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兒子犯事被抓,父親花35萬託關係“撈人”,結果悲劇了...

有些人不願走正規途徑而選擇去動一些歪心思,殊不知在他動歪心思的時候還會被另一些人給盯上呢。。。

2020年7月,靈山男子周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抓獲。其父老周託同村的馬某安“撈人”,結果交了35萬元“活動經費”後,周某還是沒能出來。

今年6月,老周選擇報警,隨後,警方將馬某安等3人抓獲。10月8日,警方將追回的31萬元贓款返還給老周。

廣西:兒子犯事被抓,父親花35萬託關係“撈人”,結果悲劇了...

▲3名嫌疑人被刑拘。警方供圖

2020年8月2日,周某被抓之後,馬某安告訴老周,他已經初步調查過周某的事,“贖”出來需要“活動經費”。得知馬某安有“門路”,老周當即給他1萬元。

同年8月下旬,

馬某安稱只要拿出15萬元“打點費”,周某在9月下旬就能辦理取保候審。

老周沒有多想,又給了馬某安15萬元。

在接下來的日子,馬某安又陸續以送錢“打通關係”“辦理手續”等為由,向老周索要錢財,老周前後花去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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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直到10月中旬,周某依然未能辦理取保候審,面對質疑,馬某安只返還4萬元,此後便以各種理由搪塞。今年6月18日,老周越想越不對勁,於是報警。

靈山縣公安局石塘派出所依法將此案立為詐騙案進行偵查。經查,馬某安(靈山縣石塘鎮紅星村委人)、陸某傳(浦北縣寨圩鎮大江口村委人)、關某文(河池市金城江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15日,民警依法傳喚馬某安、陸某傳、關某文到派出所作進一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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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家屬送錦旗致謝。警方供圖

經審訊,馬某安等人均對其參與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馬某安謊稱自己有門路能“撈人”,收了老周的錢後,又找到陸某傳、關某文等人幫忙“打點關係”,見錢眼開的陸某傳、關某文一口答應下來,但兩人收到錢則拿去揮霍。

案件告破後,民警積極規勸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主動退贓。10月8日,犯罪嫌疑人家屬將31萬元贓款退還受害人。

目前,馬某安等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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