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讓玻璃門撞斷牙,商場賠代金券了事?!

商場時一頭撞上玻璃門

結果牙齒磕壞、嘴唇撕裂

受傷不輕

這樣的情況

商場是否要負責?

最近

杭州一網友就碰到這樣的經歷…

男子讓玻璃門撞斷牙,商場賠代金券了事?!

事情經過

6月14日事發當天,小王和花花兩人帶兒子去蕭山永珍匯,在地下車庫停好車後,妻子花花帶兒子先走進那扇門。

丈夫小王停好車,想跟著走進去時,卻直接撞在了玻璃門上(如圖,一邊門開著,撞上這邊關著的,這個門的光線反光,門把手像在另一邊,這邊就像空的。)

男子讓玻璃門撞斷牙,商場賠代金券了事?!

結果,小王受傷不輕。上唇縫了三針,牙齒也撞掉半顆,後期還要做牙套。更糟心的是,商場雖然同意補償醫藥費,但只願意提供商場的

消費券!

不願意補償現金。

雙方協商未果,警察建議走矛盾調解中心去協調,之後,也就沒了結果。

花花表示:“我老公確實是正常走路,沒有跑,也沒有玩手機。但商場沒設提醒,就沒錯嗎?只想要說法,商場這樣到底有沒有錯?”

法律分析

1、商場需要分攤損失商場作為公共場所,有責任和義務明確標識出,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

法律法規沒有對商場玻璃大門應該設定明顯提醒標誌有明確規定,但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經營者商家負有對消費者的安全保障義務。

商場透明玻璃

未貼防撞條

,可以認定商場

未盡到提醒的義務

,根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商場需要分攤損失,合理承擔一定比例的

民事賠償責任。

依據《民法典》第1173條規定,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本案中小王事發時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成年人

,在社會生活中應盡到合理的注意或者採取可以獲得的預防措施來保護自身權益免受侵害,但其未盡到

合理注意義務

,自身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責任。

2、對於商場提供消費券作為補償的做法,你怎麼看?

不合理的。由於國內醫院收取醫藥費,通常採用收取人民幣的形式,既然商場答應補償醫藥費,也應當向受傷男子支付一定數額的人民幣,以實現補償醫藥費的初衷。

男子讓玻璃門撞斷牙,商場賠代金券了事?!

男子讓玻璃門撞斷牙,商場賠代金券了事?!

賠錢給你也可以!

但你都得給我還(花)回來

案例來源:杭州日報

TAG: 商場醫藥費補償民法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