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憑什麼靠一句“大話”換來一個帝國?|劉三解

本文系劉三解新書《漢瓦:西漢王朝洪業啟示錄》第二章第三節文位元組選

劉邦憑什麼靠一句“大話”換來一個帝國?|劉三解

劉三解著《漢瓦:西漢王朝洪業啟示錄》,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2021年10月出版

劉邦“賀萬錢娶妻”的故事,在《史記·高祖本紀》中的記載要點可拆解如下:

(1)單父人呂公善沛令,避仇從之客,因家沛焉。

(2)沛中豪桀吏聞令有重客,皆往賀。

(3)高祖為亭長,素易諸吏,乃紿為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

(4)呂公者,好相人,見高祖狀貌,因重敬之,引入坐。

(5)高祖因狎侮諸客,遂坐上坐,無所詘。

(6)呂媼怒呂公曰:“公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沛令善公,求之不與,何自妄許與劉季?”

(1)指明瞭呂公原居“單父縣”,與沛縣縣令是好朋友,因為“避仇”,才搬家到沛縣。也就是說,呂公搬家的理由與項梁家移居會稽的原因一樣,呂公更進一步,避“仇從之客”,也就是仇家的“賓客”,可見,呂公的仇家屬於能“養客”的大族、豪族。

(2)和(3)說明,來給呂公道賀的“豪桀吏”主體就是“諸吏”,如果裡面包括“縣豪”王陵、雍齒,劉邦坐在上座,就成了“素易兄長”了,不合適。

在(2)和(3)的基礎上,有(4)、(5),就是呂公“好相人”,也就是能“看相”,仔細端詳了劉邦之後,發現“狀貌”,也就是長相儀態很“精神”,這是第一印象,其實說起來也不玄妙,因為劉邦“見過大場面”,在座的人又都是平時拿來“逗著玩”的同僚,所以沒有心理負擔,俗稱“放得開”,這才在“上坐”之後,“無所詘”,

也就是很自如,用《史記·高祖本紀》的原話概括,就是“意豁如也”。

這些前提,都是劉邦的“賀錢萬”,還有了蕭何打圓場的一句“劉季固多大言,少成事”,也就是說,

要麼,呂公對劉邦早有耳聞,要麼,就是衝著“多大言”去的,至於“少成事”,他不在乎。

前者說起來荒誕,其實並不奇怪

,因為劉邦從張耳遊數月,而張耳能“致千里客”,屬於魏地的“豪俠名士”,類似的人還有季布,見《史記·季布欒佈列傳》:

季布者,楚人也。為氣任俠,有名於楚。

主語換成張耳,那就是有名於“楚”“魏”,能得秦朝的千金購賞,他的“客”—劉邦,在魏、楚交界的小區域有一些薄名,並不難理解,當然,這個資訊傳遞的細節,我們今天無從知曉,只能說是一種可能性。

更大的可能性,在於今天比較費解的“好大言”。

在先秦文明體系之 中,“言” 和“行”是具有同等政治、歷史價值,甚至宗教價值的資訊

,比如《尚書》中的諸多“誓”“誥”,以至於周天子的“左史記言,右史記行”,

延續到《左傳》,則直言有“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立言”的傳統流傳至漢唐,所謂“文學”本身,更是具有了近乎宗教意義的“魔力”(見陸揚:《清流文化與唐帝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 年)。

所以,在一個資訊靠口口相傳,又篤信宿命論,有強烈的求富求貴慾望的年代裡,

“大言”某種程度上就代表著“大膽”, “大膽” 和“學識”“見聞”“身份” 的結合, 代表的就是“大志”,用《史記·高祖本紀》的原話概括,就是“常有大度”,即超越本身份階層的勃勃野心

,這個恰恰是稀缺資源。

對於這個“稀缺資源”的記錄,也是《史記》描寫英雄人物的一個重要側面:

(陳勝):苟富貴,無相忘。(《陳涉世家》)

(項羽):彼可取而代也。(《項羽本紀》)

(劉邦):嗟乎,大丈夫當如此也。(《高祖本紀》)

(英布):及壯,坐法黥。布欣然笑曰:“人相我當刑而王,幾是乎?”人有聞者,共俳笑之。(《黥布列傳》)

(韓信):上不欲就天下乎?何為斬壯士? (《淮陰侯列傳》)

以上例子的引用,乃至於對“韓信葬母”的“太史公曰”,

都表明司馬遷本人一樣相信這種“宿命史觀”,而“大言”與 “大志”,乃至“大功”的對應關係,往往只在於有沒有人“奇之”,也就是有沒有伯樂識別千里馬。

項羽的“大言”被項梁“奇”,韓信的“大言”被夏侯嬰 “奇”,才有了進一步展示能力的機會,同樣,呂公“奇”劉邦之言,又觀察了他在沛縣“縣廷”諸吏中的地位和個人素質, 當然,相貌也是一方面。見《史記·高祖本紀》:

高祖為人,隆準而龍顏,美鬚髯……

高祖為亭長,乃以竹皮為冠,令求盜之薛治之,時時冠之。

也就是說,劉邦是個當時意義上的“美男子”“偉丈夫”,當亭長之後,穿戴也很講究,是一個“修邊幅”的文明人。

另一方面,呂公還要看劉邦待人接物是否侷促。

這方面,劉邦更是“意豁如也”,如果之前呂公在碭郡單父縣曾對劉邦的“賢名”有所耳聞,那就算做過“背景調查”,這些都滿意,才有了後面的“求親”。

劉邦憑什麼靠一句“大話”換來一個帝國?|劉三解

劉三解著《漢瓦:西漢王朝洪業啟示錄》,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2021年10月出版

也就是說,呂公並不是信了一句“大話”,就把自己女兒捨出去了

,尤其是上文中的(6),呂公與老妻的爭執,還提到了一個細節:

公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沛令善公,求之不與,何自妄許與劉季?

(《史記·高祖本紀》)

這裡的“常欲”是經常想的意思;“奇”,則略同於“囤積居奇”的意思,也就是“抬高價”,具體的行為就是—“與貴人”、嫁給“貴人”;沛縣令對你友善禮遇,求親不許,怎麼會“妄許”,這兩個字很有意思,是浪費了?還是妄自、自作主張?從呂公後續對妻子的斥責來看,妻子對女兒的婚姻沒什麼發言權,應該是“白費了”的意思,

可見,呂家二老的“婚姻觀”還真是“買賣思維”。

更重要的是,在呂公眼裡,沛縣令沒什麼了不起,哪怕是求親不與,另嫁劉季,他也沒有什麼可擔心的,這也從側面說明了呂氏家族的勢力,完全不怕得罪一個“居住地”的秦朝縣令。

必須指出的是,史書所見的呂公,

有二子:呂澤、呂釋之;三女:長姁、娥姁(名雉,字娥姁)、嬃。

呂后既非長女,也非幼女,在家中地位高低無從得知,只看劉邦婚前婚後的經濟狀況,似乎並無太大的改善,《史記·高祖本紀》:

(婚前):常從王媼、武負貰酒。

(婚後):高祖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呂后與兩子居田中耨。

婚前是賒欠酒喝,婚後請假回家種地,呂后還要帶著惠帝、魯元公主倆孩子在田中鋤草,可見,劉邦也不再是“不事家人生產作業”,甭管幫大忙、幫小忙,終究是要參與耕作的。

這種經濟狀態,與呂公受賀時的富貴,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簡單計算一下:

呂公所收的“禮錢”,劉邦、蕭何等“諸吏”已經以 1000錢為界了

,以裡耶秦簡《遷陵吏志》中記錄的秦代遷陵縣縣吏編制來看,滿編的“諸官嗇夫”與“諸曹令史”“校長”加起來,有 43 人(共 44 人,不含劉邦本人),這就得是 43000 錢了

,依照睡虎地秦墓竹簡中記錄的官方米價 30 錢 / 石來算,就是 1433石米,

相當於百廿石吏劉邦 12 年的吏祿。

呂公遷居沛縣的一次“重賀”,大約能得到 43000 錢,

《嶽麓書院藏秦簡(貳)》記錄的金錢比值為 576 枚銅錢 =1 兩黃金,也就是說,賀錢相當於約 74.65 兩黃金。

就此可見,呂家不但有勢,而且有錢,但是,

以秦漢之際,女子嫁妝歸本人支配的通例,劉邦一個百廿石吏,呂后竟然還要帶著倆孩子下田鋤草,實在讓人匪夷所思,唯一的解釋就是,呂家在嫁出女兒後,並沒有給予什麼財力支援。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史書裡有三個反例:

張耳嘗亡命遊外黃。外黃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父客素知張耳,乃謂女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女聽,乃卒為請決,嫁之張耳。張耳是時脫身 遊,女家厚奉給張耳,張耳以故致千里客。乃宦魏為外黃 令。名由此益賢。

陳餘者,亦大梁人也,好儒術,數遊趙苦陘。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亦知陳餘非庸人也。(《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負曰:“固有美如陳平長貧者乎?”卒與女。為(陳)平貧,乃假貸幣以聘,予酒肉之資以內婦……平既取張氏 女,資用益饒,遊道日廣。(《漢書·張陳王周傳》)

張耳、陳餘、陳平都娶了富戶之女,都得到了妻族的資助,所以,能夠“資用益饒,遊道日廣”,而劉邦的早年經歷中,根本看不到類似的轉折

,這就說明,呂公雖然嫁女,卻根本沒將劉邦當作“主投資物件”。

其實只要拋掉先入為主的“劉主呂從”的成敗結果,從當時的狀況來看劉邦與呂后的婚姻,就可以理解

,劉邦這樣的“亭校長”,雖然有“大志”,有“材力”,但是畢竟沒有張耳這種層次的“賢名”,

某種程度上,連陳平都不如,要知道,陳平投奔魏王咎,授官就是“太僕”,跟隨項羽,入關即賜“卿爵”, “賢名”終究還是得靠“遊道”,靠“錢”。

呂公有二子,呂澤和呂釋之,完全沒有道理不為子孫謀, 而為女婿謀。

劉邦憑什麼靠一句“大話”換來一個帝國?|劉三解

劉三解著《漢瓦:西漢王朝洪業啟示錄》,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2021年10月出版

更重要的是,呂公將次女嫁與劉邦,而非沛縣令所求之親,

實則是看中劉邦在沛的關係網能為其所用。尤其是劉邦作為本地豪傑的號召力,以為“亂起”之時的武力爪牙, 這是身為“流官”的縣令所無法比擬的。

況且,在硬實力上,屬於呂強劉弱,所以,以次女呂雉嫁 劉邦,實際上是將他納入呂家的勢力體系之中,讓他的“縣豪” 關係、“縣廷”關係,都能為呂氏所用,而非相反。

唯有重新思考劉邦在沛縣的一系列人際關係之後,我們才能得出真正正確的結論,無論劉邦透過前半生怎樣的努力,在 沛縣重新編織出了超越“原生家庭”的“庶子”地位的“新天地”,他的起步“地板”都是時刻約束著他在“治世”中奮鬥的 “天花板”。

呂公對他的“投資”或“青睞”,不可能完全超脫於家族根本利益的考量,甚至從結果來看,這場婚姻只能是一系列佈局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誰決定誰”的問題。

試問,以呂氏這樣一個連“現管”的縣令都不放在眼裡的豪強富戶,又為什麼要無保留地將身家性命託付給一個“好大言、少成事”的次女女婿呢?

所以,本質上,劉呂的聯姻,只是呂公一筆“微不足道”的“風投”,至少在劉邦、呂雉已經有一子、一女之後,呂家已經沒有“持續投資”,而劉邦本人的兄弟、家族,更是無所謂幫助。

故此,劉邦娶妻之後,編織了一個又一個“靈異”故事, 包括“君相貴不可言”“赤帝子斬白蛇”“天子云氣”等,

這與其說是劉邦刻意為之,莫若說是迫不得已之下與妻子合作,為“投資者”編造的“故事”,以吸引新的“投資者”加入,無論是“捐錢”,還是“捐命”。

當然,此前也有類似的“靈異故事”,見《漢書·高帝紀》:

(1)母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是時雷電晦冥, 父太公往視,則見交龍於上。已而有娠,遂產高祖。

(2)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3)時飲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怪。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及見怪,歲竟,此兩家常折券棄責。(《漢書·高帝紀上》)

這三個故事中,(1)令人難以置信,“夢與神遇”只能是劉邦之母知道,“見與龍交”則只能是劉邦之父看到的,而“龍之子”如果在當時發生和流傳,只能是兩位當事人的傳播,對於這一沒有事實驗證的近似“家醜”,恐怕不存在傳播的動機。

不僅如此,這個故事與“古聖王降生”的模板很像,卻又與“太公”早年對劉邦的態度過於違和,實在讓人懷疑是得天下之後的偽造。

(2)雖然有可能存在,但是本身沒有特殊意義,無非是一個“咄咄怪事”,可以作為談資,而且劉邦也不可能給外人展示這個“神異”,也應是得天下後的傳播。

(3)由於有旁證,且有譭棄債券的後果,很有可能是真的,

而多賣酒,完全可能是類似於夏侯嬰這樣的“迷弟”在沛縣並不少,熱衷於聽劉邦講故事,才帶來了客流。

所以,我們可以確認的是,劉邦真正有“政治目的”的靈異故事,實際上都出現在“娶妻”之後。

當然,這些故事必須在一系列社會地位、關係的加持背景 下,才能有效傳播

,否則就像英布一樣,受刑黥面,說自己未來會當“王”,聽者只會笑他;“與人傭耕”的陳勝,說出“苟富貴,無相忘”的時候,更是不會有人相信;哪怕是帶劍的韓信, 在對漂母說日後自當厚報,漂母的反應也是大怒,自己豈是為了求報答才給他飯吃的?恐怕漂母也認為韓信在“說大話”。

不過,劉邦不一樣,見《史記·高祖本紀》和《漢書·高帝紀》:

諸父老皆曰:“平生所聞劉季諸珍怪,當貴;且卜筮之,莫如劉季最吉。”

諸父老皆曰:“平生所聞劉季奇怪,當貴,且卜筮之,莫如劉季最吉。”

也就是說,沛縣父老在蕭曹等文吏“自愛”的背景下,以“奇聞逸事”的理由,加上“占卜最吉”的加持,勸進劉邦,這個化學反應才算真正發生。至於是否在“計劃內”,恐怕連劉邦本人都不知道。

那麼,呂公有可能預見到嗎? 當然不可能。

劉邦憑什麼靠一句“大話”換來一個帝國?|劉三解

劉三解著《漢瓦:西漢王朝洪業啟示錄》,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2021年10月出版

這次婚姻,劉邦真正的收穫並不是呂氏家族的臂助,而是呂雉這位女中豪傑、“賢內助”。在沒有宗族支援的背景下,呂雉的輔佐,是他開啟野心之門的有力臂助,

但開門的鑰匙,其實早早被他攥在手中,那就是—知識。

劉邦距離戰國時代頂級的“學問家”,遠比其他人近得多。

《漢書·楚元王傳》記載:

(劉邦)即帝位,(劉)交與盧綰常侍上,出入臥內,傳言語諸內事隱謀。(《漢書》卷三十六《楚元王傳》)

劉邦稱帝后,楚元王劉交仍與盧綰一起“出入臥內,傳言語諸內事隱謀”,也就是劉邦最親近的個人參謀和傳聲筒。

劉交的重要角色恰恰說明,漢高祖並非厭棄“儒學”,而是另有緣由。見《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

叔孫通儒服,漢王憎之;乃變其服,服短衣,楚制, 漢王喜。

高帝悉去秦苛儀法,為簡易。……叔孫通知上益厭之也,說上曰:“夫儒者難與進取,可與守成。臣願徵魯諸生,與臣弟子共起朝儀。”高帝曰:“得無難乎?”……上曰:“可試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為之。”a

這兩段話都能看出來劉邦對於“繁文縟節”的厭惡,所以,憎惡“儒服”,討厭“繁禮”,那麼,他這種討厭的來由是什麼呢?

恰恰是因為“知儒”,有一個“多材藝”的幼弟,而對“儒生”的眼界過高,又透過他秦吏的“實用主義”價值觀而有所取捨。

前者的情感類似於墨子的“非儒”,學儒之後看到了儒家要求的“厚葬”而叛出門牆,因為了解,所以厭棄。

至於說劉邦基於“秦吏”價值判斷而厭惡儒生,則完全可 以理解,一直到東漢這樣一個“儒化程度”遠遠高於戰國、秦、西漢的時代,仍然可見對儒生的“厭惡”,見《論衡·程材》:

文吏理煩,身役於職,職判功立,將尊其能。儒生慄慄,不能當劇,將有煩疑,不能效力。力無益於時,則官不及其身也。將以官課材,材以官為驗,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

案世間能建蹇蹇之節,成三諫之議,令將檢身自敕, 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將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文吏以事勝,以忠負;儒生以節優, 以職劣。

這兩段話比較有代表性,前者說的是“地方長吏”選用屬吏中的“文吏”與“儒生”之別,“文吏”能夠完成複雜的業務,能完成“長吏”交付的職責,所以,“長吏”尊重“文吏”的能力。而“儒生”則哆哆嗦嗦地不能承擔繁重的工作,在領導有困難的時候,無從效力。

“力無益於時”,自然就沒有官職升遷,而能力以公事、官司分高下,世俗自然高看文吏而鄙薄儒生。後一段話,則是說: 世間有耿介之節操,對“長吏”進行行為道德匡正的,往往是 儒生;而阿諛奉承,順意取容的,往往是文吏。

所以文吏勝在能辦事上,卻在“忠誠”大節上有虧;而儒生的節操優異,卻在奉公稱職上差得多。

注意,《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中也有類似“力無益於時”的話:

叔孫通笑曰:“若真鄙儒也,不知時變。”

諸生乃皆喜曰:“叔孫生誠聖人也,知當世之要務。”太史公曰:叔孫通希世度務制禮,進退與時變化,卒

為漢家儒宗。

總結一下上文,

就是倆字:沒用。

涉及當時的具體業務、職守,儒生百無一用,身為“秦吏”的劉邦當然深知這一點,

至於行為匡正,叔孫通、陸賈、劉敬、酈食其都有效驗,並未因為他們的儒者身份而受到排斥, 至於制禮作樂,也要等天下大定之後才有必要,這時候,任用、賞賜起來也絕不含糊:

叔孫通因進曰:“諸弟子儒生隨臣久矣,與臣共為儀,願陛下官之。”高帝悉以為郎。叔孫通出,皆以五百斤金賜 諸生。

道理,劉邦不是不懂,只是沒到用得著的時候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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