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遷律師:公租房、廉租房傻傻分不清?京康律師為您解讀:

當前,為解決“住房難”問題,國家新政策新舉措層出不窮。然而房價一直居高不下,這對於很多即將、或正在城市中工作、生活的人群,購房,還是存在著不小的難度。而租房,便成了其中很多人,現實、理性的選擇。那麼,經常聽到的公租房、廉租房是什麼?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為您詳解:

公共租借住所(簡稱公租房):是指政府出資、或政府供應方針支撐的其他出資主體,經過限定戶型面積、供應方針和租金規範,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入人才和其他住所困難團體、租借的住所。

公租房,是處理新上班員工等夾心層團體、住所困難的一個產品。其不是歸個人擁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組織擁有,用低於銷售價或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上班員工租借。

在租借5年期滿後,契合條件的承租人,能夠按以歸納造價為基準、斷定的價格購買。

購買後能夠繼承、典當,但不得租借、轉讓、贈予等銷售買賣。

確需轉讓的,由政府以購房價加利息回購,再作為公租房流通運用。

公租房根據地段不同,租金也有變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質房屋的60%。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助、或實際配租的方法,對符合低保生活收入、並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

廉租房,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後,低租金與住所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助給住所困難戶,由他們租借社會房子寓居。

廉租房,月租金標準約為0。8-1。2元/平方米。具體標準,參照當地政策。

如有相關法律問題,敬請諮詢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團隊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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