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釋出!幫助企業便捷享優惠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研發積極性,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國家稅務總局日前釋出《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2021年10月份納稅申報期,在允許企業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基礎上,將再增加一個季度的優惠,同時釋出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精簡輔助賬資訊,調整最佳化操作口徑,便於納稅人準確歸集核算,便捷享優惠。

為啥要調整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為便於企業準備合規的研發費用輔助賬,稅務總局2015年制發《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97號,以下簡稱97號公告),釋出了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對幫助納稅人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和享受優惠政策起到積極作用。考慮到部分中小微企業財務核算水平不高,準確歸集、填寫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有一定難度,《公告》增設了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降低了填寫難度。

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有哪些最佳化?

與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相比,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從三個方面作了最佳化簡化↓

一是簡併輔助賬樣式

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包括自主研發、委託研發、合作研發、集中研發等4類輔助賬和輔助賬彙總表樣式,共“4張輔助賬+1張彙總表”。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將4類輔助賬樣式合併為一類,共“1張輔助賬+1張彙總表”,總體上減少輔助賬樣式的數量。

二是精簡輔助賬資訊

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要求填寫人員人工等六大類費用的各項明細資訊,並要求填報“借方金額”“貸方金額”等會計資訊。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僅要求企業填寫人員人工等六大類費用合計,不再填寫具體明細費用,同時刪除了部分會計資訊,減少了企業填寫工作量。

三是調整最佳化操作口徑

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未體現2015年之後的政策變化情況,如未明確委託境外研發費用的填寫要求,企業需自行調整樣式或分析填報。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充分考慮了稅收政策的調整情況,增加了委託境外研發的相關列次,體現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的調整。《公告》還對填寫口徑進行了詳細說明,便於納稅人準確歸集核算。

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還能用嗎?

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的定位是為企業享受加計扣除政策提供一個參照使用的樣本,

不強制執行

。因此,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釋出後,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繼續有效。納稅人既可以選擇使用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也可以繼續選擇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需要說明,企業繼續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的,可以參考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對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公式等進行相應調整。

納稅人還可以自行設計輔助賬樣式

。為保證企業準確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且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的資料項相匹配,企業自行設計的輔助賬樣式,應當至少包括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所列資料項,且邏輯關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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