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平南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牽頭相關單位對縣城區宵夜攤點進行專項整治

9月24日晚,平南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牽頭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市監局、平南街道辦等相關單位對縣城區的宵夜攤點進行專項整治。

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縣城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在日常巡查過程中對夜市攤點所存在的違章行為進行摸排和勸告,在勸告的同時,向商戶和攤主們宣傳相關規定,督促違章攤點立即自行整改,不得跨門檻佔道經營,對不整改的攤點下達了責令整改行為通知書。當晚,縣城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出動執法人員和相關職能執法部門共出動60多人,重點對縣城區夜市攤點開展專項整治,整治過程中,縣城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與相關職能執法部門按照“一規勸、二教育、三暫扣”的原則,對拒不整改的攤點依法採取暫扣佔道經營物品及工具的措施。當晚共暫扣桌椅、燒烤爐等物件共計50餘件。

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為確保整治後不反彈,縣城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合相關職能部門結合餐飲油煙、佔道經營等問題要求,透過定人定崗、聯合多部門集中整治等多項措施,不斷加大對夜市攤點高發路段的整治力度,堅決取締夜市攤點佔道經營、餐飲油煙亂排行為,提升街道轄區城市市容環境面貌。

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依法對某飲食店佔道經營進行整治 !

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此次聯合執法隊成員單位在日常巡查過程中,對東湖一家夜市攤點所存在的違章行為進行了勸告。在勸告的同時,向商戶和經營者宣傳相關規定,督促違章攤點立即自行整改、不得佔道經營。經多次宣傳和口頭勸告,該夜市攤點仍然我行我素,跨門檻佔道經營,蔑視法律法規。聯合執法隊依法暫扣有關物品,並對該店已依法出相關處罰。

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平南夜市攤點違規經營,整治!

請注意!

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公共場地從事經營活動(違反《貴港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17條第1款;依據第43條第1款)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將會扣押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並依法進行相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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