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中收到的檔案,哪些應該謹慎“籤”?

農村徵地拆遷往往涉及大量檔案需要簽字或簽收,大多數村民對這些檔案比較陌生。收到一份檔案,到底能不能簽字,簽字會產生什麼法律後果,這是村民難以判斷又必須面對的問題。下面對這些檔案一一甄別。

徵地中收到的檔案,哪些應該謹慎“籤”?

一、徵詢意見表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擬徵地公告發出之後,要聽取被徵地村委會和村民的意見。擬徵地公告內容涉及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徵詢意見表目的就是徵求被徵地村民對這些內容的意見,並要將村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被徵地村民如果對擬徵地公告內容無異議可以簽字,如果有不同意見,可以在徵詢意見表中反饋。同時,村民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二、土地調查表

土地調查表的主要作用是在徵地開始之前,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村委會、村民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被徵地村民應當認真核對調查表的資訊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如有漏登記的應當拒絕簽字。注意,此程式屬於財產確認環節,是補償的依據,一定要核對詳細,誤登、少登一定不要簽字。

徵地中收到的檔案,哪些應該謹慎“籤”?

三、責令交地決定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據此,未簽訂補償協議的村民可能會收到責令交地決定書。對於這份檔案我們可以簽收,因為不簽收並不能拒絕掉法律風險,徵收部門也可以採取留置送達。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收到這份決定書應嚴肅對待,第一時間提起相關法律程式,否則可能等來法院的強制執行。

四、安置補償協議

安置補償協議是所有檔案中的重中之重,它關係著被徵地村民一家今後的生計問題,應該謹慎對待。對於安置補償協議,要考慮清楚,無異議才可以簽字。因為一旦簽訂,想反悔很困難。若不存在脅迫、欺詐、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及履行協議會給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帶來重大損失等情形,徵遷雙方都不得隨意變更、撤銷,必須要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

徵地中收到的檔案,哪些應該謹慎“籤”?

除了上述檔案,被徵地村民可能收到其他需要簽字的檔案,不管是什麼檔案,都應仔細閱讀了解其中內容,如果自己難以判斷是否簽字,請及時聯絡專業律師諮詢,千萬不要自作主張,不明不白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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