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救護車買菜!衛健局:扣罰績效、院內通報!

山東青島網友拍下的一則“救護車工作人員出車途中疑似下車買菜”的影片在網路上持續發酵。李滄區衛生健康局第一時間約談了李滄東部醫院主要負責人,醫院接到反映後,於10月12日對急救站負責人、涉事工作人員作出扣罰績效、院內通報批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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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救護車買菜”引熱議

區衛健局:相關責任人被處理

近日,山東青島網友拍下的一則“救護車工作人員出車途中疑似下車買菜”的影片在網路上持續發酵。此舉引發公眾對於醫院救護車是否存在“公車私用”的質疑。

現場影片顯示,三名身著制服的工作人員從一家市場門口出來,其中一名黑衣男子手上提著一袋物品,三人上了一輛停在路邊的救護車。隨後,三人駕駛救護車駛離,車尾的警示燈亮起。

有細心網友指出,既然不是緊急任務出車,又為什麼要拉警報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隨著影片引發網路熱議,買菜的當事人也對媒體進行了迴應,他表示:“毀一個人真的是太簡單了,他們舉報我,他們瞭解我們的工作性質嗎?我們那天很忙,飯都吃不上,就是出車回來的途中順路買了點菜,就這樣被無限放大。”

10月13日,李滄區衛生健康局迴應媒體表示,注意到網上相關反映後,該局進行了調查,經查,2021年10月11日,李滄東部醫院救護車工作人員在完成急救任務返站途中順路到九水路市場購買夜班晚餐,隨後再次接到急救指令便立即鳴笛,開啟警燈趕赴現場。李滄東部醫院接到反映後,於10月12日對急救站負責人、涉事工作人員作出扣罰績效、院內通報批評處理。

同時,李滄區衛生健康局第一時間約談了李滄東部醫院主要負責人,對該醫院管理不嚴不規範的問題進行嚴肅批評,並責成該醫院加強下設的急救站的日常規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人員、救護車的管理,確保急救站規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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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下發緊急通知

進一步加強急救站管理

值得關注的是,事後不久,青島市院前急救質量控制中心向各區市衛生健康局、急救中心、各院前急救網路單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急救站管理。

上述緊急通知稱,李滄區兩家急救站因“救護車買菜、購餐”事件嚴重違反青島市救護車行業管理規定,影響醫療急救行業形象,同時也充分暴露出各急救站在管理中存在的隱患問題。

青島市院前急救質量控制中心要求,各區市衛生健康局、急救中心要加強日常考核,落實獎懲制度,對不合格的急救站堅決停業整頓,直至撤站。青島市急救中心要進一步加強全市各急救站的考核督導,將急救站規範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引發醫療糾紛,造成不良影響的站點,依據《青島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規定》和相關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各院前急救網路單位要建立健全本單位救護車使用管理制度,不得違規駕駛車輛,不得隨意鳴響使用警笛警報。救護車僅限於從事院前急救醫療工作,嚴禁挪作它用。

此外,通知明確,各急救網路單位應加大對急救站急救人員生活的全面保障,關心關愛急救人員,科學合理排班,避免過度勞累,努力解決人員就餐不便等生活問題,讓急救人員以飽滿的精神面貌全身心地投入到急救工作中。

“公車私用”事件的背後,是120急救面臨的困局。有業內人士指出,一個急救班組通常由司機、醫生和護士三人組成,承擔病患急救、搬抬轉運和安撫家屬等工作。部分站點的急救醫生每天出診量高達20餘次,工作強度很高。

有任務來了立刻出發,不論飯點與否。更有甚者遇到重大交通事故連軸轉,根本來不及吃飯。因此,在加強規範管理之外,更應該做好急救人員的生活保障,才能真正避免“公車私用”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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