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讚賞的他傳給兒子什麼為官“秘笈”

皇上讚賞的他傳給兒子什麼為官“秘笈”

張夔

紀念那些像珍珠一樣高潔的先賢

——題記

宋徽宗政和年間,嶺南高州府茂名知縣張夔遇到了一件煩惱事:城裡四處傳播他收受賄賂的謠言。

如果他真的受賄了,也許還不至於這麼鬱悶。但對於視名譽如生命的張夔來說,這等於被人兜頭淋了一桶大糞。

他知道謠言的出處:前一段他辦理了一件富豪的違法案,他自己身邊的工作人員收受了對方的厚禮,竟跑來幫富豪說情。張夔十分惱火,裁定對富豪給予懲罰,同時把說情的手下給開除了。

案件報到高州府復勘,卻一直沒有批覆,謠言就在這個時候傳播開來。

高州太守懷疑富豪是不是蒙受了冤屈,派人找到那名被除名的屬吏仔細審問。

張夔闖進高州府署,將一摞卷宗丟到了太守面前,把印信擱在上面:“既然不相信我,我不幹了!”

這一下弄得太守心裡咯登起來。他仔細翻閱了卷宗,弄清真相,懲處了富豪,對張夔一番勸慰,讓他把印信收起來。

這事記載在《高州府志》中。張夔“抱牘詣州自辨”,最後得以復職。

皇上讚賞的他傳給兒子什麼為官“秘笈”

這件事傳開後,張夔從此成了“公眾人物”。朝廷徵求意見推薦幹部時,他被多個部門評為

南方各知縣排名第一

。宋高宗頒發詔書給予嘉獎,並提拔他當了廉州通判,等於太守的副職。

張夔當茂名知縣時年紀已經老大不小,宋朝凡任官必經科舉考試。他年逾五旬才考上進士。在那之前,他是潮州地區頗有名氣的文士,對禮教特別有心得,熟悉成人、結婚、喪葬、祭祀的規矩,言行舉止講究禮數,人們把他和另外幾位文人稱為“潮州八賢”。

通判是太守的副手,同時還有監察地方官的職責,有點像現在的紀委書記。張夔任通判時言行十分檢點。宋朝廉州府的外貿很活躍,沉香、生金都是易得之物。以往官員離任都大包小包帶著這兩種土特產回家,但張夔分毫不取。

歷朝歷代貪官多,所以社會上對官員“降格以求”,把清廉當成了最根本甚至唯一的標準,

忘記了好官不僅要“廉”,更要“能”

,“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張夔是既廉又能。在廉州時,“山寇竊發,屬夔督捕”,接受剿匪任務後,他攻心為上,曉以利害,釋出告示要他們回家種地,既往不究。不到10天,佔山為王的山寇“皆投戈散去”,放下武器散了夥。

因為在廉州政績突出,張夔被提拔為新州太守(今廣東境)。他在新州著力興學,建設學校,自己捐出工資刻印《四書》《五經》送給寒門子弟。

他在新州還搞了一項很大的水利工程,修建了一座可以灌溉1000多頃土地的水庫,當地人稱為“張侯陂”。

“郡縣治,天下安”,如此“德勤廉績”突出的地方官,自然是朝廷最器重和需要的人才。宋高宗看到張夔的事蹟後,情不自禁地在宮殿的屏風上揮筆寫下“

南有張夔,北有周昕,朕無憂矣

”的文字,後來還題寫了“名著南天”,製成匾額賜予張夔。

遠在宋朝的張夔,其事蹟並沒有隨著歲月而湮滅,這應該與他的高壽也有關。他政和八年(1118年)50歲考上進士,70歲退休,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逝世。在“人生七十古來稀”的古代,竟然活了93歲。

皇上讚賞的他傳給兒子什麼為官“秘笈”

容州真武閣

張夔把自己的清廉作風傳給了兒子張昌裔,曾寫詩告誡他:“

慎勿與人交水火,好將名節重丘山。

”意思是做人應君子之交淡如水,名聲和節操就像山一樣,就算借水借火這種溼碎事也不要有。

張昌裔宣和六年(1124年)考上進士,也當了通判,先在容州,後調瓊州。史書稱他“謹飭不替父風”,為人嚴謹自律,跟張夔就像一個模子倒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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