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起,寧波正式實施!

12月10日起,寧波正式實施!

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傳來訊息,在全國首部菜市場地方立法《寧波市菜市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4個月之後,與其配套的《菜市場建設佈局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將於2021年12月10日起正式實施,這意味著我市菜市場標準化建設從此有據可依。

12月10日起,寧波正式實施!

據悉,該《規範》是根據《條例》第七條第四款的規定,由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商務局共同制定的寧波市地方標準。期間,兩部門透過線下會議、線上公告等形式面向社會公眾廣泛徵求意見,確保《規範》的制定、實施既符合市情又順應民意。

12月10日起,寧波正式實施!

《規範》共8章,適用於寧波市行政區域內新、改、擴建菜市場,對菜市場的主體結構建設、場內功能佈局、交易區劃行規市和設施裝置配置提出了統一要求,為滿足市民對菜市場舒適性、便利性、安全性的需求提供了技術支撐。

12月10日起,寧波正式實施!

如:針對歷年來反映較多的

肉攤、水產攤照明失真

的問題,從照明方式、照明標準值、光源色標特徵、採光標準值等維度對辨色要求高(蔬果交易區、熟食滷品交易區)和辨色要求低(肉類交易區、水產品交易區)的場所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對《條例》中未明確比例的自產自銷攤位,補充規定

農村菜市場自產自銷攤位個數佔比應不小於攤位總數的10%

;針對菜市場停車難的突出問題,

明確新建菜市場每100㎡建築面積應配備不低於1.5個機動車停車位和1.5個非機動車停車位

,此外還應配置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裝置、設定無障礙機動車位和裝卸車位;為拓展菜市場服務功能、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規範》還對菜市場內

消費者休息區、科普教育區、兒童服務區

等便民服務區、公共服務設施的設定提出了倡導性建議。

12月10日起,寧波正式實施!

12月10日起,寧波正式實施!

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市場合同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規範》的實施,從制度層面為寧波菜市場以往常見的服務盲區過多、空間分佈不均衡、攤位佈局不合理、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問題提供瞭解決方案,有助於提升寧波菜市場建設管理水平,推動菜市場高質量發展,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和消費環境。

TAG: 菜市場寧波市規範攤位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