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將不戰而得城

東漢建武四年(公元28年),大將吳漢率部在臨平縣和東郡箕山兩地大敗五校軍,爾後揮師北上,平定了清河郡和平原郡的“雜牌軍”。

然而,光武政權在新“解放區”剛剛立足,鬲縣(位於今山東省德州市東南)的五大家族便聯合起兵,佔據縣城,驅逐了代理縣長。

訊息傳到氣勢如虹的吳漢軍中後,諸將領個個義憤填膺,他們哪能咽得下這口惡氣,紛紛要求領兵前去“平叛”,但被吳漢嚴令禁止。他說:“促使鬲縣人民反叛的,是代理縣長的罪過。膽敢輕率進兵的,一律斬首。

軍令如山,眾將再也不嚷嚷了。

之後,吳漢用公文通告郡府,要求拘捕代理縣長,並派人前往鬲城謝罪。城中五大家族聞訊後既驚又喜,遂相繼率兵投降。諸將領對吳漢的“戰術”十分敬佩,說:“不戰而得城,這種本領非眾人所及也。”

鬲縣不戰的故事,雖已過去了二千年,但今天讀來仍讓人心暖。這是一種高超的政治思維:其一,把官、民放在了同等地位,一把尺子量短長,甚至還有嚴官寬民的意思;其二,把代理縣長的濫權與腐敗視為“民變”的主因,五大家族的反叛是“官逼民反”;其三,要想平息“民變”,先要嚴懲犯罪的官員,否則,只會埋下更大的禍患,使朝野付出更大的成本;其四,敬畏百姓,譬如派人去向鬲縣民眾道歉、謝罪。

這幾點,正是吳漢堅決不戰的理論基礎,也是他既能“不戰而得城”,又能廣泛獲得民心的奧秘之所在。

大將不戰而得城

(劉吉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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