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晚清大案“刺馬案”:這樁謎案是被慈禧和曾國藩聯手造成的

1870年8月22日,當曾國藩在天津查辦教案時,南京發生了轟動全國的巨案,兩江總督馬新貽遇刺身亡。

據野史說,馬新貽被刺前數日,忽然接到一份公文,也不知為何署印章,拆開一看,並無文書,但畫死馬一匹。馬新貽大驚失色,寢食不安。8月21日,這是督署月課武職的日子,因雨推遲到第二天舉行,總督馬新貽親臨校場檢閱。校場在督署西邊,有箭道可達署後便門。馬新貽檢閱完畢,步行由箭道回署,將入便門,忽見有人跪在道邊,“求助川資”,原來是同鄉武生王鹹鎮。馬新貽沒好氣地說:“已助兩次矣,今胡又來?”話還沒說完,忽然看見一個身穿短衣清兵模樣的人,快步走到馬新貽面前,打千請安,右手隨即從靴筒中取出閃閃發光的一柄短刀向馬猛刺。行刺者自稱張文祥,並不逃跑,束手就擒。馬新貽被刺成重傷,不治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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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貽是兩江總督、朝廷重臣,行刺總督,這在清朝200多年來,還是頭一遭,於是人情洶洶,訛言朋興,朝廷更是大為震驚。案發三天後,即嚴令江寧將軍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趕緊嚴訊,務必究出行刺緣由及有無主使確情。可是張文祥供詞閃爍,無法定案,朝廷無奈,又派漕運總督張之萬前赴金陵,會同審辦,連日熬審。張文祥供認,過去因攔轎告狀,馬新貽拒不受理,後開小押店,又被嚴禁,因怨成仇,謀圖行刺,等等,此外,“堅不吐實”。如此重案,朝野上下,人言藉藉,如不迅速結案,朝廷臉面無光。天津教案辦得差不多,朝廷即令曾國藩回任兩江,“趕緊嚴加審訊,以期水落石出”。同時,命刑部尚書鄭敦謹為欽差大臣,協助曾國藩辦案。

曾國藩深知案情重大,心中沒底,赴任前試圖窺探慈禧太后的態度,便上奏“恭請陛見”,得到允准。1870年10月30日,慈禧太后在養心殿召見了他。

太后問:“馬新貽這事豈不甚奇?”

國藩對:“這事很奇。”

問:“馬新貽辦事很好?”

對:“他辦事精細和平。”

僅此寥寥數語,不冷不熱,不痛不癢,頗令人玩味。不過,曾國藩還是心領神會。朝廷雖然諭旨一道接一道往下發,措辭一次比一次嚴厲,骨子裡並不是十分重視,其中的隱情,是一個讓人猜不透的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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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慈禧太后定下基調,曾國藩辦起這件十分棘手的案子也就容易多了。曾國藩辦事一向比較嚴謹,可是處理張文祥刺馬案,顯然有些粗疏了。這也是看朝廷眼色行事而已。既然朝廷要求國藩把“刺馬案”查個“水落石出”,國藩當然要有所交待。1871年3月19日,即為欽差鄭敦謹送行這一天,上了一個《複審兇犯行刺馬新貽緣由》的摺子,上報復審張文祥刺馬緣由。大致情況是這樣的:

曾國藩等親自審訊,得知張文祥是河南汝陽縣人,1849年間,變賣家產,換得本錢做氈帽生意,到浙江寧波販賣。在這裡,遇到羅法善,一交談,才知倆人原是同鄉,漸漸地來往多了起來。張犯因為在寧波做放印子錢的買賣,便娶了羅法善的女兒為妻,生育一男二女。

咸豐年間,張文祥靠開典當小店為生,僱了一個叫陳養和的人在店裡幫工。1861年太平軍將攻寧波,張文祥把衣服、銀兩以及洋錢數百元裝入箱子,交給羅氏,要她帶著子女出城避亂,張文祥與陳養和留在城裡守店。當時,有個叫陳世雲的人和張文祥是老相識,在太平軍中擔任後營護軍,太平軍攻陷寧波時,暗裡差使王樹勳到張文祥店內保護,門口插了一面太平軍的旗幟,另貼一紙條,以免財產被搶。當太平軍在寧波站穩腳跟,便邀張文祥一起參加,還威脅陳養和一同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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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陳世雲帶張文祥一起攻打諸暨縣包村,陳世法被包村團練擊斃,張文祥倖免,曾將這一訊息告知陳養和。後陳養和逃出太平軍,張文祥繼續留在侍王李世賢隊下當後營護軍,隨軍至安徽、江西、廣東、福建等地。

1864年10月間,太平軍陷漳州,時金彪被俘,張文祥一問,原來是同鄉,便為他求情,免其一死,並將時金彪留在自己的住所。張文祥見太平軍敗局已定,暗與時金彪商議一起逃跑。1865年1月間,乘便溜之大吉,投到提督黃少春軍營,要獻計破敵立功,該營以二人沒有可靠的擔保人不肯接收,給了盤纏打發他們回原籍。張文祥走投無路,便同時金彪由廈門到了福州。

1865年春,時金彪經人引薦,到浙江巡撫馬新貽署中當差,張文祥則在福州當兵。不久,他搭海船回到寧波,得知妻子羅氏被吳炳燮霸佔,並騙去銀錢,便到鄞縣衙門告狀,鄞縣透過審訊得知羅氏私自改嫁,便判決羅氏由張文祥領回,銀錢無憑無據,無法追究。張文祥於心不甘,又因窮困潦倒,無法生活,即在老相識王老四、陶孝揚、吳建工、武德沅等,以及王老四的熟人龍啟法、李沅和、楊中和等的資助下,又開店營生,並幫忙銷贓圖利。後張文祥同龍啟泫等來往漸熟,便隨龍啟法、王老四、李沅和、李海、楊中和乘坐陶湘幗海船,一共七人往定海一帶行劫,未能得手。龍啟泫等人便投到南田大股海盜那裡入夥,張文祥仍舊回到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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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866年初,浙江巡撫馬新貽巡查邊境到了寧波,張文祥企圖借巡撫大人的威力,來搞垮吳炳燮,隨即寫下狀紙攔轎喊冤,請求巡撫大人為他追回銀錢。結果,馬新貽不予理睬,擲回狀紙。吳炳燮得知此事,洋洋得意,和別人說起,作為笑料。不久,吳又尋機勾引羅氏私奔。張文祥告到知府,知府批交知縣,將羅氏追回交給張文祥。張文祥憤怒已極,便逼迫羅氏自盡。

這年10月間,張文祥與龍啟沄、王老四在酒店裡相遇,傾訴告狀非但沒有得到巡撫的批准,反而遭到吳炳燮的欺辱,現已家破人亡等情況。龍啟法也向他說起,從前投入南田大股海盜中,不幸被馬巡撫派兵追捕,陶湘幗、李沅和、李海、楊中和等均被殺死,自己和王老四僥倖逃脫。龍又誇讚張文祥講義氣,可為眾朋友報仇,自己也可以報仇雪恥了。張文祥經他一激,當即同意為朋友行刺馬新貽。決意已定,就此分手。

1867年8月間,張文祥獲悉陳養和在湖州新市鎮做買賣,生意不錯,於是將子女託付給妻嫂羅王氏照管,自己到新市鎮找到陳養和,想合夥開家小押店。陳養和告訴他,馬巡撫已出了告示,禁止開小押店,人多可開當鋪,如果一定要開押店的話,也只能小做。張文祥於是租了房屋開起張來,把羅王氏及子女一起接到了新市鎮。當地地痞流氓見張文祥這店是違法開的,便經常前來敲詐勒索,弄得張文祥連本帶利全賠了進去,因而窮而愈憤。

1868年3月間,張文祥到了杭州,得知時金彪在巡撫衙門當差,暗自慶幸,便找到時金彪,託他在衙門裡給謀個差使,其他就沒有多講了。時金彪以馬巡撫升任閩浙總督,不便代謀差使,念及舊情,將張文祥留在署中款待兩日。張文祥沒找到機會下手,只好又回到新市鎮。

1869年10月1日,張文祥聽說馬新貽調任兩江總督,即藉口訪親探友為名來到南京。當時,時金彪已隨新任布政使李宗羲進京。正愁沒辦法混到總督署內,忽然看到督署牆上貼有陰曆每月二十五日考核武弁的榜文,自以為得計。10月29日,張文祥到箭道窺探,見總督散課時左護右擁,又見總督身穿棉衣,恐怕刺他不死,未敢妄動。心中盤算,等來年夏季衣衫單薄的時候再下手不遲。於是,再度折回新市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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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年5月問,張文祥暫時在陳澱甲等人的店鋪內幫忙。到了7月7日,由新市鎮上船,8日下午到蘇州搭換船隻,9日開船,16日抵金陵,17日進城,先住在朱定齋的客店裡,等到考課日期到時往箭道窺探偵察。後輾轉住到周廣彩飯店,暗暗將小刀磨得鋒利。8月21日,張文祥一早去校場附近等候馬新貽的出現,哪知因雨延期,推遲了一天。

次日,兩江總督馬新貽在督署右箭道演武廳檢閱考核武弁。按老規矩,應課武弁可帶隨從,允許一般老百姓出入觀看。馬新貽檢閱完畢,走出演武廳,準備由西角門回署。張文祥則在角門外偏南的地方等待。恰在這時,馬新貽的同鄉王鹹鎮跪在道上請求資助,被巡捕葉化龍等攔住。馬新貽繼續往前走,剛到西角口,張文祥立即拔出隨身所帶小刀,乘眾人沒有防備的時候,口裡喊著冤枉,撲向馬新貽,用刀猛刺,結果刺中馬新貽右肋偏下的地方。前督臣被刺傷後,大呼來人,差役方秉仁急忙上前將張文祥捉住,奪獲兇刀。中軍副將喻吉三聞訊趕來,與差役一起將張犯捆綁起來。前督臣馬新貽救治無效,於第二天身亡。

儘管曾國藩將張文祥刺馬緣由,繪聲繪色上達朝廷,但案子卻沒有任何突破,仍然是魁玉、張之萬審理的結果,只不過重新梳理了一下。當時魁玉、張之萬的摺子上呈後,朝廷就感到疑竇叢生,如此大案,張文祥所供挾恨報仇,以及受龍啟泫指使等情,“恐尚有不實不盡”,令人難以信服。而且,張文祥被擒時,口稱“養軍千日,用軍一朝”,這話像長了翅膀,很快傳到了北京,戶科掌印給事中劉秉厚等上奏朝廷,據此認為,刺馬絕不是張犯一人挾仇逞兇,幕後必然有人主使,這是毫無疑問的,請求朝廷飭下曾國藩,嚴加審訊,徹底根究,一定要挖出幕後之人,為馬新貽洗冤。還說,如果以張犯一人挾恨報仇,或藉故以大化小,匆匆結案,將不足以服人心而肅綱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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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的關鍵在此,曾國藩當然迴避不開。所以,他在奏摺中輕描淡寫,解釋說,就“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屢經審訊追查,該犯堅持說乃是因為受了龍啟沄等人的幫助,讓他為朋友復仇,發洩自己的忿恨。該犯以前確實受過龍啟沄等人的恩惠,既然龍啟沄等指使他報仇,所以被擒時才口出此言,也是很自然的,此外並沒有其他人主使,也沒有知情同謀之人。然而,按張文祥供詞來定案子,刺馬的動機太過於單純輕微,當然不足以服人。曾國藩如此含混奏結,無疑是在藉故以大化小。

張文祥刺馬,全國上下,傳聞紛紛,更可怕的是,它涉及到統治的內部了。當時有個叫王家璧的太常寺少卿,上奏朝廷說:臣在陝西聽說,江蘇巡撫丁日昌之子犯了案,應歸馬新貽查辦,丁日昌託人求情,馬新貽不領情,所以導致出這場禍變。陝西在偏僻的西陲,尚人言藉藉,江南就更不用說了。按理說,丁日昌身為巡撫大臣,其子所犯的案子並不比此案重大,何至於縱子膽大妄為?但是使人不能不產生疑問的是,前雲南巡撫徐之銘就有指使何有保殺害陝西巡撫鄭爾恆的事情,路人皆知,可是至今無人檢舉揭發,罪犯也未受到應有的懲罰,不足以警告企圖效法的人。

丁日昌本來是個虛偽陰險的小人,江南大小官員很多,此事不懷疑他人,唯獨懷疑該巡撫之子,難保事出無因。或是其子妄為而該撫不知,或者人人知道他赴天津協助曾國藩查辦教案,指使刺馬不會被人懷疑,總而言之不得其詳。還有,臣等都是馬新貽的同僚,聽到馬被害的訊息,無不義憤溢於言表,只有丁日昌好像不知道有這回事,令人費解。因此,建議將丁日昌之子原犯案件統統交給會審大臣,破除情面,秉公查辦。

問題既然提了出來,曾國藩也就不能不作個答覆。不過,1871年2月2日,朝廷給曾國藩、鄭敦謹一道“寄諭”說,王家璧所奏,僅僅得自傳聞,而且丁日昌之子丁惠衡前因不能約束家丁範貴閒遊妓館,已經由丁日昌自行奏明交馬新貽審擬奏結,用不著再提審訊問了,繼續審查“有無另有主使之人”。朝廷有此命令,曾國藩就好交待了。3月19日,他專門上了一個《復奏馬新貽被刺一案犯供無主使實情片》,說什麼:丁惠衡不能約束家丁一案,先由其父丁日昌奏交馬新貽審查辦理。馬新貽據範貴等供詞定案,並未將丁惠衡傳訊,僅請將丁惠衡交部議處。嗣後,丁日昌自請將其子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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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丁惠衡一案事先的舉報揭發,以及事後的從嚴革職,均由丁日昌自行奏辦,用不著向馬新貽求情,這是顯而易見的。至於此案有沒有另外的主使人,臣等將張文祥熬審20餘日,據該犯堅持說,如果另有主使人,他完全可以據實供出,這樣既可以減輕罪名,又可以免受嚴刑拷打之苦。臣又將張文祥的子女親戚以及好友武定幗等調來,要他們從旁設法勸誘其招出實供,結果是既與丁惠衡一案毫無牽涉,也沒有任何另外主使之人。因此此案去年的原審案情,與今年的再審情節沒有什麼不相符合的地方。太常寺少卿王家璧所奏,得自傳聞,沒有再議的必要。

曾國藩深感案情重大而複雜,越審越可怕,趕緊結案。他在給朝廷的奏摺中說,再三審訊,該犯還是堅持以前的口供,已熬審20餘日,該犯屢次絕食,只剩下最後一口氣,奄奄待斃,如旦夕喪命,反而讓他逃脫殘酷的死刑,所以應該迅速了結此案。

結案並不難,張文祥膽敢戕害重臣,這是對清朝統治者的藐視,“情同叛逆”,何況張文祥實屬“漏網發逆”,又與浙江南田海盜有勾結,凡此都是大逆不道,“罪大惡極”,理應凌遲處死。1871年4月3日,曾國藩將張文祥押赴刑場,凌遲處死,並在馬新貽靈柩前摘取張文祥的心進行祭奠,以伸張國法而告慰忠臣英靈。沸沸揚揚半年多的“刺馬案”,總算落下幃幕。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國藩經辦此案,粗疏含混,對張文祥這樣刺殺朝廷重臣的要犯,竟始終不敢用刑,名義上怕用刑萬一“瘐死獄中,誰執其咎?故始終不敢用刑”,實際上還不如說是怕逼出幕後主使人。正因為如此,承審大員孫衣言、袁保慶拒絕畫押結案。

解析晚清大案“刺馬案”:這樁謎案是被慈禧和曾國藩聯手造成的

曾國藩辦案粗疏,當然是有意的。他畢竟是老謀深算之人,他從慈禧太后冷漠的態度,已嗅出此案絕不是一件簡單挾恨報仇的謀殺案,它涉及內部的矛盾與鬥爭。當時還有另一種說法,說馬新貽1847年進士,以知縣分發安徽即用,1863年授安徽按察使、布政使,1864年升浙江巡撫,1866年擢閩浙總督,仕途通達,1868年竟代曾國藩總督兩江兼通商事務大臣,“必有為之張目,隱倚以抗湘淮諸帥者”,如果這種說法可信,那麼,曾國藩就更有理由含混查辦,匆匆草草結案了。

張文祥處心積慮,奮不顧身行刺馬新貽,“非深仇不至此也”。無論“漏網發逆”、洩憤雪恥,還是仗義為友報仇的俠義行為,都難免有所疏漏,難以自圓其說,必有幕後主使者無疑。“主使人”究竟是何人?這是一個謎,最大的可能是丁日昌,朝野上下,議論紛紛,可是朝廷何以不讓追究?曾國藩何以不敢追究?既如此,說“刺馬案”與丁惠衡案沒有牽連,有誰肯信?

再從慈禧太后冷漠的態度看,馬新貽不僅結怨了同僚,而且失寵於清廷。失寵的原因是什麼?有人說他對傳教士過分親近,這是有道理的。馬新貽對傳教士“極友好”,甚至傳說他在上海受洗人教,這未必是事實,但他的親教政策,的確獲得洋教士的交口稱讚,認為“這在中國當時的官場中很難得的”,但卻引起中國人的反感。

1870年4月,陳國瑞來到南京,在布政使梅啟照的支援下不遺餘力地謀劃攻擊洋人,印出大批小冊子,散發傳教士殺小孩的駭人新聞。馬新貽和江寧知府立即來個全城戒嚴,逼得陳國瑞逃到天津,洋人執意要他的頭顱,說他是天津教案的罪魁禍首。經曾國藩的極力辯解,才算安然無事。而馬新貽上奏朝廷,極力為自己的親教行為辯護,斥責天津官員的嚴重失職,放任其“橫行霸道”。馬新貽沒有領會到朝廷為維護國體保護天津官員之意,火上澆油,慈禧當然惱怒。“那些被嚴厲斥責的人是決不會放過他的”,結果,馬新貽被刺。沒過多久,江寧知府在衙門裡懸樑自盡,又衍生出了一樁公案。當時教會認定:“南京總督和南京知府之死,是因為他倆曾阻止陷害教會而與要人結下了怨仇,我們雖找不到其他不容置辯的證據,但當時南京、上海的人們都是這樣認定的。”

解析晚清大案“刺馬案”:這樁謎案是被慈禧和曾國藩聯手造成的

看來,馬新貽之死,他的親教政策也是一個誘因。馬新貽身後之典,備極恩榮,特詔加太子太保,入賢良祠,以總督陣亡例予恤,安慶、南京、杭州、荷澤建立專祠,獎之唯恐不力。這樣做的目的,旨在堵教會之口,以免引起外交上的麻煩。

總而言之,張文祥刺馬案絕不是一般性的案件,而是一起極為複雜的政治謀殺案,案子的真相如何,因曾國藩在朝廷的暗示下含混結案而終於未能“水落石出”,甚至凌遲處死的是不是“刺馬”真兇,都很值得懷疑,這實在是個謎。這樁歷史公案,是被慈禧太后和曾國藩聯手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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