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快速滅亡原因淺析

一、治國策略不當

秦朝的指導思想——法家思想的極端化發展使得法家思想的一些缺陷暴露了出來,這些缺陷導致秦朝制定了錯誤的治國策略。這些治國策略的不當使得秦朝在滅亡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這些政策也給人民帶來巨大危害,逼迫他們最後走上反叛的道路,直接導致了秦朝的快速滅亡。

秦朝快速滅亡原因淺析

秦朝是憑藉法家思想原則的指導而崛起的,而法家思想的重要思想原則是採用暴力手段進行統治。簡單地講,就是法家倡導透過重刑迫使百姓進行繁重的農業生產,以此來達到國家富裕的目標;透過重刑迫使百姓參加到殘酷的戰爭中,來達到國家強盛的目標;透過用重刑來懲罰違法行為,來達到國家安定的目標。從當時的經濟、文化等各方面來分析,秦國是唯一一個會完全接受並推行法家思想的國家。在經濟上,秦國初期的經濟基礎以畜牧業為主,這種粗放型的經濟模式,使得全國人民非常推崇力量,這就為秦人接受法家思想做好了心理方面的準備。在文化上,秦和中原各國相比建國相對較晚,秦並沒有像山東六國那樣制定出一套嚴厲的宗法等級制度以及用來維護這套制度的禮儀制度,因此,法家思想中由“驅民耕戰”“刑無等級”“論功授爵”等原則所建立的人們所擁有的權利和應該履行的義務關係,對秦國人民以及全社會來說,都有它存在的現實可能性。秦朝實行法家思想的暴力主義原則,在一定程度上的確是達到了法家“勝民”“制民”“富國強兵”的預期效果,秦國很快走向國家富強之路。秦國藉助歷史發展的大趨勢,最後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大一統。所以,可以這樣說,秦的統一在某種程度上講是法家思想的勝利。換句話說,秦的統一是由法家思想奠定的基礎。

法家專制思想的致命缺陷,首先體現在法家“強國弱民”的理論以及在這種理論影響下的政治實踐。

秦朝快速滅亡原因淺析

法家認為,只有民貧民弱才能夠順利的推行國家法令,由這個邏輯得出的結論就是“民不必愛,賦役不必輕。”秦朝掃平東方六國,使秦國統治者沒有意識到法家理論的缺陷。

秦朝掃平東方六國後,更加信奉法家的專制主義原則。因此,在現實的施政中,秦始皇與秦二世“樂以刑殺為威”,動不動就“皆殺之”。某種意義上說,秦朝滅亡的直接原因就是秦朝的重刑主義原則的失敗。正是這種重刑主義原則,點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農民大起義的烈火——陳勝吳廣領導的秦末農民大起義,建立在法家思想理論之上的秦帝國,很快就面臨了巨大的危機,迅速滅亡了。

二、殘暴的統治

首先,“強本除末”。秦始皇採取“強本除末”政策,不發展商業,嚴厲地打壓商人階層和商業,這阻礙了封建社會中商業的發展,也阻礙了全國各地的地方經濟的交流和地域聯絡的加強;同時國家的經濟基礎受到了巨大的破壞,對於秦王朝的穩定發展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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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焚書坑儒”造成了兩個嚴重的後果。第一,嚴重阻礙了文化的發展,使得百家爭鳴的局面結束,也使得統治階級無法聽到來自儒學家的意見,進而改進統治維護統一。第二,儒生們在心中產生了對秦王朝的畏懼和反抗。秦始皇只是因為極少數的儒生在新建立的秦王朝應該如何進行統治這一問題上與他看法不同,就對整個儒生集體進行了嚴厲的鎮壓,這讓整個知識分子階層對秦王朝的統治喪失期望,把他們推到了秦王朝的對立面上。

最後,刑法苛刻。秦始皇不僅仿照以前的法律來制定法律進行統治,而且還自己專任刑罰。他大體上承襲了商鞅變法時制定的一系列法律,但有特殊情況時,他還要另外頒佈一些更嚴酷的法令來進行鎮壓。

這些政策必然使得各級人民敢怒不敢言,使得他們對秦朝產生不滿情緒。最後他們加速了秦朝的滅亡。

三、秦朝的內外矛盾的尖銳化

第一,部分官僚階級不滿。由於秦始皇專權獨裁,官僚階級內部在權力和利益分配上的矛盾激化。在秦始皇時期統治階級內部已是貌合神離,到秦二世時則基本上處於分崩離析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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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地主階級不滿。東方六國的地主階級和封建貴族沒有立馬投靠秦朝併成為秦王朝的統治基礎。秦始皇還在用軍事手段鎮壓這些過去是統治者的人,從前是利益的獲得者的人群。

第三,知識分子不滿。“焚書坑儒”使廣大知識分子完全站在了秦王朝的對立面。

秦朝快速滅亡原因淺析

第四,農民階級不滿。多年的戰爭和繁重的徭役賦稅,使廣大農民的負擔巨大,承受力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農民在統一後等到的不是休養生息和安居樂業,而是秦朝敲骨吸髓的榨取和明火執仗的搶劫。農民繼續生產和生存的條件已經被完全破壞,他們除了等死別無選著,所以他們起來造反,揭開了反秦戰爭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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