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債權人不能提起撤銷之訴,無權申請撤銷離婚後財產判決---福州中院2020年第三人撤銷之訴糾紛改判案例
歷史

金錢債權人不能提起撤銷之訴,無權申請撤銷離婚後財產判決---福州中院2020年第三人撤銷之訴糾紛改判案例

裁判要點: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實體條件之一即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錯誤內容損害了第三人的民事權益,該種民事權益應是《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的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