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非法保健品 兩名藥店負責人被判刑

我蘇網訊 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到來之際,今天,鎮江丹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了一起特殊的案例,兩名藥店的負責人銷售了含有西地那非的性保健品,被法院定罪為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銷售非法保健品 兩名藥店負責人被判刑

鎮江丹陽市人民法院經庭審查明,陳某系丹陽市某大藥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荊某系丹陽市陵口鎮某大藥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該兩人均於2018年至2021年1月間,在其經營的大藥房內,透過非正規渠道,先後多次購進“道光腎寶”“鼎立膠囊”“勃力特”性保健食品並對外予以銷售。案發當日,從陳某經營的大藥房起獲“道光腎寶”264粒,“鼎立膠囊”8粒,“勃力特”480粒;從荊某經營的丹陽市陵口鎮某大藥房起獲“道光腎寶”168粒,“鼎立膠囊”74粒,“勃力特”324粒。經鑑定,上述性保健食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兩名負責人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銷售非法保健品 兩名藥店負責人被判刑

根據《食品中可能違法新增的非食用物質名單》,西地那非被嚴令禁止在其他食品、保健品中新增。因此,添加了西地那非的產品,根據情況的不同,既可能被認定為假藥,也可能被認定為有毒、有害食品。

鎮江丹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不要迷信保健品廣告宣傳的效用,若過度服用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品,嚴重的可能危及生命。

(來源:《零距離》記者/劉舒 編輯/國正)

【來源:我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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