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11家企業被立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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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11家企業被立案處罰!

案例5東萊街道某塑膠廠未按規定使用汙染防治設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導致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工序產生的異味影響周邊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的規定,擬處2萬元罰款並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