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劉邦為何實行郡縣與封國並存制?又為何會繼續實行分封制?

漢初,對於地方的管理,漢代雖延續秦朝的郡縣制,但同時也恢復了西周的分封制,即一方面設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異姓為王,建立諸侯國,而這就是“郡國並行制”,此時,西漢是既有周朝的封建制,又有秦朝的郡縣制,是“一朝兩制”。

那到這裡,很多人就會問,劉邦在建國之初,為何要實行“郡國並行制”?

首先,我們要知道,在秦漢交替之際,“大一統”的思想並未深入人心。時秦國統一六國雖說是順應潮流的,但從某種方面來說,也是強加給六國百姓的,秦國一統六國是用兇殘的殺戮,血腥的戰爭來實現的,因此對於六國百姓來說,秦的統一併非是他們所想要的,為此,直到始皇帝一統天下數年後,楚齊趙燕韓魏等六國百姓是前赴後繼的,不屈不撓的抵抗。

簡單的說,秦漢之際,大一統的思想並未在百姓的腦中形成,如《淮南子·覽冥》所言:“七國異族,諸侯製法,各殊習俗”,當時七國就是七個完全不一樣的國家,有著自己的政治模式,自己的法律,自己的文字,自己的語言,自己的習俗。而秦代的一統,說白了,只是政治上的一統,並非是思想上的一統,因此,六國百姓自始至終都對滅掉自己祖國的秦王朝很是敵視。

漢代,劉邦為何實行郡縣與封國並存制?又為何會繼續實行分封制?

可以說,當時的百姓並不適應一統的秦王朝,他們還是更加適應“小國寡民”的生活環境,畢竟想想看,分封制已歷經近千年的時間,而秦朝一統天下才十餘年的時間,始皇帝妄想用單純的武力鎮壓去改變早已在百姓的腦中根深蒂固近千年時間的分封制,這絕對是不可能的。相反,秦朝使用野蠻的武力鎮壓,這不但不會讓百姓接受大一統,反而會讓百姓加深復仇復國鬥爭的怒火,讓他們更加牴觸大一統。

如此,時六國貴族就藉著百姓對於秦王朝的仇視之心,在秦末發起了一場又一場的復國行動。秦二世二年十二月,魏咎為王,魏國復國;秦二世二年,田儋為王,齊國復國;秦二世元年八月,武臣為王,趙國復國;漢元年四月,韓成為王,韓國復國;漢元年,臧荼為王,燕國復國。

從六國接連復國,我們就可以看出秦國推行的大一統並不成功,百姓還是對自己曾經的國家很是懷念,都希望自己的國家能夠復國,都依舊是想維持著曾經“小國小民”的生活狀態。

正如錢穆先生所說:“始皇既卒,趙高用事。天下解體,怨望日甚。封建之殘念,戰國之餘影,尚留存於人民之腦際。於是戍卒一呼,山東響應,為古代封建政體作反動,而秦遂以亡”,在秦漢交替之際,分封的政治格局仍是不少百姓眼中的理想國。

漢代,劉邦為何實行郡縣與封國並存制?又為何會繼續實行分封制?

由此,正是基於這種大環境,如果漢初依舊強硬的延續著秦代“郡縣制”的統治模式,剛剛才稍微穩定的天下勢必會大亂,首先那些已經復國的,及剛剛建立諸侯國的諸侯王們,他們肯定不會坐以待斃的看著劉邦建立“郡縣制”,因此他們肯定是想盡辦法,或兵諫,或造反,總之是不會讓劉邦好過。之後,一旦戰事再起,漢初那脆弱的經濟,勢必就會再次陷入土崩瓦解的境地,而這對於西漢來說,卻是極為不利的事情。

因此,對於漢初的劉邦來說,他最佳的選擇無疑就是持續延續“分封制”。當然,劉邦也認識到“分封制”是十分不利於西漢以後的統治的,分封制雖然能夠加強漢朝對於地方的統治,但卻也能弱化漢中央對於地方的統治。諸侯王若忠於漢朝,則漢中央對於地方的統治就能穩如泰山。反之,若諸侯王有異心,那漢中央對於地方的掌控勢必會被削弱很多。由此,“分封制”對於漢初是既有利,又有弊。

基於此,劉邦開國後,因種種原因不得不用“分封制”,但為了大漢天下,他也同時採用了“郡縣制”,既在偏遠地區,漢中央控制不到的地方用“分封制”,而漢中央能夠直接控制到的地方,則用“郡縣制”。

漢代,劉邦為何實行郡縣與封國並存制?又為何會繼續實行分封制?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劉邦會採用“郡國並行制”,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穩定天下的需要。當時,劉邦所分封的異姓功臣全都是不得不封的。當年楚漢之爭時,如果單憑劉邦一個勢力,他是鬥不過項羽的,因此在最開始他決定與項羽爭奪天下時,劉邦就採納了韓信“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的建議,即把封王作為誘餌來刺激拉攏團結各軍事實力派首領,以此來結成廣泛而脆弱的反楚同盟,最大限度地孤立瓦解項羽集團。

可以說,劉邦這般用王位來瓦解項羽集團的決策是十分成功的,當時梁王彭越、九江王英布、常山王張耳、燕王藏荼、韓王信、淮南王英布、長沙王吳芮等曾經依附項羽的諸侯王,最後都是被劉邦用王位吸引而來,選擇叛項投劉的。

此後,這些異姓諸侯王雖都被劉邦利用各種原因所滅,但“分封制”依然有存在的必要性。此時,異姓諸侯王雖被滅,但對於他們留下的疆土,漢中央還是沒有足夠的力量去統治這些地方,與此同時,在封王裂土的誘惑下,那些西漢的開國功臣們渴望分封的狂熱是依然不減,甚至都有兵變的前兆。

漢代,劉邦為何實行郡縣與封國並存制?又為何會繼續實行分封制?

如此,劉邦意識到單純的實施“郡縣制”,這條路是絕對行不通的,要想穩定天下,他必須,也只能是選擇繼續接受“分封制”。但是異姓諸侯王絕對不能再封的,繼續以異姓為王,只會讓日後漢朝的江山變得更加的混亂。由此劉邦只能是以封劉氏宗室為王來填補那異姓諸侯王所留下的權力空白,畢竟自家人遠比外人來得可信的多,在那宗法觀念濃厚的封建時代,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劉氏諸侯王,他們雖然不能保證世世代代忠誠於漢中央,但在短期之內,他們不僅不會謀逆反叛,反而還能替漢廷鎮撫四方,拱衛中央。

二、屏藩中央。劉邦繼續延續“分封制”,分封同姓為諸侯王,除了有穩固天下的需要,最大的原因在於“屏藩中央”。眾所周知,劉邦建國之初,他在總結秦王朝滅亡的原因時,曾認為秦會亡,是因為沒有分封親戚子侄為王,所以導致在秦被六國軍隊圍毆時,無人去救援,最終致使秦亡。

由此,劉邦為了維護劉姓對於天下的統治,遂就開始大封同姓為諸侯王,希望藉助他們來鞏固漢朝對於天下的統治。而事實上,劉邦這般做法,在呂氏專權時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在呂祿、呂產等“呂家幫”掌控朝政大權時,最先起兵發難的就是齊王劉襄。

而後,在呂氏被滅後,那些功臣會重立劉姓為皇,這裡面雖然有功臣忠於劉姓皇族的原因,但也有他們懼怕漢同姓諸侯王的原因,“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謂磐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外畏吳、楚、淮陽、琅邪、齊、代之強”,他們懼怕劉姓諸侯王的實力,因此才只能是選擇劉姓為皇。

漢代,劉邦為何實行郡縣與封國並存制?又為何會繼續實行分封制?

由此,正是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最終促使劉邦選擇繼續延續西周的“分封制”。

當然,漢初所實行的“郡國並行制”對於漢朝的國力增長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其中最顯著的作用就是可以讓漢初的經濟、社會生產得到最快的恢復。眾所周知,西漢立國之初,社會是“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天子不能具純駟,而將相或乘牛車”,但是不到七十餘年的時間,此時的西漢卻是“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矩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

而這時,西漢能夠做到“京師之錢累百矩萬貫”、“太倉之粟陳陳相因”,這之中雖有種種原因,但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諸侯國的原因。當時,諸侯國利用漢中央所給予的治民權,同時為了加強本國的實力,他們是因地制宜,大力發展本國的經濟,“孝惠高後時,天下初定,諸侯各務自附其民,吳有豫章郡銅山,即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饒足”,如吳國,吳王就藉助著本國的銅山、鹽池大力發展經濟,最後是國用饒足。

漢代,劉邦為何實行郡縣與封國並存制?又為何會繼續實行分封制?

如此,隨著諸侯王的治理,漢初各地的經濟都得到了較大的發展。而隨著漢朝經濟的發展,百姓的生活自然也就越來越好。

不過凡事都有利有弊,“郡國分封制”亦是如此。該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一旦諸侯王有異心,漢中央朝廷就會受到嚴重的威脅。自劉邦分封同姓諸侯王之後,諸侯王反叛漢中央的事情就時有發生,如文帝事情,文帝之親弟淮南王劉長稱東帝,文帝堂弟濟北王劉興居舉兵為亂;景帝時期,吳王劉濞、趙王劉遂、濟南王劉闢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昂、膠東王劉雄渠等以“清君側”為由,發動七國之亂。

可以說,劉邦的“郡國分封制”是既讓漢初經濟得到快速的增長,又讓漢中央疲於應付著層出不窮的諸侯王叛亂,只得說是有利又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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