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作為古代的提刑官,為什麼會被稱為法醫鼻祖?

《大宋提刑官》讓很多人知道了宋慈,劇中的宋慈在案發現場仔細察看死者身上明的暗的傷痕,就跟現在法醫勘察現場遺體一樣,而宋慈被譽為法醫鼻主,是他所著的一本書——《洗冤集錄》。

宋慈作為古代的提刑官,為什麼會被稱為法醫鼻祖?

宋慈是南宋時期福建建陽人,少年時受業於理學大家朱熹弟子吳稚,宋慈先後當過縣令、通判、提點刑獄官等,在一生二十餘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後四次擔任高階刑法官,長期的專業工作,使他積累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

古時候驗屍的人稱為仵作,在當時是地位很低下的,被視為低賤的工作,宋慈是提刑官,但是他仍然深入當時低賤的仵作工作中,認真的研究這些常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工作,在那個理學盛行的年代,宋慈抱著求真精神,對於死者不分男女,“務要從實”,一定要查出案件發生的真實情況,指出“驗凡婦人,不可羞避”,“檢婦人,無傷損處須看陰門,恐自此入刀於腹內”。

對於案發現場不管遠近,案發之時是否在夏天,屍臭難聞讓人無法靠近,宋慈認為當檢官員必須親自到屍首地頭,不可避臭,透過檢驗才能認定犯罪事實,對待檢驗絕不能敷衍了事。他在書中寫道:“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大辟就是殺頭)。

宋慈作為古代的提刑官,為什麼會被稱為法醫鼻祖?

在他完成於湖南提點刑獄官任上的《洗冤集錄》,內容是對從春秋戰國到南宋時期我國古代法醫理論和實踐的總結。這本書對後世影響很大,從南宋到清朝幾百年間,被當作斷案指南,也是世界上現存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比西方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同類著作要早350多年,這本書還被翻譯成十幾種語言,介紹到美、德、日、英、法等國家,供他們學習研究。

《洗冤集錄》內容豐富,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屍體、勘察現場、鑑定死傷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書中所寫的區別溺死、自縊與假自縊、自刑與殺傷、火死與假火死的方法現在還在應用,可以說是當時“法醫學”領域的百科全書!

《洗冤集錄》共5卷53目,約7萬字,其中也有很多不靠譜的東西,收錄了一部分自縊、溺水、中毒、中暑、凍死的急救方法,可以說是很不科學,比如說解救溺死的人,即使死了一夜也能救活,方法是把生石灰灌入溺者的直腸,對於這些不科學的方法,畢竟宋慈生活的時代科學不發達,受到歷史侷限性的限制,把一些特例當作共性來看待。

雖然《洗冤集錄》裡面有相當多錯誤百出的內容,但是瑕不掩瑜,作為一部700多年前的法醫學專著的作者,被稱為法醫學鼻祖可以從兩個角度來說。

宋慈作為古代的提刑官,為什麼會被稱為法醫鼻祖?

法醫學技術層面的進步,這本書提供了很多切實可行的、現在看起來也非常科學的方法。比如書中提出一種檢驗皮下出血的辦法,把用酒、醋浸溼的紙敷貼在面板上,經過一段時間,皮下出血痕跡就會顯現出來。還有一種驗骨傷方法,從屍體外表看不出骨頭受到損傷,可以把醋澆敷在屍體表面,然後用油紙傘遮住要驗看傷痕的地方,迎著陽光隔傘觀看,這樣就能看到骨頭的傷痕,這個和現在用紫外線檢驗骨傷是同一個原理。

類似於這樣有一定科學依據的驗屍方法,書上還有很多,這些認識和方法,在今天看來都是正確的、科學的,很多知識直到現在還在用。對當時腐敗混亂的刑獄狀況,做出了系統的矯正和指導,還影響了後世幾百年。

宋慈作為古代的提刑官,為什麼會被稱為法醫鼻祖?

南宋時期官不聽審、唯吏是從,郡縣掌管刑獄的長官,遇到案子都是手下的小吏去現場勘察,而這些小吏大都沒讀過書,本身沒啥理想,現在又沒有制度約束,就很容易滋生腐敗,在驗屍過程中,收受賄賂的小吏,經常顛倒黑白,用各種手法徇私舞弊。

長官們審案時也喜歡刑訊逼供,刑訊手段也是花樣百出,這也是因為對於驗屍方法的匱乏,而對於案發現場檢驗流程也是很混亂,沒有系統的規定如何保護現場,如何保護屍體,分哪些步驟等。

宋慈認為斷案最重要的是證據,而證據則要求官員到現場去驗屍,明確了責任機制。其次是規範檢驗流程,制定一套詳細的檢驗流程,對現場怎麼保護,各種死法的屍體勘驗,驗屍文書怎麼填都有了明確的說明。

有了驗屍的方法,還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對於兇案審斷有了一個明確的指導,《洗冤集錄》的名字真正起到了洗冤作用,減少了冤案的發生。

宋慈作為古代的提刑官,為什麼會被稱為法醫鼻祖?

《大宋提刑官》中涉及到的法醫學內容基本上都是來自《洗冤集錄》,宋慈對待獄案總是慎之又慎的態度依然值得現代法醫學家學習,淳祐九年(1249年),宋慈出任廣東經略安撫使,同年在廣州去世,享年64歲,宋理宗譽他為“分憂中外之臣”,特賜“朝議大夫”,御書墓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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