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公案》第三則 邪教惑民

《藍公案》又名《鹿洲公案》、《公案偶記》,作者是清代循吏藍鼎元,共兩卷二十四則。主要敘述了作者處理政務,審判案件,破除迷信的經歷,有較高的史學價值。

作者簡介:藍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別號鹿洲,福建漳浦人。其父與祖皆為當地有名望的儒士。藍鼎元十歲喪父,十七歲時,觀海廈門,泛舟閩海諸島嶼,遊蹤並至浙粵諸地。康熙六十年(1721),遂堂兄藍廷珍參與平定臺灣朱一貴之亂清雍正元年(1723年),藍鼎元以拔貢人京,參與《大清一統志》之編修工作。五年(1727),由相國朱軾薦舉,蒙雍正帝召見,並授廣東普寧縣令,同年十月兼潮陽令。六年底(1728),受誣革職入獄,八年(1730)秋獲釋,十一年(1733)六月,病逝於廣州知府任內,終年54歲。主要作品有主要有《鹿洲初集》、《東征集》、《平臺紀略》等。

清雍正元年(1723年),藍鼎元被薦闢,以拔貢舉選入京,分修《大清一統志》。雍正五年(1727年),首輔朱軾讚賞藍鼎元才華,薦引其朝見雍正。藍鼎元即奏陳經治臺灣、河漕等六事,得到雍正的稱許。是年秋,藍鼎元被任命為廣東普寧、潮陽地處閩粵交界,素稱難治,地方奸惡之徒時常挑撥唆使百姓爭利相鬥,訟師筆吏從中操縱牟利。致使地方不靖,訟爭不已,牢獄人滿為患。藍鼎元上任後,根據實情,釋出政令,打擊地方豪強、奸宄。同時平反冤獄,令行禁止,吏治為之一變。藍鼎元還致力於以德教化,復興學校,親自授業,取締邪教淫祠,民風民俗大有改觀,政績斐然。由於藍鼎元秉性伉直,剛正不阿,對官場潛規則概不買賬,,平日裡惠潮道臺樓儼就對他頗有微詞,伺機打壓、報復。雍正六年(1728年)冬,藍鼎元眼見民生艱難,下令豁免漁船例金,忌之者乘機構陷,羅織罪名,並栽贓千餘兩,以六項罪名上奏,遂致奉旨革職入獄。

《藍公案》一書即是藍鼎元在被劾罷職後。在獄中把治潮十四個月所經辦的典型案例追記成書,資政惠人。曠敏本於雍正七年春所作之序曰:“先生聽訟如神,果有包孝肅遺風,每當疑獄難明。虛公靜鞫,似別有鉤致之術。雖狡黠訟師、積年老賊,詞說不能難,吏責不能服者,一見先生即鬼詐不知何往,不待刑而畢輸其情”。以宋代包拯比之。

第三則邪教惑民

潮州一帶風俗,崇尚信鬼,好講神講佛。士大夫們把大顛當作祖師,大戶人家女眷成群結隊到廟裡去燒香拜佛,人來人往,路上不斷。於是邪惡怪誕、妖異狂悖之說爭相興起,一種叫“後天教”的邪教趁機流行。

後天教不知道是如何產生的,開始於詹與恭、周阿五,他們自稱得到“白鬚仙公”的真傳。以前的王知縣曾察訪緝拿,這些人就帶家逃跑,躲藏起來。後來,又重回故土。這個教也稱做“白蓮”,又叫“白楊教主”。大抵稱白蓮教符合實際情況,只不過變換名稱而已。

教中的妙貴仙姑,就是詹與恭的妻子林氏,胡吹她能呼風喚雨,驅使鬼神,所以作後天教的教主。她的姦夫胡阿秋協助她,自號“筆峰仙公”,在一起畫符唸咒,用“神水”為人們治病、求子,還說能讓寡婦在夜裡和她死去的丈夫相會。

潮陽人深信他們的法術,全城如同發了狂一樣。男男女女好幾百人,都拜他們為師傅。澄海、揭陽、海陽、惠來、海峰等鄰縣的人,無不長途跋涉而來,帶著禮物,奉上名帖,供獻三牲、美酒、香花,登門拜師稱徒的像鬧市人一樣多。

丁未年十一月初十,我從府裡回縣上,才知道這件事。他們已經在縣城北關建起高屋,大開後天教的教堂,信教的好幾百人聚在這裡,召來唱戲的,高聲演唱,設宴歡慶已經兩天了。我趕忙差遣衙役捕捉這些人。但衙役們都怕自己得罪了神仙,怕鬼會捉拿自己,不敢動手。而有權有勢的豪強和官員屬下,又跟著偏袒庇護。這些人趁勢像兔子一樣很快脫逃了,竟然連一個都沒拿住。

我就親自到他們住所,破門而入,捉到了妙貴仙姑,又竭力搜尋她的黨徒。那臥房裡面一層一層間隔開,狹窄的過道,隱蔽的房間,彎彎曲曲,小巧玲瓏,白日進去,都要舉著火把。人走在裡邊,對面碰上,側身一轉,就不知到哪裡去了。

我不怕麻煩,一直追尋到最裡面。在仙姑的臥床上,幽深秘密的暗間裡,抓住了姚阿三、楊光勤、彭士章等十幾個人。

又在仙公臥房的樓上,搜到娥女娘娘木印、後天教經書、悶香、髮髻、衣飾等物品,但不知這些東西是幹什麼用的。

因為我竭力追捕仙公,袒護他們的豪強們知道無法推卸,只好交出胡阿秋來接受審訊。重刑嚴審之下,胡阿秋交代出不少稀奇古怪的事情。其實,他們並沒有什麼其他技能,只不過靠著悶香、服飾迷惑人的耳目罷了。那些愚夫愚婦,聽到神仙之名,先已經誠惶誠恐,被其懾服嚇住,又見妙貴仙姑是一女流,更沒什麼擔心的了。而胡阿秋把頭髮梳成髻子,擦脂抹粉,衣裙翩翩,又加上他在仙姑左右一起作出的狐狸精一樣妖冶的嬌美姿態,那些人就以為胡阿秋真是娥女娘娘,不懷疑他竟是男子。

等信徒進到臥房,登上深深的樓閣,拜過彌勒佛,誦過《寶花經咒》之後,他們點起了悶香,在座的人就都昏迷睡倒,任憑他們為所欲為。那悶香,也叫做迷魂香,聞到它就會睏倦,想躺下睡覺。過一陣子,他們為這些人畫符,給喝些冷水,昏迷的人就重新醒過來。所謂求子,夢見丈夫,都是在睡夢之中,神智恍惚之時得到的幻覺。

按這些傢伙的滔天罪行,即使懸首街上示眾,仍不足洗雪山川之恨。由於考慮年成歉收,百姓憂慮百端,而且邪教黨羽極多,追究起來必定牽連世家大族。為體恤民情,達到息事寧人的目的,我把林、胡二人所供認的扳連閨閣之內的人名冊子,全部燒掉,免於追究。

之後,將林妙貴、胡阿秋痛施杖刑,帶上大枷,趕出大門之外,聽任百姓咬牙切齒地啐唾怒罵,打得皮開肉綻,腦袋粉碎,歸人“仙籍”去了。那個放縱妻子大肆氵㸒亂的詹與恭,以及一起為非作歹的姚阿三等十餘名黨徒,都分別帶上枷,痛打一頓,予以懲處。餘下的黨徒則一概不追究,讓他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就算了。

我判決,查抄他們的房屋沒收入官,搗毀奸邪的巢穴,更換門牆,建起棉陽書院,尊崇祭祀理學大師濂、洛、關、閩四個學派的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朱熹五位先哲,洗淨汙穢而出現清明。我也在初一、十五休閒的時候,和全縣人士在那裡講學、會文,捐出書院附近地方的田租糧食一百餘石,作為春、秋兩季祭祀聖人孔子的費用和書院師生的津貼。正學興旺,邪教滅蹤,社會上人心風俗一變而為淳厚良好。

尚總兵、楊巡撫聽到這件事,屢屢讚歎、嘉獎,說:“後天教邪教如不除去,其為害不小;通報呈文嚴明法紀,功勞很大。現在藍縣令為民除害,不為個人得失沽名釣譽,而把受牽連拘禁的人放回鄰近。有的人自愧,於深夜內室自縊於陰溝中,這樣來保全自己的名節,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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