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搶劫“來錢容易”,兇手暗中勾結同黨,綁架殺人拋屍下水道

導讀

許多犯罪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因為錢,因為搶劫“來錢更容易”,於是便對無辜之人痛下殺手。

相識勾結

梁某,42歲,萊陽本地人,2000年,梁某在萊陽一個企業中當話務員,然而沒過多久,他就起了偷竊之心,2003年,梁某因為盜竊被警方抓獲,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男子因搶劫“來錢容易”,兇手暗中勾結同黨,綁架殺人拋屍下水道

出獄後梁某回了家,梁某一家的生活並不困難,他有一個勤儉持家的好妻子和一個15歲的兒子,家中有房有車,老人也無需梁某照顧,日子過的非常舒心。

然而梁某非常喜歡玩牌,經常一整天都待在打牌室不去工作,他也因為打牌輸了不少錢,久而久之妻子也對他有了意見,2013年3月,梁某認識了同樣喜歡打牌的丁某。

搶劫“來錢容易”

28歲的丁某也是萊陽人,兩人相談甚歡,2013年4月,梁某聽說搶劫做色情服務的女子“來錢更容易”,只要對其稍加威脅便能得手。

男子因搶劫“來錢容易”,兇手暗中勾結同黨,綁架殺人拋屍下水道

梁某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賺錢的好辦法,於是找來丁某協商,二人將目標瞄準了做色情服務的女子李某,李某與梁某2012年便認識了,兩人也還有所來往,這更方便了梁某下手。

二人很快就達成了共識,準備綁架李某,之後梁某便在附近的小區租了一間屋子,打算將李某關在這裡。

綁架殺人

2013年5月20日,梁某打電話約李某出來,李某一進房間,門後的丁某就立馬用準備好的麻繩將其捆綁,隨後二人將李某身上的現金、銀行卡、手機、項鍊等值錢的東西全都拿走。

梁某威脅李某說出銀行卡密碼,李某為了保住性命只得將密碼告訴梁某。

為了隱藏自己不被警方發現,梁某聯絡另外一個朋友張某,讓張某幫忙去銀行取錢,並且答應拿到錢後給張某一定的報酬。

男子因搶劫“來錢容易”,兇手暗中勾結同黨,綁架殺人拋屍下水道

拿到錢後,梁某害怕放走李某後對方報警,於是打算殺掉李某,5月20日下午,二人合力將李某勒死,將屍體裝在一個黑色塑膠袋中,5月21日上午,梁某開車將屍體扔到了一個下水道中。

驚現屍體

直到2013年6月27日,有居民表示在一個村莊附近的汙水廠發現了一個非常可疑的黑色塑膠袋,警方趕到現場後對其進行了打撈,警察開啟塑膠袋,發現裡面裝著一具已經嚴重腐爛的屍體。

經過鑑定,受害者是一名30多歲的女性,由於屍體高度腐爛,已經無法從外貌確定受害者身份,正當警方一籌莫展之際,有一男子來到派出所報案,男子表示自己的妹妹已經失蹤一個多月,警方透過比對DNA,確定這具屍體正是男子要找的妹妹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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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被捕

7月3日,警方查到一個多月前李某的銀行卡曾取過錢,而取錢的並不是本人,警方透過監控錄影查到了取錢的女子張某。

7月4日,警方在打牌室將犯罪嫌疑人梁某抓獲,經過審問,梁某承認了自己殺害李某的全過程,並且交代了同夥丁某的資訊,7月22日,警方在舒蘭縣的一個小賓館將犯罪嫌疑人丁某抓獲。

丁某對自己殺害李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13年8月9日,山東省檢察機關正式逮捕梁某和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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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小結

金錢,往往能使人迷失自己,有無數人因為金錢走上了一條不歸路,梁某曾因盜竊入獄,然而在牢獄中的他不知悔改,出獄後染上了賭博的惡習,為了金錢,暗中勾結丁某,綁架無辜女性,殺人拋屍。

金錢並非無所不能,我們不能好吃懶做,為了得錢容易就去搶劫,只有靠自己雙手掙出來的金錢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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