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嫂子的孩子到底是誰的?三兄弟起爭執,御史審出結果

在清朝順治年間,河南開封府祥符縣有一個小天才,他叫王成亮。他六歲入私塾,三天就能背《三字經》,世人皆呼神童。這孩子不僅聰明伶俐,還長得一副好相貌,簡直是人見人愛。

清代奇案:嫂子的孩子到底是誰的?三兄弟起爭執,御史審出結果

成亮的老爹叫王過努,他是祥符縣的一名典史,就是知縣手下掌管緝捕和監獄的屬官,沒有品級。這個人非常有正義感,性格直爽,不畏權貴,也不盤剝老百姓。所以呢,他在縣裡的威望比較高,大家對他都很信服。

王過努治家比較嚴,特別重視對兒子的教育。他會經常過問成亮的學習情況,有沒有進步,是否遇到困難。只要有空餘時間,他就會給兒子講一些縣衙判案的事,還會告訴他一些歷史上能臣審案的經典案例。他這麼做的目的,是希望兒子將來成為一名賢臣。在他心目中,兒子這麼聰明,考取功名易如反掌。

王過努以為自己說得很有道理,可是他老婆劉氏卻沒當回事。她認為兒子是神童,將來的成就一定會高於丈夫。所以就對他呵護有加,事事包容。

王成亮確實很聰明,在同輩中有種鶴立雞群的感覺。他在私塾表現非常出色,不論是詩文,還是書法,他都表現出過人的天賦。他比《射鵰英雄傳》裡周伯通的“左右開弓”更厲害,可以左右手腳同時拿筆,分別畫出方、圓、三角、菱形。至於什麼《百家姓》、《千字文》,都可以過目不忘。這些“特異功能”,簡直讓人無法想象。

這年夏天,王過努外出狩獵,傍晚帶回兩頭野豬。他吩咐僕人,把年齡大點的那頭先宰了,這下僕人們就犯難了,這兩頭野豬個頭差不多,很難說得清楚哪頭年齡大點。就在他們拿不定主意的時候,王成亮也過來圍觀。僕人們都知道他很聰明,就問他:“少爺,老爺吩咐把年紀大點的野豬先宰了,我們分不清楚。少爺天資聰慧,是否能分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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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說完後,就看著他,有的還發出嬉笑。他們心想,我們都分不出來,想必少爺難以作答。王成亮一聽,就開始打量這兩頭豬,只見他面帶狡猾地回答:“年齡小的那頭旁邊,一定是年齡大的,快把它宰了吧。”王成亮回答後,就跑去玩了,身後傳來僕人們的一片稱讚。

其實,王成亮的老爹並不太喜歡他的狡猾,這孩子處處將聰明展現於外,經常譁眾取寵,恐怕並非好事。三國時期,諸葛瑾說諸葛亮的兒子諸葛恪,“聰明盡顯於外,非保家之主”。王過努還記得這個典故。現在他又聽到僕人說識豬之事,他就大怒。次日,他就把王成亮叫到祖宗牌位前,讓他跪下。然後,王過努當著列祖列宗的面,訓斥了王成亮一番,還自責地說,都是自己家教不嚴,教出了一個油腔滑調、譁眾取寵的兒子,唯恐將來給家族生禍。

在祖宗面前訓斥過兒子,又做了懺悔,王過努就走了。之後的幾天,他憂心忡忡,滴水未沾,顆米未進。他開始自罰,終日盤膝而坐,面壁思過。這時的王成亮只有十來歲,他已經很優秀了,唯獨喜歡顯露才華,喜歡得到人們的讚譽。他沒想到,父親竟然生這麼大的氣。

過了好幾天,王過努都對兒子不理不睬,甚至連看他一眼都不願意。他不肯吃飯,也不肯喝水,每天都做著同樣的事,就是靜坐和懺悔。王成亮給嚇到了,他顧不上委屈,跑到父親跟前就撲通跪下,然後放聲大哭,說自己知道錯了,以後再也不敢了。

王過努見兒子言辭懇切,就將他從地上扶起,然後語重心長地對他說道:“你爹沒當過大官,在縣衙幹了幾十年了。我主管治安、緝捕和監獄,見過的犯人太多了,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太過聰明。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到頭來都成了階下囚。你太喜歡招搖,太喜歡顯擺,這是心術不正的表現。若是不改,恐怕會遭禍端。望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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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過努長嘆一聲,看了兒子一眼,又說道:“為父知道你有才,這並不是壞事。但是,切記不可將聰明顯露於外,要學會藏鋒露拙。古人云‘大智若愚’,就是這個道理。在為人處事中,一定要謙恭禮讓,不然會被人嫉妒,甚至加害於你。”王成亮很聰明,父親的這番話讓他如夢初醒。父親生他的氣,並不是因為心胸狹隘,而是對他發自肺腑的愛與關懷。經過此事,王成亮開始勤修德行,他就像變了個人似的。

王成亮十九歲時,參加了鄉試,並考中舉人。次年春季,朝廷就將他任命為陽武縣縣丞。知縣是正七品,相當於縣委書記,而縣丞是正八品,相當於縣委副書記。此時的他已經習慣藏鋒,平時話語很少,但非常善於觀察。

他的手下以為遇到個書呆子,看不出有什麼能耐。知縣讓王成亮督辦水利,他的手下就相互串通,私下撈了很多錢。他們根本想不到,這位木訥的王大人竟然對賬目一清二楚,在找到有力證據後,將他們全部判刑。這時候,大家才知道,這人是個悶葫蘆,平時不說話,關鍵時刻一招制敵。這哪裡是一個少年啊,簡直是個經驗豐富的老油子,從此以後,就沒人再敢和他耍花招了。

這天,陽武縣衙門接到村民的報案,一位叫李雙和的老者狀告他侄兒李牧,說他撕毀父親遺像,有違孝道,請求將他治罪。知縣讓人把李牧抓來,經過審問得知,李牧有個哥哥,三年前父親死的時候,將家產都給了他,自己什麼也沒得到,所以心中積怨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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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春節,李牧在親戚家喝了很多酒,回到家看到神龕(kān)上他父親的遺像,就想起了父親的絕情,心中生起了“火焰”。他一把將畫像扯下,幾下就撕成碎片。他伯父李雙和被激怒了,不管李牧說什麼,都要把他告上衙門。雖然李牧的行為實屬不孝,但那時的法律並沒有這麼細緻,沒有撕毀遺像這一條。由於沒有條款,知縣就判不了。

這天,開封府知府到陽武縣視察,知縣就備好酒席款待上司。席間,他們聊著聊著就說到了審案。知縣就把李牧撕毀遺像的事給說出來了,知府聽了之後大為光火。就這麼一個案子竟然判不了?還拖了三個月!知府拉著臉,轉身就走了。這場酒席,讓知縣感到很尷尬。這巴結不成,反而將上司得罪了。

知府還說了,這個案子要是審不出結果,他就不回去了,就在這看著知縣審案。知縣就慌神了,他明白知府的意思,就是希望他儘快瞭解此案。如果他再處理不了,知府只好親自出馬。到時候,他這知縣也就不用當了。

實在想不到辦法,他只好問屬下的縣丞王成亮,讓他出謀劃策。王成亮瞭解了事情的經過,稍作思考,就說道:“雖然說這個案子沒有法律條款,但是可以以此類推。知府大人就想知道結果,大清律不是有一條嗎?和尚道士故意破壞寺廟雕像,打50到100大板,發配一年,用這條處置李牧,應該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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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縣覺得這個判決非常恰當,實屬妙策,就採納了他的意見,用這個條款判處李牧杖責60,發配邊遠地區一年半。然後知縣就把審案結果向知府彙報,知府也稱讚道,此判決甚妙!知府仔細一問,才知道這是王成亮出的主意,覺得此子實屬可造之才。

後來順治皇帝歸隱,康熙皇帝掌權,前任知縣調走了。知府極力舉薦王成亮擔任知縣,次年春季,朝廷任命王成亮為陽武縣知縣。從上任開始,他勤於政事,立志為百姓謀福利。

之後的十幾年,王成亮因為政績突出不斷得到升遷。康熙十四年九月,朝廷任命他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這個官職是正四品,主要負責監督地方官審案。王成亮上任後,就不辭勞苦,經常到各地巡查,履行監督職責。

有一天,王御史來到山西太原府壽陽縣。他查閱了縣衙近幾年的案件資料,從中發現了一起疑案,這個案子已經過去三年,還沒有審出結果。這是什麼案件呢?就是兄弟三人爭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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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陽縣東北的一個村裡,有家村民姓劉,劉老頭和老婆陳氏生了四個兒子,分別取名為劉誠,劉實,劉守,劉信。這一大家子都是農民,你可以想象,一對夫妻養四個孩子,那日子能好嗎?這幾個孩子都長大成人,到了婚配年紀,長子劉誠率先娶了老婆江氏。劉老頭就單獨為夫妻倆蓋了幾間草房,和父母兄弟們分了家。

次年,江氏就生下了一個大胖小子,把劉老頭樂得眉開眼笑。又過了十多年,劉老頭剩下的三個兒子還沒娶上老婆,他就犯了愁。他們歲數越來越大,娶老婆的難度也隨之增長。劉老頭無計可施,只能望天興嘆。

從來都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劉家老兩口的幾個孩子還當著單身狗,長子劉誠死了。他是得肺結核死的,那時候稱為癆病。留下江氏當寡婦,她和兒子艱難度日,連個依靠都沒有。

劉誠的幾個兄弟可熱心了,他們經常給嫂子送溫暖,缺什麼送什麼,還幫她幹活,體貼得跟什麼似的。其實明眼人都知道,這三兄弟都想娶嫂子江氏,老光棍嘛,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剛開始的時候,江氏並未覺得異樣。可時間一長,她就感覺不對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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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劉實又來幫江氏除草。晌午十分,嫂子江氏準備好酒菜,叫劉實回來用餐。江氏看他渾身被汗水溼透了,就拿了一張毛巾,幫他擦臉擦背。這個舉動像是觸碰了劉實的某根神經,他一個轉身,一把就將嫂子摟住。江氏大驚,她奮力掙扎,劉實也不敢用強,就把她放開了。

劉實見嫂子發火了,就跪下對她說,他喜歡她,以至於整天腦海裡都想著她。他知道這是不好的,但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希望嫂子和他好。嫂子江氏拒絕了,還找藉口讓劉實快走。

劉家幾兄弟看起來都比較老實,誰知道他們的心裡竟然會有這種荒誕的念頭。從此以後,江氏就故意疏遠劉實。但讓江氏出乎意外的是,劉守和劉信也先後向她表白。最可惡的是劉信,他對江氏說了很多好聽的話,被拒絕之後,強行和江氏發生了關係。

江氏終於被徹底激怒了,她準備帶兒子離開這個家,回她孃家去。劉家老兩口聽到這個訊息,就找上門來,他們老淚縱橫,跪地乞求。讓她不要走,劉家三兄弟都是安分守己的人,如果不是因為貧窮,他們也不會娶不到老婆。老兩口勸江氏,孩子是劉家的,如果她改嫁,孩子會受很多委屈。都是劉家的人,還不如在三人中挑一人做丈夫。肥水不流外人田嘛,這樣子對孩子、對江氏、對劉家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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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江氏進了劉家的門,公公婆婆待她如同己出,疼愛有加。再說了,這些年她也是看到的,劉家三兄弟為人確實不壞,隨便選一個都能白頭偕老。老兩口說得也很有道理,江氏就同意了。接下來的日子,江氏就開始無所顧忌和他們接觸。她本來看中了劉守,可他脾氣要差點。其餘兩兄弟,始終感覺差點什麼,選來選去都拿不定主意。

劉氏弟兄見江氏不再推拒,就立即行動,誰也都不甘落後。江氏和他們都保持著曖昧關係,卻又沒做最終定度。劉家三兄弟居然有了見者有份的想法,他們先後與嫂子發生了關係。

這些事情,劉家老兩口看在眼裡,他們就裝作不知道。一段時間後,江氏思想也放開了,無所顧忌地和兄弟們保持關係。這種好日子沒過多久,隨著江氏的懷孕就宣告終結。孕期結束後,她再次為劉家生了一個兒子。

劉家添了人口,這是好事啊,老兩口高興不已。對他們來說,不論孩子的父親是誰,反正都是劉家的人。但是對於這兄弟三人來說,卻顯得非常緊張。他們認為,確定了誰是孩子的父親,他就可以和江氏共度餘生。在這場曠日持久的比賽中,將獲得最終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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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若娶了江氏,意味著有了家庭,其他兩個將再次變成單身狗。或許是單身的日子太難熬了,嚐到了甜頭的他們,當然不肯再回到那種生活。這件事,就連身為孩子母親的江氏都說不清楚,劉家三兄弟就更不知道了。他們發生了爭執,搶著當孩子的父親。鬧到最後,還是沒有解決問題,於是他們就去了縣衙,希望知縣大人能夠作出鑑定和判決。

壽陽縣的知縣叫季修,他接到案子,驚得目瞪口呆。這大千世界,果然無奇不有啊,這幾個小叔子和嫂子,竟然可以這麼玩兒。現在問題的關鍵是,孩子的父親是誰?他將縣衙的所有人都叫來,讓他們各抒己見。問來問去,還是沒有結果。

縣衙的書吏黃鴻升建議,可以使用滴血認親的方法。季知縣一聽,覺得有道理,就讓手下準備器皿。三兄弟分別往器皿中滴入鮮血,然後再刺破孩子的手指,將鮮血分別加入器皿中,結果孩子和他們三人的血都完全融合。哈,這下知縣也沒招了。現代醫學證明,這種方法並不可靠。但是在古代,這已經是最先進的方法了。

季知縣分不出來,清朝律法也找不到相關條款,這可如何是好?他就把案子歸入懸案,不予處理。直到王御史的到來,才再次翻出這樁奇案。

清代奇案:嫂子的孩子到底是誰的?三兄弟起爭執,御史審出結果

王御史微服私訪,向劉家周邊鄰居問明情況。他認為,兄弟三人和嫂子江氏並無夫妻名分,也就不能按常規處理。他們的行為屬於私通,嫂子是長輩,小叔子理應尊重。現在他們以下犯上,敗壞人倫。這種混亂的家庭關係,只有在禽獸之間才會出現,絕不能在人類社會廣為傳播。應該給予嚴懲,以儆效尤,以正民風。

王御史作出判決,劉家兄弟以下犯上,藐視人倫,作出禽獸之舉,屬於“十亂”中的“內亂”,罪大惡極,其罪當誅,判處斬立決。江氏按與人私通論處,打五十大板,另行改嫁。劉家老兩口家教不嚴,唆使兒子犯罪,本應嚴懲,念其年事已高,只做訓誡處理。

透過此事之後,這樁拖延三年的爭子奇案,就畫上了句號。壽陽縣的民風也得到了改善,百姓再也不敢有類似行為。確實,人畢竟和野獸不一樣。做人應該有做人的樣子,倫理是必須顧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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