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劊子手一聽“刀下留人”就停手?這13個字,讓他們不敢下刀

看過古裝劇的我們不難發現,除了一摔倒就失憶,還有就是男女主角在臨刑前,劊子手喝酒噴刀之後,遠處傳來急促的馬蹄聲“刀下留人,傳陛下旨意宣某某進宮”,或者一飛刀打飛劊子手手裡的刀。但實際上,

這種“刀下留人”的情況,在古代是非常少見的。

畢竟一個君王一言九鼎說過的話難以收回,還有就是皇上每天軍機要務那麼多,哪還記得囚場上有那麼一個人。就算是冤假錯案,這個案件也只能進入下一個階段進行審理,陪給家屬撫卹金,替他正名。

為什麼電視劇裡還會這麼演呢?也是有一定歷史依據的,不單單是劇情發展情節需要。

為何劊子手一聽“刀下留人”就停手?這13個字,讓他們不敢下刀

為何劊子手一聽“刀下留人”就停手?這13個字,讓他們不敢下刀。

根據宋朝法律上記載的這13個字:凡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

。意思就是說,只要這個囚犯在臨刑前,有任何冤屈都可以說出來(在場的人覺得有冤情的都可以提),然後再上奏官員或者皇帝。所以

在宋朝,“刀下留人”的情況還是會出現的,

只要有冤情,這個案件就會重新審理,況且法律言明,所以劊子手是不敢下刀的。還有就是在古代人們都會相信鬼魂,如果有冤情得不到合理的處理,那麼人死後亡魂就來複仇。所以劊子手更不會魯莽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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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宋朝法律

宋朝是一個封建社會發展較快的一個時期,經濟政治都有很大提升

。比如法律就是這個時期發展起來的,宋朝的法律對後世各個朝代的法律制度,都有極其重要的影響。

宋朝的法律制度有4個特點。第一,法律制度很多,實行敕代律,也就是說以皇帝的詔令代替法律。

這是很明顯的君主集權,空有形式的樣子。在其整個法律體系中《宋刑統》是主要的法律文獻,但在具體實行的過程中,還不能發揮其作用,所以在每一代君王登基都會制定新的法律制度,因此宋朝的法律也就繁多,沒有一個核心去支撐,實行起來也就比較困難。很多法律會有衝突,這就使得在判斷案件的時候出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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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是皇帝直接參與法律審判,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

。宋朝的開國皇帝是趙匡胤,透過起兵造反登上的皇位,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當朝皇帝就會不斷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地方官員和武官的權利,鞏固中央的地位。所以在法律上皇帝是可以直接參與法律的審判,這就減小了法律的公平性,同時增加了中央的司法權。

第三點是民事訴訟法和訴訟法豐富,體現了經濟的繁榮

。我國古代一般都是傾向政治軍事來立法,但宋朝因為繁多的法律給經濟發展帶來了契機,經濟得到快速的發展,所以設立了較多的民事訴訟法,解決老百姓的經濟生活糾紛。

第四點是重視證據來斷案,

宋朝在科學技術方面也有巨大提升,學會利用科學技術判斷案情,使得更接近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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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宋朝百姓的生活

在宋朝建立的前期,因為是更新朝代的原因,經歷連年的戰爭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天災人禍不絕,路上有餓殍。百廢俱興,人數也減少了,大部分是孩童婦女和老人,男子一般都戰死沙場了。

到了宋朝的中期,那真的是一個繁榮盛世,

老百姓的生活豐富多彩,開始有了夜市有了市場,經濟得到發展,孩童有肉吃,大人活幹,老人有人照顧。

一幅桃花源的生活,羨煞周圍的小國

。於是君王開始驕傲自大,軍事力量也就逐漸下降。一個國家不能沒有危機感,

所以在宋朝的後期,被蒙古族的忽必烈滅掉了

。本來或許還有機會,但皇帝被奸險小人迷惑,同時皇帝也貪生怕死,多次下詔讓岳飛班師回朝。所以在宋朝後期百姓又是生活在連年的戰火當中。

為何劊子手一聽“刀下留人”就停手?這13個字,讓他們不敢下刀

結語

每一個王朝都會經歷復甦—繁榮—衰退的不變真理,週而復始。

一個朝代的滅亡就代表著另外一個朝代的開始。無論是滅亡還是開始,最苦的都是最底層的人民百姓。興,百姓苦;亡,百姓苦。一個國家要繁榮昌盛,不僅僅需要綜合國力的提升,還需要增強民族的自信心,要做到戰得起,有能力戰,還有戰必勝。不參與任何戰爭,但是也不懼怕任何國家的挑釁,熱愛和平。戰爭無疑是非常殘酷的,是讓我們無法想象到的痛苦,所以珍惜先輩留給我們的江山,我們沒有資格去替先輩們原諒犯我中華者。

參考資料:《宋刑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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