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雙11禁止採取“先提價後打折”

明確了!雙11禁止採取“先提價後打折”

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活動在即,市場監管總局向全國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發

《關於規範“雙十一”網路促銷經營

活動的

工作提示》

,旨在規範促銷經營行為,切實維護“雙十一”期間網路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工作提示》主要包括八個方面內容:

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在促銷期間,要把好平臺准入關,落實審查核驗義務,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亮照、亮證、亮標經營。

二是嚴格規範促銷行為。要提高促銷行為的公開化和透明度,

禁止採取“先提價後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

三是嚴格規範廣告發布行為。提升廣告稽核水平,杜絕虛假宣傳、低俗廣告,有效攔截虛假違法廣告。

四是嚴格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透過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等開展促銷。防止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發生。

五是嚴格防範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嚴格執行問題商品處置規則,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經營者及時採取禁限措施,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六是嚴格禁止銷售違法違禁商品。開展資訊釋出稽核和實時巡查,做好違法違禁商品清查,及時下架或刪除違法違規產品連結。

七是妥善化解網路消費糾紛。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通道,及時受理、高效處理投訴舉報,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八是強化政企溝通協作。要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平臺內經營者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平臺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共同引導平臺內經營者提高守法經營意識。

同時,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指導,透過線下約談、線上指導和宣傳教育等方式,督促指導平臺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測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網路交易市場秩序。

市場監管部門提示,“雙十一”期間,廣大消費者應當理性消費,同時提高維權意識,遇到侵權行為應當及時向平臺企業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明確了!雙11禁止採取“先提價後打折”

網站截圖

融媒編輯:盧嘉樂

明確了!雙11禁止採取“先提價後打折”

TAG: 促銷平臺違法經營者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