能板塊結合跨境電商業務發展需要,培育引進各具特色的跨境電商服務企業,搭建跨境電商服務資源對接機制,組織開展各種形式業務對接活動,為跨境電商發展提供全流程服務。支援“智匯西遊”等特色跨境電商服務企業發展,依託政法資源、龍頭企業探索提供跨境電商公益法律服務,進一步增強跨境電商企業抗風險能力。

(六)積極發展跨境電商出口。

鼓勵企業利用跨境電商平臺或自建平臺承接訂單,應用跨境電商平臺、線上展會等開展線上推介、網路直播、供需對接、線上洽談和線上成交,線上線下融合開拓國際市場。支援跨境電商企業自建、租賃海外倉,引導跨境電商企業以海外倉為支撐開展B2B2C 模式出口,降低物流成本,融入境外流通體系。支援跨境電商企業註冊國外(境外)商標,對註冊費用給予最高 80%比例補助,提升海外市場佔有率和影響力。

(七)擴大跨境電商進口。

鼓勵跨境電商企業使用連雲港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B 型)及各類本地倉儲設施擴大進口, 鼓勵各縣區、功能板塊對跨境電商企業使用本地倉給予租金減免等政策扶持。加快網購保稅進口業務發展,鼓勵企業應用跨境電 商渠道擴大優質消費品進口。大力發展 O2O 跨境電商模式,支援跨境電商企業推動線上交易平臺、線下展示體驗店業務融合、優勢互補。支援開展“網購保稅進口+實體”新零售業務,積極探索“前店後倉+現場核驗”模式。

支援跨境電商物流體系建設

(八)支援海外倉建設。

鼓勵企業在歐美、RCEP成員國等主銷市場和“一帶一路”沿線等新興市場,佈局服務功能完善的公共海外倉。支援海外倉經營主體依託資訊化系統管理,幫助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完成國內集貨、出口退稅、國際運輸和清關、海外倉儲管理及目的國(地區)配送的全過程服務。培育認定一批市級海外倉,積極支援、指導企業申報省級公共海外倉,對經認定的省、市級海外倉,分別給予最高 50 萬元、30 萬元資金扶持。

(九)提升寄遞服務能力。

推動郵政企業建設國際郵件、快件、跨境電商“三關合一”口岸,加快推進連雲港市國際郵件互換局(交換站)建設,提升跨境寄遞的通關、換裝、多式聯運和一體化服務水平。搭建郵政快遞企業與跨境電商企業資訊對接平臺,完善“點點通”綜合服務平臺物流服務功能,支援郵政快遞企業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全程跟蹤查詢、退換貨、丟損賠償、拓展營銷、 融資、倉儲等增值服務。降低跨境電商國際物流成本,對利用連雲港市現有物流配送體系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的企業,結合年交易規模及國際物流費用給予適當補貼。

(十)完善綜合物流服務。

緊抓 RCEP 簽署生效機遇,充分利用連雲港中韓輪渡優勢,整合海外倉、直航船及本地物流服務鏈條,建立全流程物流服務體系。探索依託國際班列線路開展跨境電商業務,搭建貿易促進平臺,打造連雲港跨境電商“班列購” 特色品牌。加快連雲港花果山國際機場建設,提前謀劃佈局機場跨境電商查驗功能,結合實際規劃建設空港物流園跨境電商配套服務功能和設施,提升跨境電商物流服務能力。

提升跨境電商貿易便利化水平

(十一)最佳化通關監管。

支援企業開展 1210、9610、9710、 9810 等跨境電商業務模式,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清單核放、彙總統計”通關模式,全面複製推廣跨境電商進出口商品退貨監管措施,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問題。支援跨境電商 B2B 出口貨物適用全國通關一體化模式,跨境出口貨物可採用“跨境電商”模式進行轉關,對跨境電商 B2B 出口貨物優先安排查驗。支援綜合保稅區開展跨境電商特殊區域出口業務試點。

(十二)落實稅收政策。

落實好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稅收政策及跨境電商企業零售出口貨物“無票免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內跨境電商企業實行所得稅核定徵收政策。做好跨境電商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服務,探索與我市跨境電商發展相適應的稅收監管模式。

(十三)簡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貨物貿易收支手續。

支援銀行等金融機構接入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便利跨境電商經營主體收付匯。銀行和支付機構按規定憑交易電子資訊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時,對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低於等值20萬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可免於辦理名錄登記。支援使用人民幣結算,結合跨境電商企業年度人民幣結算額給予獎勵。

(十四)加大財政金融保險支援。

支援有資質的銀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支付、結算等金融服務。鼓勵銀行、第三方支付平臺等金融機構接入“點點通”跨境電商服務平臺,為跨境電商經營主體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務。對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在我市設立全國性或區域性總部開展跨境電商支付業務、線上交易額突破 1 億元的給予獎勵。鼓勵有資質的保險機構為跨境電商企業、外貿綜合服務平臺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服務,加大跨境電商企業出口信保支援力度。建立銀行、信保、跨境電商企業合作機制,鼓勵開展跨境電商信保保單融資。

營造跨境電商優良發展環境

(十五)加強行業組織建設。

支援各縣區、功能板塊及龍頭企業成立不同形式的行業協會、團體、組織,鼓勵開展行業交流活動。探索依託行業協會建立海外倉等跨境電商產業聯盟。加強行業交流合作與自律,引導行業組織在資訊服務、業務培訓、人才培養等方面提供專業服務,在經驗推廣、誠信建設、智慧財產權 保護、貿易風險預警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十六)推動人才隊伍建設。

鼓勵開展跨境電商專項培訓,推動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鼓勵開展定製式、公司式培養模式,舉辦創業創新技能大賽,加強人才儲備。支援在連高校開設跨境電商相關專業、課程,培養跨境電商人才。建立跨境電商人才培訓體系,依託市屬高校人才資源,深化校企合作,支援市屬高職院校和國內外跨境電商平臺開展多層次的跨境電商人才培養培訓合作。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引進跨境電商專業人才,被引進的促進跨境電商產業發展的高階人才按照《連雲港市花果山英才實施辦 法》享受相關政策。支援開展跨境電商宣傳推介、課題研究、專題培訓、專題評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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