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男孩放學被同村人接走後溺亡,家長:老師要負全部責任

事件回顧:

這件事發生在今年6月底,當時還沒有放假。孩子們都在期末考試。江西婺源某小學7歲的男孩,考試結束後,家長遲遲沒有來接。結果同村人來接他的同學,問男孩要不要一起回去,男孩同意了。想到回家的路上經過一條溝,這條溝最深時淹到房子一米多。樂樂去衝腳,一下子被大水捲進河裡,三天後才被發現。半個月過後,家長向學校提起了訴訟。這是典型的好心辦壞事。同一個村人,同宗輩的親戚,隔著一條小溪居住,沒想那麼多就順便想把小孩接回家,誰知道後面竟這麼大的禍事。

7歲男孩放學被同村人接走後溺亡,家長:老師要負全部責任

那學校呢?事發前已連續在班級群發通知,家長一定要擠出時間接孩子,並注意安全。放學時老師也問過小孩,小孩說認識這位叔叔,就放行了。也是沒想那麼多,畢竟是個鄉村小學,孩子都是附近村裡的。教育部2006年曾規定,不得將晚離校的低年級學生交給無關人員。那什麼是無關人員呢?老師在這一點上可能沒弄清。同村人領著幾個孩子就往回趕,結果路上因為發大水,男孩和另一個孩子在水裡洗腳,不幸被大水沖走後溺亡。孩子家長認為,班主任在沒有告知家長的情況下,讓同村人將孩子接走,結果孩子不幸溺亡,老師要負全部的責任!同時,家長表示,要起訴學校和老師。

7歲男孩放學被同村人接走後溺亡,家長:老師要負全部責任

7歲男孩放學被同村人接走後溺亡,家長:老師要負全部責任

我的看法:

說實話,這件事中,不幸溺亡的7歲孩子很可憐!畢竟一條鮮活的小生命沒有了,這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事情。在這件事上,究竟誰有責任?我們一一來看一下事件的相關人。

一是同村人:接走餘樂樂的男子餘某,“兩家相隔一條小溪,也算同宗輩的親戚”。他跟餘樂樂是同村人,“我認識餘樂樂,也認識孩子的爺爺,我跟他爺爺比較熟,但跟他媽媽(李曉清)陌生點”。

餘某華回憶,6月30日當天,因為天氣不好,他去學校接兒子的時候,聽到自己親戚家的一位小孩餘某昊“叫了我一句大伯,說想跟我回去”,這時“餘樂樂也在餘某昊旁邊,我就問了一句餘樂樂回不回去,餘樂樂說回去,我就一起接走了”。

餘某華說,他一共接走了四個小孩,走到村上角的小河旁時,餘樂樂和另外一個孩子“要用小溪的水洗腳,結果餘樂樂一下就被水捲走了”。

餘某華稱,事發後他曾希望能和餘樂樂家屬溝通,但“他們不讓我去他們家裡”。

“我是好心辦了壞事。”餘某華說。他來接自己家孩子,看到7歲男孩沒有人來接,此時離老師通知家長來接學生放學的時間已經很久了。出於好意,他就問了一句:你要不要跟我們一起走?男孩說願意一起走。於是,這個同村人就帶著自己家孩子和這個7歲男童一起往回走。誰也沒有想到,路途上會發生意外。這件事,能怪這個同村人“多管閒事”嗎?都是一個村的人,貌似把同村孩子接回來,也是常有的事情。假如沒有發生意外,男童家長還會感謝同村人。但是,誰知道會發生意外呢?

7歲男孩放學被同村人接走後溺亡,家長:老師要負全部責任

二是班主任:說實話,這位班主任是很負責任的一位老師。一是在群裡發通知,告知家長來接孩子,並要家長們注意安全(當時發大水)。當同村人要接走7歲男童時,班主任特地問孩子認不認識他,還問了旁邊的同學是否認識這個同村的叔叔,大家都說認識,老師才“放行”。同時,每個家長來接孩子,老師都讓家長簽字。這些該做的都做了。唯一遺憾的是,班主任沒有徵求7歲男童家長的同意,就讓同村人把孩子接走了。

作為教師,覺得老師真心不容易。沒有事,大家都你好我好;出了事,誰都不好過。估計這位同村人現在心裡也不好過,而班主任老師更是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7歲男孩放學被同村人接走後溺亡,家長:老師要負全部責任

網友評論:

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各有不同。有人認為,學校和老師富有補課推卸的責任,畢竟讓不是學生家長的人接走了孩子。有人認為,這是意外,誰都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有人認為,學校和老師把該做的事情,比如提醒、告知等事情都做了,出了意外,誰也不想;家長想讓學校和老師負全部責任,是不合理的。不能一出事就找學校、找老師。這樣誰還敢當老師啊!

7歲男孩放學被同村人接走後溺亡,家長:老師要負全部責任

7歲男孩放學被同村人接走後溺亡,家長:老師要負全部責任

7歲男孩放學被同村人接走後溺亡,家長:老師要負全部責任

更有一些老師,聽聞這件事之後,更是對自己的職業感到擔憂:這老師還能當嗎?這班主任還能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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