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硫酸案:兒子被害兇手拒絕賠償,母親用自己的手段展開報復

2006年11月25日,北京一輛公交車正在正常行駛。突然,一位身穿紅衣的中年女子站了起來,將手中的硫酸潑向了一位18歲的姑娘,還波及到了其他乘客。小姑娘沒有防備,臉部被嚴重毀容,其他乘客也是意難平。那這位女子為何會做出這等喪心病狂的事呢?此事還得從兩家的恩怨說起。

北京硫酸案:兒子被害兇手拒絕賠償,母親用自己的手段展開報復

韓浪兒子遇害

這位中年女子名叫韓浪,是重慶壽縣人。由於家境不好,她早早就輟學回家。但她年輕時長得很漂亮,所以吸引了很多異性的關注。最終,24歲的韓浪與一名39歲的男子結婚。但這名男子卻滿肚子花花腸子,婚後經常出軌。韓浪對丈夫失望,帶著兒子亮亮到北京房山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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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離婚的單身女人,帶著孩子在他鄉生活,可想而知過得有多艱辛。但韓浪還是憑藉自己堅韌不拔的毅力,在北京紮下根來。不久之後,一個叫李大君的男子出現在韓浪的生活中。李大君知道韓浪離婚的事,也不介意她帶著孩子,甚至經常給她們母子買吃的。韓浪和兒子亮亮很感動,接受了李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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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韓浪以為生活迎來盼頭時,殘酷的現實又給了她重重的一錘。2005年4月24日下午,韓浪發現自己找不到兒子亮亮了。就在她著急忙慌地在村裡四處尋找亮亮時,有人告訴她:“村東頭的一口水井中,有孩子落水了。有人看著像亮亮,你趕快去看看吧!”當韓浪趕到村東頭時,水井已經被圍得裡三層外三層。

北京硫酸案:兒子被害兇手拒絕賠償,母親用自己的手段展開報復

韓浪費盡力氣擠了進去,發現還真是自己的兒子,她瞬間就眼前一黑,險些暈厥過去。後來警方介入此事,才查明瞭真相。原來亮亮並非無意中跌入水井,而是被村中一個“小霸王”強強推了下去。根據一些小朋友的描述,強強在與其他小朋友玩耍時,諷刺亮亮沒有爸爸。二人起了爭執,強強就將亮亮推進了井中。

一個母親的報復

雖然強強犯了故意殺人罪,但他實施犯罪行為時年僅13歲,所以並不會被判死刑。最終,強強被少年管教所收押三年。想到強強3年後就能出來,而自己的兒子卻再也不會回來,韓浪就越想越生氣。為此,韓浪將強強的父母告上了法庭。法院判處強強的父母張某夫婦賠償受害人韓浪15萬元的喪葬費,但張某夫婦卻拒絕履行義務,一直拖著不給。

北京硫酸案:兒子被害兇手拒絕賠償,母親用自己的手段展開報復

而對於張某夫婦來說,一次性拿出15萬根本不是問題。但他們怨恨韓浪讓強強坐牢,所以他們不打算再支付這筆錢。而韓浪由於拿不出錢,導致亮亮的屍體在殯儀館躺了大半年才被取出安葬。張某一家的做法讓韓浪徹底寒了心,她決定用自己的方式報復張家。強強在坐牢,動不了他。張某夫婦二人對她防範甚嚴,也很難下手。想來想去,她將目標對準了張家的女兒小萌。於是便出現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北京硫酸案:兒子被害兇手拒絕賠償,母親用自己的手段展開報復

韓浪被捕後,法院判處她13年有期徒刑,並賠償受害人小萌36萬餘元,以及其他受害者12萬元。對於小萌的賠償,韓浪坦言,她並不打算給。一是她拿不出這筆錢,二是她就算拿得出,也不會給。但事後,韓浪還是表示了後悔。她不該將小萌作為報復物件,小萌只是一個無辜的人。

結語

小萌的父母張某夫婦對法院的判決很不滿,認為韓浪犯了故意傷害罪,法院判得太輕了。但他們也不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為,正是由於他們的囂張跋扈,才讓女兒受了害。而且自從亮亮死後,張某夫婦都沒有對韓浪說過一聲“對不起”。相反,韓浪因為傷害了小萌,內心感到愧疚。在服刑前特意流產了腹中的孩子。正所謂“冤家宜解不宜結”,在發生矛盾時,一定要先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一下,才能避免慘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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