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不方便之後,你會選擇腳踏車嗎?

近年來,電動車發生爆炸事件屢見不鮮。近日,國家應急管理部公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將於8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下個月開始,電動車違規停放或充電將最高罰款萬元。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在高層民用建築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進行公告,或者未落實消防現場監護措施的;

(二)高層民用建築設定的戶外廣告牌、外裝飾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或者改變、破壞建築立面防火結構的;

(三)未設定外牆外保溫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或者未及時修復破損、開裂和脫落的外牆外保溫系統的;

(四)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

(五)未按照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的;

(六)因維修等需要停用建築消防設施未進行公告、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落實防範措施的;

(七)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腳踏車或者為電動腳踏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電動車不方便之後,你會選擇腳踏車嗎?

電動車充電時容易爆炸,而不是在哪裡充電容易爆炸。所以,就算在樓下統一車棚裡充電,該爆炸還是會爆炸,甚至還會引起連環爆炸!而且造成的後果,電動車車棚充電供應商不負責;那麼正規充電而引起的連環爆炸結果,又該誰來承擔呢?不要讓遵守規則的人,最後反而吃了虧,寒了心……

電動車不方便之後,你會選擇腳踏車嗎?

某平臺充電說明

所以,要麼提升電動車效能(這也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關鍵方法),要麼可以選擇腳踏車,畢竟大多數都是為解決最後幾公里的事!而且腳踏車還能順便鍛鍊,這也是時下很多人選擇的一個原因。

電動車不能進電梯入戶,那腳踏車總可以吧,總沒有這限制吧!那麼腳踏車可以設計出更多款式,方便居民使用。

雖然現在共享單車已經很多了,但是要麼費用變高了,要麼遇到故障車;而且對於郊區等偏遠地方仍然沒有共享單車可供使用。

懷念小時候的二八大槓腳踏車,更懷念爸爸媽媽哥哥姐姐騎車時,坐在他們前面二八大槓上,依偎在他們懷裡一起看遠方風景;或者坐在腳踏車後座上,聽他們訴說那時的故事的快樂時光。

電動車不方便之後,你會選擇腳踏車嗎?

8、90後的童年8

時尚是一個輪迴,車子可能也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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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充電腳踏車電動車民用建築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