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弄清楚莆田2死3傷殺人案裡的癥結:在我們村,他也蓋不成房

莆田一男子,手拿兩把刀,闖入鄰居家中亂砍,導致2死3傷,其中一個還是不滿10歲的孩子。

原因是三家鄰居長達多年阻止他建房。

新聞剛傳出來時,很多人很自然的會把他的鄰居想象成村霸,把他想成老實巴交常年受欺負不知道反抗的窩囊人。得出這個結論的理由很充分:他拿有合法手續,村委會多次調解。

隨後,更多的細節傳出:這個男子曾經拼命把掉入海里的一個孩子給救下來。當時很多村裡人都在場,但是手足無措。他在海里撲騰了十幾分鍾。他身高一米八。

看到這個細節時,我不是關心他曾經的壯舉,而是更加困惑:他竟然一米八多?在村裡很多人手足無措時,他敢下海還能把人救上來,這是很壯實的人。

那個年齡段,一米八的人,在村裡絕對不多。在農村,是很講究實力的,這個實力更多的體現在拳頭上。一個一米八多的人會這麼受欺負?

另一個細節是,他曾經因為救海豚上了報紙。一個上過報紙和媒體打過交道的人,在農村是眼界較為開闊的,至少,在遇到困難時,他知道求助媒體,知道求助法律。

在農村,一個高大壯實,有兒有女,有見識,不缺乏拼命勇氣的人,只能是他欺負別人,即使他不欺負別人,也不會有人主動欺負他!

一定是有特殊原因!

直到看到新京報的進一步報道,才恍然大悟:他在我們村,也很難蓋上房。

一,他不算是那個村的人,儘管已經在村裡生活了20年。

在農村是很講究宗族勢力的,即使現在不那麼在乎多子多福了,家族人數多的,仍是話語權重。村委成員一般也出自這樣的家族,或者得到他們的支援。

他在村裡是獨家獨戶。

二,他既不是過繼,也不是上門女婿,甚至也不是女婿。

獨苗受欺負,過繼的孩子受欺負,上門女婿也沒話語權,女婿住在岳父岳母家在村裡也沒什麼話語權。他竟然連前四個都不是:他“繼承的”是連襟的。而能繼承連襟宅基地的原因很可能是:連襟無兒無女。

無兒無女的這個連襟的土地宅基地房子樹木這種不動產,按照農村的習慣,會由連襟的侄子,沒有親侄子的,由遠房的繼承。無論如何輪不到他。哪怕是買也不行。

是的,在農村,如果這個人無兒無女,等這個人年齡稍大,他的財產就好似無主財產,他自己做不了主,別人也買不得。過去叫吃絕戶。都是近親吃絕戶。

所以,他闖入後,他就成了眾人之敵,要麼眾人平分,要麼他被出局。他不接受人人有份,也不願意出局,矛盾就不可調和。

這在習慣了用法治思考問題的城裡人看來,很不可理解。更不可理解,自己明明有女兒,自己的房子想留給女兒而不可能。

村委會的調解沒用就可以理解了:村委會成員不會同情他,也不會支援他,更不會替他做主。鎮政府主要是靠村委會起作用。

法律?法律有用的話,在農村,從古至今到現在,誰還非要生個兒子啊。

小編的評論:那幾家是不是村霸?我覺得不是,如果是村霸的話,連襟的宅基地,他是買不成的。這個事,悲劇的根源是,在農村,無兒無女哪怕是隻有女兒沒有兒子家庭的財產,法制對他們的保護弱到看不見。

太相信法的人,在農村,很難生活的平靜。

莆田2死3傷案件的癥結是:在農村,無兒無女人的不動產無受任何保護,個人去打破原來的做法,就很可能要面臨各種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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