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王某文妻子:我丈夫有錯無罪!簡評:這是一場利益的羅生門

“阿里女員工案”王某文妻子在微博發文稱,自己的丈夫是犯了錯,但他的錯遠不及犯罪,不應該因為酒後衝動迴應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貼上涉嫌強制猥褻的標籤。

這場家庭倫理劇的發言,是促使我想談談這件事的初衷,面我們就逐字逐段分析一下這位王某文妻子的宣告,看看是公正客觀的發言,還是有一場利益的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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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文中,王某文妻子直接給受害人定性為虛假陳訴甚至為誣陷。從事件回顧來看,受害人周某最初的宣告是被性侵,但警方的定論是強制猥褻。無疑受害人是有誇張表述的,但是鑑於受害人是在查監控發現被王某四次進入房間,在不確定情況下有可能做出不符合事實的發言。當然,也可能是為了讓案子最大程度引起關注。從這裡看,

周某確實不是一個“完美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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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L白酒等於約6兩。 ML單位是毫升,一毫升大約是1克,根據重量單位換算100克=0。1千克=0。1公斤=2兩,酒的密度略等於水,水的密度是1g/cm,所以一兩酒大約等於50g,體積約為50ml,300除以50等於6,即300ML白酒約等於6兩。

對於王某文妻子所說的350ml白酒還意識清醒,我是不認同的。有意識和能做出判斷是兩碼事。初中政治課我們就學過,喝酒等行為下做出的承諾都不具效力。王某文妻子這段表述明顯更是偏向於洗白。至於主動摟抱等行為,一個成年男人推不開一個醉酒的女人?大家可以細品一下。

“我丈夫只是犯了錯”,“酒後衝動迴應了周某的勾引”等,像不像妻子面對小三的態度?不正視自己丈夫的問題本事就失去了公允。

這不是生活中的八點檔,你丈夫是在出差,面對的是女下屬。工作的場景下,身為領導的王某文是要有更高的道德要求和職業準則的。結果王某文既沒有維護自己女同事免遭客戶鹹豬手,也沒有積極擋酒,勸說同事少喝酒,避免女同事喝多影響了不好,甚至還自己“沒有抵擋住誘惑”。

這都不僅僅是生活作風問題了,因為生活作風起碼和工作不搭邊。

王某文在公沒有完成公司對員工的要求,沒有盡到一個好同事、好領導的義務,甚至損害了公司的顏面;在私對自己行為放縱甚至觸犯法律,真的不是一個輕飄飄的“勾引”就能把鍋甩出去的。

至於如果王某文妻子所說的造謠願聽從處罰的宣告,更多的是為了增加自己語言的力度。但是我們要注意,

王某文妻子在上面陳述的一切,也不過是王某文以及其他一些人的一面之詞。

而真正的判斷,我認為應該等待警方的最終定奪。

王某文妻子提出五大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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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女方未經王某文同意擅自主動摟抱親摸王某文,算不算強制猥褻?”這個明顯不算,因為王某文不是沒辦法反抗,甚至有很大餘力反抗。這個從警方的定性就看得出來。而且截止目前,沒有官方對這一段進行紕漏,可見不足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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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關於強制猥褻的定義,警方已經調查得非常清楚,本環節基本無需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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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也是網友爭議最多的點,也是周某不是“完美受害人”最大的論據。不過,與其質疑受害人維權過程做得不夠好,我們還是應該回歸事件本身。而警方能做出定論,相信也是在掌握大量證據的基礎上做出的。

受害人或許不完美,但是法律也不是隻維護受害人的權益,從性侵到猥褻,可見警方也沒有聽從受害人的一面之詞。王某文妻子之言,對受害人毫無同情,只恨丈夫背叛自己,把錯誤一推了之,和受害人之前眾多不符合事實的發言又有什麼區別?說到底,雙方只是都在維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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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面還算王某文妻子為自己丈夫維權,那麼這段中,就是王某文妻子蓄意引戰。一個受害人用“傷敵八百,自損一千”,明顯得不償失的方式維權,還要被指責居心叵測,那麼說這話的人,真有點居心叵測了。

1、王某文妻子說受害者沒有給公司管理層留時間。事實上是受害者第一時間聯絡了HR,然而毫無迴應。

2、王某文妻子說受害人刑事案件卻要公司還公道,是居心不良。這個真的無力吐槽,在出差期間被上司騷擾,找公司不正常嗎?按照王某文妻子的說法,工傷都不用找公司了。阿里這個案件,明顯公司是有責任有義務配合警方調查,讓施暴者繼續無憂無慮上班就是不對。而且,說句不好聽的,要不是周某的破釜沉舟,廣大網友會知道這件事嗎?沒有網上的軒然大波,這件事是不是就風平浪靜過去?然後以王某文成功跳槽大廠結束?這就是王某文妻子想要的吧。

3、王某文妻子說受害人不信任警方調查。允許我笑一下,如果你自己信任警方調查,又何必寫出這麼長的文章發聲呢?

從利益上講,大家都是維護自己的利益,所以發聲角度各有不同,自己也是一家之言,卻攻擊別人居心叵測站不住腳;

從法律上講,周某就是受害人。把維權說成別有居心,王某文妻子自己捫心自問有沒有帶節奏的嫌疑?如果周某是帶節奏,那麼下面王某文妻子的自爆更是帶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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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某文妻子自爆的阿里內部聊天中,特別把這句話加粗,如果不是為了帶節奏,給受害人扣帽子,那我就不是媒體人。而且在這個場景下,受害者抱怨屬於正常情緒發洩,而你王某文妻子加粗爆料,就是雞蛋裡挑骨頭。

阿里王某文妻子:我丈夫有錯無罪!簡評:這是一場利益的羅生門

這段王某文妻子又在說350ml白酒喝不醉的事情。不想分析了,可以看上面的。至於巧合,任何事都有邏輯,包括天災人禍,巧合不等於蓄謀,而且很多王某文妻子所說的巧合,反而都是屬於符合常人邏輯的正常做法。

利益的羅生門?

在王某文妻子的發聲中,受害人周某就是一個居心叵測,滿口謊言的人。但是我也想質疑,從利益的角度來講,周某究竟收穫了什麼?

1、自爆性侵,基本等於社死,家裡家外壓力一片,有何好處?

2、按照萬某文妻子所說,是為了構陷王某文,乃至構陷公司。但是在這件事中,幹掉王某文,周某也無法升職加薪,甚至可以說,周某自己在阿里的職業生涯也結束了。除非有第三方勢力支援,要不構陷公司又有何益處?

3、如果是利益不和,魚死網破,從上面可以看出,周王二人不存在直接利益,雙方甚至都不在一個競爭層面。如果說周某是衝動維權,那麼我想說,無論是衝動維權還是理智維權,重點都在維權。因為衝動難道維權這個行為都不正當了嗎?

4、因愛生恨?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兩者都不是好東西,建議王某文妻子別維權了,直接送走渣男,開啟新生活。

最後

這件事我覺得應該回歸初心,因為各自有各自的利益出發點,為了維護自身利益的發聲不會純粹。這件事既然引起了網上這麼多人的關注,我們應該把關注的力量用在避免同樣事件再次發生。比如:

1、如何規避職場性騷擾

2、職場酒局有無必要?

3、公司上通下達的路徑如何保障?

4、輿論如何不被左右?

5、受害人怎麼才能不透過輿論就能獲得支援和幫助

以上等等,都比再關心個人私生活,和一些帶節奏的發聲有意義得多。坐等警方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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