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因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
即日起,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為期4個月的酒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專項治理行動。
泉州各地公安機關組織警力在酒吧、KTV、酒樓、大排檔等涉酒場所周邊及酒醉駕易發路口、路段開展“酒駕天天查”行動,嚴查酒醉駕違法犯罪行為。11月以來,全市共查處酒醉駕207起,其中醉駕79起。
酒駕曝光臺
豐澤
違法時間:
11月3日21時許
違法地點:
豐澤區普賢路
違法人:
何某
違法車輛:
二輪摩托車
違法行為:
體內酒精含量為60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鯉城
違法時間:
11月5日0時50分
違法地點:
鯉城區土地後旱閘路段
違法人:
陳某
違法車輛:
小型汽車
違法行為:
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0。46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安溪
違法時間:
11月3日0時許
違法地點:
安溪縣河濱西路樂康醫院路段
違法人:
王某
違法車輛:
小型汽車
違法行為:
體內酒精含量為68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晉江
違法時間:
11月4日2時許
違法地點:
晉江市金井鎮草湖埔燈控路段
違法人:
鄭某
違法車輛:
無牌二輪摩托車
違法行為:
體內酒精含量為102。36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南安
違法時間:
11月4日4時32分許
違法地點:
南安市石井鎮賽尼斯路段
違法人:
蔡某
違法車輛:
小型汽車
違法行為:
體內酒精含量為166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石獅
違法時間:
11月1日0時43分許
違法地點:
石獅市南環路瓊林南路路段
違法人:
熊某
違法車輛:
二輪摩托車
違法行為:
體內酒精含量為141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