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墓規格等同於帝王的唯一公主,十七歲難產而死,被後世爭論千年

在中國歷史上,皇室公主大概算是最令人羨慕的職業之一,在以男人為主導的封建社會里,她們一面享受著皇家身份帶來的尊貴顯耀,另一方面又因為自己微妙的身份,避免了後宮中爾虞我詐的爭鬥是非,她們雖然遊走在政治的邊緣,卻很少捲進政治漩渦無法自拔。但是即便如此,她們畢竟和皇家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一個不小心,也有可能惹來殺身之禍……

陵墓規格等同於帝王的唯一公主,十七歲難產而死,被後世爭論千年

今天我們就來講一位天妒紅顏的公主,就因為多說了一句話,而墮入了萬劫不復的故事。

永泰郡主(684年-701年)李仙蕙,是唐中宗李顯和韋皇后的第七個女兒、武則天的親孫女。單看這個名字,就可想象她的漂亮。15歲那一年,武則天以郡主身份將她嫁給了武承嗣之子武延基,武延基把武則天叫姑奶。雖然武李兩家鬥得如火如荼,郎才女貌的兩個年輕人卻相敬如賓,恩愛非常。

但是好景不長。永泰公主的哥哥李重潤和丈夫武延基,卻因為在背後議論了武則天男寵張易之兄弟幾句,便為武后無情所殺。過了不久,永泰公主也神秘死亡,關於她的一切故事,也永久的定格在了十七歲的花樣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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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間野史中,永泰公主之死是因為拒絕了張易之的覬覦,之後便遭到張易之在武則天面前的頻頻詆譭,最終被武則天賜死。據說永泰公主死後,被張易之砍下首級,掛在屋簷下數日方才洩恨。

而在《新唐書》、《資治通鑑》等文獻資料中,永泰公主的死因則是因為參與了對張氏兄弟的議論,而被武則天所殘害,一千多年來的史學家們也都對此深信不疑,直到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在永泰公主墓中出土了《大唐故永泰公主志銘》墓石後,這才引起對永泰公主死亡原因的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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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郡主被武則天處決說

《新唐書·則天順聖武皇后紀》記載:大足年間“三月壬申,殺邵王重潤及永泰郡主、主婿武延基。”《資治通鑑·則天順聖王后》則說:“太后春秋高,政事多委張易之兄弟,邵王重潤與其妹永泰郡主、主婿魏王武延基竊議其事,易之訴於太后,九月壬申,太后皆逼令自殺。”

根據這些史籍記述,均為懿德皇太子李重潤與永泰郡主,因為私下議論武則天私人生活而被其賜死。因為出自正史,所以這也是正統史學家歷來奉為主流的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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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郡主喪生難產說

根據《大唐故永泰公主志銘》的記載,永泰郡主的死亡原因與史籍記載全然不同。從墓誌銘中“自蛟喪雄愕,鸞愁孤影,槐火未移,柏舟空泛”看來,是暗喻武延基被殺,永泰郡主為他守活寡而孤單地衣食住行,仍未同罹其害。同時墓誌銘還說道:“(永泰郡主)珠胎毀月,怨十里之無香……嗚呼哀哉!以大足年間九月四日薨,春秋十有七。”這就清晰地傳達了一個訊息,永泰郡主並不是武則天立即害死的,只是因為孕期生病至死。因而,舊史籍的記述應予以否認。

還有人根據永泰公主墓出土的十一塊盆骨殘片,還原了永泰郡主之盆骨,經科學研究精確測量與評定,覺得“永泰郡主盆骨各位置相較同年齡女孩盆骨都看起來窄小,並融合墓誌銘“珠胎毀月”句,判斷“永泰郡主喪生難產”,而非其奶奶武則天所殘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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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郡主被武則天毒殺說

史籍記述武則天殺李重潤、永泰郡主及武延基於“三月壬申”,即九月初三,這一時間只是比墓誌銘所記永泰郡主死曰“九月初四”早一天,故不可以說永泰公主之死與李重潤、武延基的事沒有關係。

但是永泰郡主未遭殘害,卻又忽然去世,從墓誌銘中“瓊萼凋春,忿雙童之秘藥。女娥篪曲,乘碧煙而忽去“來分析,或是服毒墜胎而死,也或是服用了張易之兄弟二人送來的毒藥而小產喪命。再結合唐朝法律有因身懷有孕,不立斬或杖殺的規定,推測武則天改為緩期逼令永泰公主吃藥自盡,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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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無論是那種說法,永泰公主夫婦和李重潤三個人的死,都和祖母武則天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直到四年後,武則天退位,復位登基的中宗想起愛子愛女慘死的一幕,忍不住黯淡神傷。這才追封李重潤為“懿德太子”,追封李仙蕙為“永泰公主”,並以君王帝陵的規格將他們再次安葬,並破例准予其墓稱之為“陵”,規格與帝王等同。

李仙蕙也由此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墳墓被冠稱為“陵”的公主。

但是,這個只活了十七歲的少女,雖然生得高貴,葬得顯赫,但是糾纏在一起的至盛哀榮和早逝年華,卻仍然穿過千年的歷史塵埃,向世人們發出了一聲幽幽嘆息,訴說著生在皇家的無奈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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