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協和副主任論文造假被通報!

10月15日國家衛健委科技教育司釋出了最新一批部分機構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通報了16起醫學科研誠信案件及調查處理結果。

了和上一批名單一樣大部分醫生涉及代寫代投論文,購買論文資料及圖片拼湊、篡改等問題。受到的處罰主要依然是:有人被撤銷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等職稱,有人被行政降級從主治醫師降為醫師,取消5-6年專案申報、立項、評獎、職稱晉升等活動資格等。

本次通報中也有不少意料之外的情況。

中國最頂尖醫院的醫生也造假

嚴厲!協和副主任論文造假被通報!

北京協和,全中國最頂級的醫院之一,在2019年11月10日,復旦版《2018年度中國醫院排行榜》中,北京協和居首。作為一家成立於1921年,在一個月前剛剛度過100歲生日的中國最著名醫院。它的上榜也是讓小編最吃驚的。

嚴厲!協和副主任論文造假被通報!

嚴厲!協和副主任論文造假被通報!

就算進去了,該有的懲罰也不會少

江蘇省無錫市婦幼保健院原檢驗科許飛在2017年就因其他經濟案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他作為通訊作者的文章《Physcion 8-O-β-glucopyranoside prevents hypoxia-induced epithelial-mesenchymal transition in colorectal cancer HCT116 cells by modulating EMMPRIN》存在代寫代投問題。雖然已於2018年被醫院處分開除,但依然被處以追回發放的科研獎勵的懲罰。

雙重身份註定雙份懲罰

本次通報中有兩起案件涉及江蘇省南京醫科大學在職研究生。他們均獲得了:

來自學校的:撤銷博士學位

來自所工作醫院的:取消其申報各級科技計劃專案、專業技術職稱晉升等資格

嚴厲!協和副主任論文造假被通報!

是醫生不能學術造假,是學生更不能學術造假。想透過一次造假獲得雙倍好處,那得到的懲處也必然是雙倍的。

通報全文

本次國家衛健委釋出的《部分機構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2021年10月15日)》具體內容如下:

部分機構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2021年10月15日)

現將部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所屬醫療機構近期公開通報的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轉載如下:

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醫院徐豔華為通訊作者,周秋媛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MiR-221 affects proliferation and apoptosis of gastric cancer cells through targeting SOCS3”經查,該論文第一作者周秋媛存在買賣資料、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通訊作者徐豔華存在不正當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周秋媛: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在醫院週會上通報批評;五年內不得晉職晉升,退出恩施州中心醫院青年人才成長工程,退回此文章所得醫院獎勵;撤稿;取消本年度評先表模資格。

2。對通訊作者徐豔華: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一年內不得晉職晉升,取消本年度評先表模資格。

二、山東省臨沂市中心醫院侯仕振為第一作者、程子明為通訊作者發表論文“Ailanthone exerts an antitumor function on thedevelopment of human lung cancer by upregulating microRNA‐195”,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的學術不端行為,且投稿前未按規範程式獲得所有作者知情通知。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侯仕振: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6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6年;要求其30天內聯絡雜誌社撤稿;罰款5000元。

2。對通訊作者程子明: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1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1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1年;要求其30天內聯絡雜誌社撤稿。

3。對其他作者王文玲、王向東、武玉兵: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通報批評。

三、山東省臨沂市中心醫院賈淑玉為第一作者、張飛為通訊作者發表論文“MicroRNA-210 protects against periodontitis through targeting HIF-3α and inhibiting p38MAPK/NF-κB pathway”,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的學術不端行為,且投稿前未按規範程式獲得所有作者知情通知。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賈淑玉: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要求其30天內聯絡雜誌社撤稿;罰款5000元。

2。對通訊作者張飛: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1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1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1年;要求其30天內聯絡雜誌社撤稿。

3。對其他作者楊西美、楊西榮: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通報批評。

四、山東省臨沂市中心醫院戚德峰為第一作者、於風華為通訊作者發表論文“Knockdown of lncRNA-H19 inhibits cell viability, migration and invasion T while promotes apoptosis via microRNA-143/RUNX2 axis in retinoblastoma”,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的學術不端行為,且投稿前未按規範程式獲得所有作者知情通知。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戚德峰: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銷其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副主任醫師職稱資格;要求其30天內聯絡雜誌社撤稿;罰款5000元。

2。對通訊作者於風華: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2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2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2年;要求其30天內聯絡雜誌社撤稿。

3。其他作者王明明:為青島市城陽區人民醫院職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醫院給予王明明: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2020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五、山東省臨沂市中心醫院第一作者徐建、趙志娟為通訊作者發表論文“Ras-ERK1/2signaling participates in the progression of  gastric cancer through repressing Aurora-B-mediated H1。4 phoshorylation at Ser27”,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的學術不端行為,且投稿前未按規範程式獲得所有作者知情通知。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徐建: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要求其30天內聯絡雜誌社撤稿;罰款5000元。

2。對通訊作者趙志娟: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1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1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1年;要求其30天內聯絡雜誌社撤稿。

3。對其他作者田峰、陳興田、劉兆霞、武傳霞: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通報批評。

六、山東省青島市第六人民醫院孫樹倫為通訊作者,於雪、王玉為並列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Geniposide plays anti-tumor effects by down-regulation of microRNA-224 in HepG2 and Huh7 cell lines”,經查,系存在論文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青島市第六人民醫院對通訊作者孫樹倫、第一作者於雪及並列第一作者王玉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五年內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等資格,取消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學術團體以及學術、學位委員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取消五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撤稿。

七、山東省青島市海慈醫療集團曲曼青為通訊作者、張喜軍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Angelica polysaccharide alleviates oxidative response damage in HaCaT cells through up-regulation of miR-126”,經查,系存在篡改資料、編造研究過程、不當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張喜軍、通訊作者曲曼青: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公開通報批評,立即聯絡雜誌社撤稿涉事論文,取消五年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取消五年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資格。

2。對第二作者薛紅、第三作者周萍、第四作者劉麗、第五作者於晶、第六作者代朋飛: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公開通報批評,取消一年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取消一年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資格。

八、山東省青島市海慈醫療集團王海靜為通訊作者、鄒珺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Euxanthone Inhibits Glycolysis and Triggers Mitochondria-Mediated Apoptosis by Targeting Hexokinase 2 in Epithelial Ovarian Cancer”,經查,系存在篡改資料、編造研究過程、不當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鄒珺: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公開通報批評,立即聯絡雜誌社撤稿涉事論文,收回科研獎勵,取消五年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取消五年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資格,取消由此獲得的副高階職稱。

2。對通訊作者王海靜: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公開通報批評,立即聯絡雜誌社撤稿涉事論文,取消五年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取消五年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資格。

3。對第二作者王亞梅、第五作者鄭文建、第六作者高茜: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公開通報批評,取消一年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取消一年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資格。

4。對第三作者劉明娣: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公開通報批評,取消一年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取消一年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資格,取消中級職稱。

九、山東省青島市中心醫院黎英豪為通訊作者,楊孝良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Baicalein restrain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human malignant melanoma cells by down-regulating colon cancer associated transcript-1”,經查,系存在篡改實驗資料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黎英豪: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公開通報批評,追回文章獎勵並要求其主動向雜誌社撤回文章,取消其五年申報科研專案、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稱晉升資格。

2。對第一作者楊孝良: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公開通報批評,取消其五年申報科研專案、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稱晉升資格。

3。對第二作者姜津傑、第三作者張春豔: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公開通報批評,取消其二年申報科研專案、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稱晉升資格。

十、河南省人民醫院楊志剛為通訊作者、李曉亮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Silence of MEG3 intensifies lipopolysaccharide-stimulated damage of human lung cells through modulating miR-4262”,經查,系存在第三方機構提供實驗圖片和實驗資料(買賣資料)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李曉亮: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全院公開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5年,取消申報研究生導師資格或暫停招收研究生5年,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等資格5年,撤稿。

2。對通訊作者楊志剛: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十一、河南省人民醫院崔淑嫻為通訊作者、李玲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Baicalin relieves TNF-alpha-evoked injury in human aortic endothelial cells by up-regulation of miR-145”,經查,系存在第三方機構提供實驗圖片和實驗資料(買賣資料)並代為投稿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李玲: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全院公開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5年,取消申報研究生導師資格或暫停招收研究生5年,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等資格5年,撤稿。

2。對通訊作者崔淑嫻: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3。對其他相關作者劉敏、赫連曼、王珊珊:科研誠信誡勉談話。

十二、江蘇省南京醫科大學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沈飛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Amentoflavone Promotes Apoptosis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by Modulating Cancerous Inhibitor of PP2A”,經查,系存在偽造及篡改資料、未經通訊作者及其他作者同意署其名、委託第三方代投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

1。南京醫科大學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撤銷沈飛博士學位,暫停第一附屬醫院通訊作者陳亦江研究生招生資格3年。

2。第一作者工作單位江陰市人民醫院給予沈飛行政警告處分,全院通報批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各類科技計劃專案、人才稱號資格,取消專業技術職務晉升5年。

十三、江蘇省江陰市人民醫院、南京醫科大學附屬逸夫醫院在職博士研究生方銘為第一作者,發表於THE ANATOMICAL RECORD雜誌的論文“Alpinumisoflavone Inhibits Tumor Growth and Metastasis in Papillary Thyroid Cancer via Upregulating miR‐141‐3p”,經查,系由第一作者方銘私自投稿,存在偽造郵箱、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

江陰市人民醫院及南京醫科大學及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撤銷第一作者方銘博士學位,取消其申報各級科技計劃專案、專業技術職稱晉升等資格8年(涉及其他學術不端行為,合併處罰);暫停導師劉煜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收資格3年。

十四、江蘇省無錫市婦幼保健院原檢驗科許飛為通訊作者、無錫市中醫醫院丁忠陽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Physcion 8-O-β-glucopyranoside prevents hypoxia-induced epithelial-mesenchymal transition in colorectal cancer HCT116 cells by modulating EMMPRIN”,經查,系存在委託第三方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許飛於2017年因其他經濟案件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無錫市婦幼保健院於2018年將其開除處分。無錫市中醫醫院對丁忠陽做出如下處理:科研誡勉談話,追回發放的科研獎勵,取消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各類人才稱號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等資格5年。

十五、南通市中醫院喻海忠作為通訊作者、南通市腫瘤醫院肖春紅為共同通訊作者,南通市中醫院曹紅豔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 “miR-129 reduces CDDP resistance in gastric cancer cells by inhibiting MAPK3”,經查,肖春紅作為共同通訊作者,存在違規使用了基金號“No。MS12017017-4”、篡改資料的學術不端行為。

1。南通市腫瘤醫院對通訊作者肖春紅作出如下處理:暫停申報財政資助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資格8年,追回相關論文獎勵,通報批評。

2。南通市中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喻海忠:通報批評,撤稿,取消申報財政資助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資格8年(牽涉其他論文造假,合併處罰),追回論文一次性獎金,整改和加強學術團隊管理、取消學術委員會委員資格。

(2)對第一作者曹紅豔:通報批評,撤稿,追回論文一次性獎金,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整改和加強學術團隊管理、取消學術委員會委員資格。

十六、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崔玉尚為通訊作者、徐曉輝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MicroRNA-1246 inhibits cell invasion and epithelial mesenchymal transition process by  targeting CXCR4 in lung cancer cells”,經查,系存在論文圖片造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崔玉尚: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資格5年,取消晉升職務職稱資格3年,記入科研誠信信用資訊系統,科研誠信誡勉談話的處罰。

2、對第一作者徐曉輝: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資格5年,取消晉升職務職稱資格3年,記入科研誠信信用資訊系統,警告的處罰。

嚴厲!協和副主任論文造假被通報!

明天有重要訊息

別忘了關注我們

↓↓↓

TAG: 作者資格取消誡勉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