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醫生寫 卡馬西平片買2盒 給患者被索賠67萬

好心醫生寫張字條

竟被索賠67萬!

一位患者因為頭痛到當地衛生院就診,接診醫生認為是神經性頭痛,囑卡馬西平片治療。

但是,由於是基層衛生院,像這些專科性藥物,衛生院沒有,就建議患者去外面藥店購買,為了方便患者,這位醫生隨手在一張紙上寫“卡馬西平片買 2 盒”遞給患者。

俗話說的好,空口無憑,立字為據。就像聊城假藥門中的陳宗祥醫生一樣,好心薦藥後,還在病程記錄中記下了,這就為日後的官司埋下了伏筆!

【山東】醫生寫 卡馬西平片買2盒 給患者被索賠67萬

薦藥應注意,立字有風險!

這名患者拿著那名醫生寫的字條,當天就到外面藥店買了2 瓶卡馬西平。

10天后,患者因服用卡馬西平後後出現了不適的症狀,再次來到衛生院就診。

同日,前往市醫院急診,因病情嚴重於3天后轉至省醫院,被診斷為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徵,為“卡馬西平”的副作用引起。

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症(Stevens-Jonnson syndrome,SJS)是一種全身性變態反應,病態性高。是公認的最為嚴重的面板系統不良反應,主要引起面板剝脫和粘膜的破壞,並且還會累積到器官系統。

此病雖然發生率低,但是死亡率高。

【山東】醫生寫 卡馬西平片買2盒 給患者被索賠67萬

這名患者出院後,就把醫生和藥店均告上了法庭。

患者認為:

1、醫生未出具符合規定的處方,藥店在未有處方的情況下出售處方藥;

2、衛生院和藥店均未告知其服用卡馬西平的注意事項和副作用,應當對其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

1、卡馬西平系處方藥,其不良反應之一為服用者出現斯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徵。被告衛生院的醫生出具購藥紙條的行為是一種診療行為;

2、醫生未有證據證實已對原告履行了相應的告知義務;

3、醫生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什麼過錯呢?就是未進行專業預檢評估患者可以適用卡馬西平這一藥物,應當對由此給患者造成損害的後果承擔責任;

4、藥店在未有處方的情況下就將卡馬西平出售給患者的行為不合規定,且其出售藥瓶未附說明書,藥店未能證明其已交付說明書及進行注意事項的告知,故其對患者損害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5、法院對衛生院和藥店賠償責任進行酌情確定:衛生院承擔 70% ,藥店承擔 30% ;共計賠償患者人民幣 67 萬餘元。

【山東】醫生寫 卡馬西平片買2盒 給患者被索賠67萬

隨手一張字條,寥寥8個漢字,換來賠償67萬,教訓不可為不深刻!

如果你作為醫生,是不是也會好心的給熟人和一些病人寫張藥名到外面藥店(不指定藥店)買藥呢?原來這種好心不但自己沒有收一分錢,反而可能給自己帶來極大的麻煩。

這種好心事,醫生經常做,而一旦患方找事反而是醫生有責任。這到底是畸形的法律病根,還是社會的良心去哪了?

看來在現今社會和法律看來,醫生的好心真的不值錢了,這是在逼醫生不要好心不要講感情?

此外,如果藥物的副作用、注意事項等等方面都要向患者面面俱到的說明,那麼醫生不用看別的病人,不做別的,光對一個病人說這個,一天24小時都說不完。真的很不現實。

【山東】醫生寫 卡馬西平片買2盒 給患者被索賠67萬

這起案例,有法律專家認為,有兩個方面,值得醫生警鑑:

1、醫生在診療過程中,應該嚴肅嚴謹,及時的完善病歷及告知文書。開具處方要規範。千萬不要用便籤和紙條代替處方,因為一旦出事,法庭就會認定那就是一張處方;

2、不要隨便薦藥,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因為推薦患者外出購藥,這些年出了事情還少嗎?可前車之鑑還是不能杜絕後車之覆。

如今的醫生,有時候就像個背鍋俠,是錯誤還是正確,由不得自己,全憑對方是魔鬼還是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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