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當夜,他與妻子入洞房,正當把歡之際,卻不見了田氏動彈. . .

新婚當夜,繼忠與田氏攜手入洞房。正當把歡之際,卻不見了田氏動彈,四肢冰涼。奈何繼忠為農家子弟,無此經驗,只對其搖臂擺肱,不見醒來。因懼律法,恐需抵命,故此深夜潛逃他處躲藏。

楊父是日午時不見夫妻出門拜見,推門而入,但見田氏赤身躺於床,下身有行房之跡,兒子無蹤。葬其之後引得官家深究,遂開棺驗屍時又不見田氏屍體,乃換一老翁,此何解?

01

明朝萬曆年間,瓊州府望海縣水塘鄉,有一戶楊姓人家,丈夫楊發,娶妻李氏。家中以駛船貿易營生,家裡尚且富裕,李氏持家有方,日子過得清閒自在。

夫婦二人雖年逾四十,可膝下無子女,整日為此愁悶。故而嘗以燒香許願,行善積德為事,望得上天憐乞,賜一兒半女,了卻殘生遺憾。

也得神靈佑護,夫婦於四十五歲際,得一子,足稱康健。夫婦二人中年得子喜不自勝,每日笑逐顏開,對小子呵護有加,起名楊繼忠。

早年封建,農家有養童養媳習慣,楊家也不例外,在繼忠八歲這年,給其配了一戶田家女兒,田杏花為妻。杏花長其五歲,但聰明伶俐,長相清秀,善解人意,楊發夫婦見此甚為高興。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轉眼間,孩子長大成人。老夫婦為他二人張羅拜堂成親,自此以後便不以童養媳稱,乃是正房兒媳。

老夫婦為婚事忙前忙後,挑良辰選吉日,把四方親朋如數請來為小兩口賀婚,婚宴盛況自不必細解。待到宴席散去,親友紛紛離去,小兩口拜別,攜手共進洞房。

楊發夫婦站在一側觀看,喜上眉梢。見他二人進得洞房,他們便也回了房歇息,此中不時談論小夫妻之事,笑語間渾渾睡去。

第二日天亮,楊發早起收拾,漱洗吃飯。老兩口吃飯間,還不忘觀望兒子房門,此時繼忠房門緊閉。老兩口見此相視一笑,心中明確,昨晚勞累,晚起也可理解。

等到中午時分,李氏將午飯準備妥當,又來看兒子房門,頓覺心中不快,彼時門依舊緊閉,聲息皆無。古時有訓,新婚夫妻當於次日予父母行禮。

李氏喊楊發上前說:“新婚之喜尚可理解,奈何禮制所限,何不見午時將近,二人依舊不起。如此,我們上前詢問可否?”

楊發夫婦走近房門,咳嗽兩聲以示門外有人。聽聞房內無動靜,楊發喊道:“繼忠,已至午時,為何還不見起床行禮?”

夫婦附耳貼門細聽,仍無聲音,接連詢問三遍,皆是如此。楊發夫婦心有疑惑,遂伸手推門。見門內無閂,虛掩關閉,用力一推便就開了。二人三步上前欲查問,只見地上扔著被絮,床簾關垂。李氏走上前,扯開床簾一看,兩人登時傻眼,跌坐於地上。

床上田氏絲不遮體,挺身閉氣,儼然已死去多時。夫婦當即嚇傻,李氏哭嚎。半晌,有街坊聞聲趕來,見此情景也不知如何是好。鄰人將楊發夫婦扶起,詢問繼忠蹤跡,眾人皆不知。有主意者判斷,應是繼忠被人綁架,田氏遭害。年長婦女上前檢視田氏屍身,見其下身有血跡,已知行過房事,可不見身上有他處傷痕,心中不明真相,止將被單扯下覆在田氏身上。

家中遭變,田氏孃家距此較遠,來往通知不便,又逢江南天熱氣溼,兩日後楊發給田氏準備了棺木,裝殮下葬。彼時因事出蹊蹺,楊發安排下葬前用短釘嵌入,以便萬一檢屍做難。

新婚當夜,他與妻子入洞房,正當把歡之際,卻不見了田氏動彈. . .

02

三日後,田家聞訊來人,來者乃田氏父親,田寶山。登門後問親家女兒死訊,聞後眼淚直流,且面沉似水,若有所思。心說:“此事蹊蹺,女兒死得不白,可繼忠又去向何處?為何偏在新婚之夜遭綁?其中定有疑問。”

田寶山未在楊家多做停留,聽完楊發表述後,行五十餘里達望海縣報案去了。望海縣令名鄭琛,為新上任官員,年約四十左右。

聞得堂外有民擊鼓,即刻升堂,將其帶入大堂之上問曰:“堂下何人,因何事擊鼓?”

田寶山答:“小民田寶山,狀告楊發父子合謀害死小女。”

鄭縣令聞言皺眉,見被告未到,差人領火令前往拿人,取楊發來堂拜見。不一時,楊發被帶入公堂之上,見官便拜。

鄭縣令見堂下被告乃一實誠老者,年逾花甲,緩而問之:“來者可是楊發?旁側田寶山狀告你父子合謀害其小女,可有此時?快快將事情經過講來。”

楊發不敢抬頭連稱冤枉,忙將數日前所經之事講了一遍,並稱兒子現在身處何處,自己也不得而知。

聞得此言,鄭縣令心中疑慮,命人將田寶山與楊發一併鎖了,即刻前往墳地開棺驗屍,誓要檢視田氏死的究竟。鄉民百姓聞言皆紛紛隨行前往。

時過不久,眾人來到楊家墳地,鄭縣令叫人將棚搭好,高坐平坦處,左右衙役分立兩側候命。聽得一聲令下,差役上前動手挖土。新墳土稀,頃刻便已將棺木拉了上來,將棺木抬至棚下,棺釘撬開,仵作上前檢視。

待仵作走近推開棺蓋一看,棺中哪裡是田氏屍體,分明是一老者。此老者捲縮成一團,後腦有重擊傷,血跡噴在棺內各處都是。眾人頓時傻了眼,連楊發也不知此為何人。

眾人這等表情,鄭縣令也大為不解,起身近前觀看,見其中屍體並非田氏,當即大怒問道:“楊發,本官問你,你說這棺木中乃是你家兒媳田氏,何不見其屍身,反卻置一老者在內?分明是戲弄本官,視王法於不顧!快說,這老者姓甚名誰,田氏屍體又在何處?”

只見楊發“撲通”一聲跪地,頭如搗蒜一般叩個不停,一如之前所言,不曾有假。氣得鄭縣令無奈,令左右上前打了其四十大板。

再看楊發,此時已是奄奄一息,頓了一頓說:“老爺。這等大事我小老兒怎一人能行,眾人中有幫忙者,可差其出列詢問,便知一二。”

抬眼觀望,圍觀者極多,選了其中幾位幫忙者問話,也皆稱楊家下葬者真為其兒媳田氏。

這便讓鄭縣令嘖嘖稱奇,口稱怪哉。如此,案情撲朔迷離,無法繼續,鄭縣令只得先令地保將屍體埋回,把楊發押回縣衙,暫且收監,等他日尋得楊繼忠,案情自明。

轉眼時間過去一月有餘,鄭縣令每日為此案煩愁,差了許多有經驗者出去問案,全然不見任何進展,故此身體消瘦不少。而街坊也知其案迷離,新婚之夜突發奇變,葬者又被偷天換日,所以在當地被傳得神乎其神。

某天鄭縣令飯後於衙後休息,忽見刑名師爺近前與老爺道喜。鄭縣令怒言:“整日煩惱,此案不見些許進展,何戲耳?”

刑名師爺忙解釋:“非也,乃楊家之子,楊繼忠來衙自首了。”這一訊息對鄭縣令而言,真如添喜一般,立即起身吩咐升堂審案。

鄭縣令高坐堂上,往下觀望。見來人約二十左右年紀,面相忠厚,不似大奸之人,遂問道:“堂下可是楊繼忠?”繼忠並未搭話,只是點了點頭。

又問:“汝可知近日家中之事?當初事發,不按律法報案,反倒一走了之,如此人命關天,爾何居心?也罷,且將事發經過先細細講來,但有半絲虛假,本官絕不饒你。”

繼忠叩頭稱謝,但又觀望左右,面紅耳赤,似言又止。鄭縣令見多識廣,已知其中必有難言之隱,遂摒退左右,獨留書吏及刑名師爺在堂。

鄭縣令又說:“楊繼忠,本官知你難言,如此你看可否?快些將案發經過說來。”

見左右衙役均已避退,繼忠坦言:“新婚當夜,拜送了親友,我與田氏攜手入得洞房。正當把歡之際,卻不見田氏動彈,四肢冰涼。我無此經驗,只對其搖臂擺肱,不見其醒來。我因懼律法,恐需抵命,故此深夜潛逃他處躲藏。近日東西躲避,靠乞討度日,勉強苟活。聞得家父當下年邁又受此之累,身陷囹圄,我自知愧對,而此前來投案。”

聽聞此言,鄭縣令已知曉其中緣故,此為“陰脫”。夫婦新婚縱情過欲,田氏“陰脫”致死,乃是假死狀。農人不知其中緣故尚且可以理解,但繼忠萬萬不該就此逃脫。而今棺中田氏不見蹤影,可想是已活了命,唯不見死者是何人。

如此,鄭縣令念繼忠無實際過錯,便未對其上刑,只將其投入獄中,替換楊父出獄。鄭縣令心知,此時命人尋訪田氏,探得棺中誰家屍體,此案可結。

新婚當夜,他與妻子入洞房,正當把歡之際,卻不見了田氏動彈. . .

03

事情並未行的順利,轉眼又過去三個月,案子依然不見完結。為此,上峰反覆差人催問,不得結果。

楊發歸家也有兩月餘,身體漸漸恢復如初,家中積蓄多用於打點差爺,安撫獄中兒子。夫婦見此,便決定先將兒子之事擱置,恢復家中生意。

選得一日,僱了鄉鄰王三一條船,轉入建豐縣買賣。駛到一處山澗,左右各是村居。楊發在此兜轉兩日後,見所剩殘貨不多,決定與船伕王三返回。

時值中午,兩人駕船與水上,頓感腹中飢餓。左右顧盼,乃見岸上行人眾多,婦女洗滌者,販賣者皆有。其中有一家燒餅鋪,香氣彌散,楊發便使錢讓王三靠岸買些食物。

王三上岸後,楊發立於船頭張望左右,目光停在岸邊婦女身上。船有些遠,加之年紀大了,看得不很清楚,但見其行為舉止似兒媳田氏一般無二。但又不免心中疑慮,田氏已亡,此必是相似者而已。想到此處,不覺淚水又溼了前襟。

片刻,王三購得食物歸來,見其淚眼朦朧,順著楊發目光望去。“呀!,那人莫不是杏花?”王三年輕,二十出頭,又是鄰里,常日有往來,既識得眼也不花。

王三這一喊,使楊發更加堅定,遂令其急駛於對岸,自己上前端詳。楊發下船上岸,心中忐忑,腦中不斷有各種想法閃過。隨其腳步漸近,在此洗滌女背後輕喊一句“杏花”。只見那女子回眸觀看之際,手中衣物不禁掉落,矢口喊出一聲“公爹”,二人頓時淚流不止,相擁而泣。

街上往者甚多,杏花恐有不便,忙拉其轉向他處講話。杏花在前,楊發在後,二人輾轉許久,才到一僻靜處。楊發定眼一看,此處山深,唯有一茅草舍,杏花便居住於此。此舍四壁甚為簡陋,可門窗傢俱卻堅固,臺前陳列數種木匠工具。

楊發老淚縱橫,心知杏花未死,兒子繼忠也將沉冤昭雪。於是,問其:“當日知你已死,怎地又活了過來?你又是如何從棺中出來的?那棺中之人是誰?為何你又居住於此?”

原來當晚夫妻二人行房事時,杏花突病,頭腦一昏,便不知後事了。兒子繼忠,嚇得不知所措,趁夜逃了出去。南方氣候潮溼,恐屍體腐爛,故此草草把杏花裝於棺中下葬。不料葬後受溼氣侵棺,杏花竟藉著溼氣緩了過來。醒來時,發覺置身棺木之中,任自身如何使力,也逃不出去。

話說,在世間這三百六十行裡,盜墓也算其一,只是也分大小。大盜專挑王侯將相皇陵動手,小盜只撿富戶豪門新墳挖掘。

有老少二者便專挑此類新墳下手盜竊,老者名寇老三,少者喚寇二虎,叔侄關係。二賊聞得楊家也算富戶,又得知所葬之人為楊家兒媳,斷定棺中隨葬物不少,於是定於當夜下手。好巧不巧,開棺之後杏花猛然坐起,二賊瞬間癱軟在地,三魂六魄已去一半。

二賊上前細看,模樣端正,血肉俱在,得知此女並未死,才算定了心神。老者說:“我二人雖行此事,但所應者皆為已亡之人,如今此女未死,不如放其歸家,也算積德行善一次。”

少者聞後斥之言:“您老糊塗,豈不知我等行此事,見不得光明,而今掘了墳墓,再送其回去與投案無異。與我看,唯今之計,一則將其處死,照舊埋下;二則帶起遠走,我與其成家。”

老者也稱不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若帶她離去,他日被人識得,你我皆不能活。”

少者又說:“如此便不能留她性命了。”言罷,揮鎬便朝杏花砸去。不想老者並非此意,伸手上前阻攔。豈料腳下泥土溼滑,正好擋於杏花身前,老者登時斃命。

杏花被血噴得一臉,嚇得叫喊無聲。二虎也未想到由此一出,心裡慌了神。也罷,不如就將老者裝於棺中,重新埋葬,自此攜杏花遠赴他鄉,歸隱生活。

此後,二虎再不曾掘人墳墓,發不義之財。反倒將之前的木匠本事使了出來,遊走於鄉鄰之間,替主人打傢俱為生。先前整日將杏花束在家中,後見杏花老實,便予了她方便。巧的是,在此山深之處,翁媳尚能得見,豈非老天眷憐?

二人言畢,簡單收拾衣物,急忙趕回,唯恐途中遇上二虎阻撓。王三側立於船頭眺望,見遠處奔來一老一女,忙揮手示意。三人就此駕舟逛流而去。

新婚當夜,他與妻子入洞房,正當把歡之際,卻不見了田氏動彈. . .

04

這一行,便是三個時辰有餘,船行速度之快,如箭一般。離望海縣僅一步之遙時,天色漸黑,三人方覺腹中飢餓。王三買得的食物,早被其中午風捲殘雲一掃而光了。

又行不遠,隱約望見岸上有村落,想想那二虎應是趕不上來了。於是,楊發喚王三把船駕過去,三人棄舟登岸尋些吃的。

此時傍晚,村落中住戶不多,但鄉民們卻都在門口街上吃晚飯。三人走了幾步路,打探得一家賣燒餅的人家,向其買了十餘個燒餅,未離門口便吃。

俗語稱冤家路窄,就是如此。三人正吃得起勁,不知遠處大步流星走來一人,此人正是二虎。二虎上前抓住杏花手臂吼叫:“X婢,趁我外出想要逃走?隨我回去!”說完便用力扯拽。

原來二虎今日忙完木匠活早歸,見家中亂作一團,急忙找人詢問,這才得知杏花跟一老人乘船離去。因此,二虎在後也僱了條船急追。駛到此處,見船不見人,料想應該是登了岸,這才趕了上來。

楊發見狀也曉得來人身份,不管年邁與否,上前攬住二虎後腰,王三也猛撲到二虎身上,幾人就此扭打在一起。

鄉民們聞聲上前觀看熱鬧,剛一圍上來,就聽得杏花喊道:“各位善人,請你們施以援手,幫我們將此賊人捉住,他乃是大奸大惡之人,殺人盜墓,還把我拐來至此。”

眾人這才紛紛將手中食物放下,各自出力,把二虎綁了個結實。既出此等禍事,地保必受牽連,所以不得不請地保來做見證。

地保常往返於望海縣,也知此事,只是無從出力。不想今日被其撿了便宜,尋得了杏花,也抓得了人犯,此乃大功一件。故而地保簡問幾句後,眾人擁著人犯駕車走旱路趕往望海縣衙而去。

待趕到縣衙後,楊發向鄭縣令講述了一切經過,這才明瞭案件真相。而後,鄭縣令命人去獄中將繼忠取出,問:“如今事已明,你本無罪,唯不該舍家出逃。你命中有此牢獄之災,此苦也是你應得。二虎霸佔田氏久矣,如今得以自由,你且歸家,田氏是休是留,你自己抉擇。”

繼忠左右手握親人,淚流滿面,說道:“此事錯本在我,害得至親遭此橫禍,我又有何面目休妻。”說罷,一家人叩頭,千恩萬謝而去。二虎罪大惡極,自難逃脫斬首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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