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網紅樂隊,是怎麼推動網際網路創新的?

作者 | 億謙

傑克·孔蒂(Jack Conte)的故事,正在成為網際網路行業的新傳奇。

十三年前,孔蒂的樂隊因為演出沒有觀眾,又不想簽約唱片公司,便選擇在網上釋出翻唱影片,因此成為了“網紅樂隊”。

在當了多年音樂UP主之後,傑克·孔蒂發現在網上傳影片收入甚微,一年辛辛苦苦發幾十只影片也賺不到幾百塊,便決定搭建一個更適合創作者的平臺。

於是就有了,Patreon。

一支網紅樂隊,是怎麼推動網際網路創新的?

歌手M。I。A。的Patreon頁面

今年4月,Patreon新增融資1。55億美元,估值達到40億美元。

一支網紅樂隊的誕生

傑克·孔蒂出生於音樂之家,父母親都是爵士音樂人,他從小學習音樂,並在斯坦福大學接受了音樂教育,夢想著成為一位職業音樂人,發專輯,辦巡演。

在斯坦福唸書期間,孔蒂與同校同學娜塔莉·多恩(Nataly Dawn)墜入愛河,兩人志趣相投,一起追逐音樂夢想。

2008年,孔蒂和多恩組建了一支名叫Pomplamoose的二人樂隊,在仔細考量之後,他們決定,不簽唱片公司,自己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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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lamoose(孔蒂和多恩)

儘管在那個年代,網際網路已經為獨立音樂人創造了不少機會,但對於像Pomplamoose這樣毫無名氣的新樂隊來說,宣傳仍然是大問題。

Pomplamoose組建之初,曾經遇到過演出現場0觀眾的尷尬,儘管只是一個200人的小場地,但空落落的現場,讓孔蒂和多恩感到心寒。

於是,他倆想到了YouTube,2008年6月,他們上傳了第一支影片。

彼時,靠當UP主來吸粉,還不像現在那麼普及,但也已經有不少樂隊勇於嘗試,比如OK GO

一支網紅樂隊,是怎麼推動網際網路創新的?

2006年,YouTube上線第二年,OK GO花25美元製作的“跑步機MV”在網上大熱,因此成為早期“網紅樂隊”的代表

2009年,Pomplamoose翻唱的《Single Ladies》吸引了大量的網友,也加入了“網紅樂隊俱樂部”。

那一年,還沒有發過專輯的Pomplamoose,靠著當UP主來做宣傳,賣出了10萬首歌,連媒體都覺得驚訝。他們後來把這些歌曲集結成合輯,取名《Video Songs》(影片歌集)。

一個創作者平臺的誕生

從2008年到2012年,Pomplamoose非常努力地當UP主,孔蒂和多恩堅持每週釋出一個影片,最多的時候一年發了52只影片。

然而,影片發的越多,孔蒂就越覺得哪裡不對勁。“我做一支影片的成本得花1萬美元,但哪怕點選100萬次,收入也就100美元。”孔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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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lamoose目前在YouTube上有137萬粉絲

相反,Pomplamoose的10萬粉絲,卻透過其他方式,為樂隊貢獻了大量的收入——據Techcrunch報道,平均一位粉絲貢獻多達5000美元。

孔蒂在仔細研究了影片平臺的收入模式之後,發現傳統的網際網路流量收入模式和音樂人的期待之間存在著巨大的“缺口”,於是,他開始思考,有沒有可能讓粉絲成為音樂人的直接資助者(patron)?

孔蒂想到了一個方案,粉絲透過付費訂閱個人專頁的方式來資助音樂人,音樂人還可以自主定價和提供個性化的回贈。

這便是現在的Patr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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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蒂把自己的想法告訴給了大學時的舍友山姆·也(Sam Yam),山姆對這個想法非常認可,動手能力超強的山姆,連夜搭建出了Patreon的雛形,然後短短三個月就建出了一個具有完整服務架構的平臺。

“他都不用睡覺,每天最多眯15分鐘,起來繼續幹活。”孔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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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克·孔蒂和山姆·也

Patreon推出之後,身為網紅的孔蒂身先士卒的推廣平臺,同時邀請各路網紅和音樂人朋友們入駐,Patreon逐漸成長起來。

創辦8年來,Patreon已經發展成了一個擁有超過25萬創作者的平臺,入駐的創作者不僅有音樂人、也有播客、影片製作者、作家、視覺藝術家等。

Patreon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平臺,從官方網站的介紹上可以看出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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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持續性收入現金流:消除廣告收入和播放次數收款的隨機性透過向訂閱會員收取包月費用獲得持續的收入。

掌握創作自主權隨心創作:奉上受眾喜愛的內容,無需刻意迎合主流審美,打破廣告主導營利模式的束縛。

與受眾建立有價值的直接聯絡:沒有廣告,沒有惡意攻擊,沒有演算法。與對您而言最重要的人群直接溝通,享受深層次對話的快感。

一個新時代的誕生

儘管身為一家估值40億的公司的創始人,但孔蒂仍然在身體力行的當一位“創作者”。除了跟老婆一起繼續搞Pomplamoose,他自己還成立了另一支樂隊,Scary Pockets。

一支網紅樂隊,是怎麼推動網際網路創新的?

對於未來,孔蒂做出了這樣一個判斷:“下一個十年將是屬於創作者的十年。”

“我認為當下的創作者們正在做的事情是建立自己的商業模式,透過不同的平臺實現收入的多元化。”孔蒂說,“對於創作者來說,為自己最忠實的粉絲提供獨特的體驗,是一件興奮的事。”

過去20年的網際網路發展看,釋放個人的創作力和生產力,是顯而易見的趨勢,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使用者生成內容)推動了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

一支網紅樂隊,是怎麼推動網際網路創新的?

Pomplamoose

從早期的YouTube到現在的短影片社交,快速發展的背後,都是主動生成內容的使用者在發揮關鍵作用。事實證明,在網際網路上,使用者不只想當“觀眾”,他們還要參與到生產中。其中,致力於原創的使用者,被認為是“創作者”,其中不乏二次創作。

這些創作者們,少數人已經透過內容積累了大量的粉絲,甚至獲得了不菲的收入,但更多人仍然陷於流量遊戲中無法自拔。

孔蒂認為,傳統的廣告或流量轉化對於創作者來說效率太低,創作者需要跟他們的支持者之間建立更直接的收入通路,才能獲得更多的收入以便維持內容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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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作歌手林一峰的Patreon頁面介紹

平臺先行的流量分發和收入分配是一種自上而下的中心化分配,使用者支出收入集中到平臺方,然後平臺按照流量以一定的比例把分配給內容生產者。

中心化分配的問題是,首先,流量必然集中在頭部,能享受到平臺紅利的始終是少數人,而平臺為了刺激流量,通常也會把收入按流量佔比分配,於是,高流量創作者享受到更多的紅利;其次,創作者的收入分配,受到平臺收入的制約,尤其是流媒體平臺,目前普遍沒有更好的盈利模式,這也導致創作者收入難以提高。

而Patreon的思路是分散式的,Patreon只提供工具和服務,不分配流量。使用者訂閱的是自己喜歡的創作者而不是平臺,使用者支出直接分配給相應的創作者。對於創作者來說,收入全靠個人積累,積累的粉絲量越多,收入越高。

而且,使用者只有付費訂閱才能看到創作者釋出的內容,這在一定程度保證了創作者粉絲的純粹性,不容易受到“圍觀者”的騷擾。

一支網紅樂隊,是怎麼推動網際網路創新的?

知名網際網路預言家凱文·凱利曾經提出過一個“一千個鐵桿粉絲便可養活一個藝術家”的理論,但網際網路發展到現在,該理論似乎仍然難以落實。歸根到底,在傳統分配模式下,創作者和他們的忠實粉絲之間,缺乏高效的連線。

而Patreon的模式下,一位創作者如果能積累1000訂閱使用者,哪怕一位使用者只支出5元,一個月也能有穩定的5000元。穩定的現金流,有助於創作者保持相對穩定的創作狀態。

近年來,平臺也在調整模式。在YouTube上,個人頻道也可以設定付費訂閱,b站和微博上,也有各自針對內容創作者的個人付費模式。使用者和創作者之間正在建立更直接的交易通路。

在孔蒂看來,網際網路的發展,越來越適合個人創作者把自己打造成個人商業體。但孔蒂也提醒創作者們,搞創作一定要量力而行,在你還沒有積累足夠多粉絲的情況下就放棄現有的工作,可能會是一個危險的選擇。

-全文完-

TAG: 創作者孔蒂PatreonPomplamoose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